冲决知识的疆界

——一则小说的记忆术与认识论

希腊著名的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Aeschylos,前525—前456)曾经有一句铭言:“记忆是所有智慧之母。”这句话来自一个印刷术和资讯工业尚未出现的时代,实则不乏嗟叹之意——人们是如此确信自身拥有开发知识的能力,却又缺少保存它的工具。是以雄辩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前43)将记忆术视为修辞学的五大法门之一,并且在辩论术的著作中提到了这样一个故事:抒情诗人西姆尼德斯(Simonidis,前556—约前468)应邀到塞斯利地方的斯高巴家族的筵席上为主人高歌一曲,这一阕为应酬而作的献诗有一半是献给主人斯高巴的,另一半则是歌咏卡斯托(Kastor)和波利第厄斯(Polydeuias)这一对双生神祇。悭吝的斯高巴只肯付给诗人先前允诺之酬劳的半数。也就在这个时候,侍者传言道:门外有两位年轻人要求见西姆尼德斯。当后者刚离开筵席现场,宫室立刻倒坍,将宾主一干人等全部活埋,且众人的尸体又全部纠结起来,难于辨认。这时,因双子神答谢施恩而幸得生还的西姆尼德斯发挥了他作为一个文学家的惊人禀赋:他凭靠回想当初宾客所坐的位置来帮助遗族辨识那些缠抱零落的尸体。

这个故事的教训可以是:背信悔约又贪鄙吝啬的人可能祸延妻孥,殃及友朋;也可能是:文学家可以既为金钱又为理想从事创作——但真正带来珍贵报偿的却是后者;当然,没有人会忽略记忆能力与创作能力的紧密关联——它们也许正像双生子那样密不可分。

记忆术(mnemonic)这个字的来历也可以从希腊神话中得到印证。九缪斯女神的母亲尼摩西尼(Mnemosyne)正是掌管记忆的神祇。一旦罗列出九缪斯的职司——叙事诗、历史、横笛、悲剧、舞蹈、竖琴、赞歌、天文学和喜剧,后人可以轻易察觉:在尚无大量复制工具的时代,人类所能掌握的必须仰仗记忆以供传述的知识领域毕竟有限,分工也必定粗疏。设若时值今世,尼摩西尼恐怕要孕育成千上百的女儿,才能牢牢看守西塞罗所谓的“智慧的宝库”。

中国第一位平民教育家孔子也曾经有过关于文学、知识与记忆的谈话。但是,正如诸多因为流传久远、众说纷纭而导致的误会,《论语》中提及诗(《诗经》)之作为一种教材,亦多为解经者讹谬本旨。孔子认为“诗教”有不同的层次,分别是“兴、观、群、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以及“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这几个项目分属美学、伦理和知识的层次。尤其在知识这个部分,解经者常以“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来诠释孔子的原文。事实上,“识”这个字兼有认识和记录(也就是“志”)的意思——“识”甚至可以说是“志”的本字。而“名”这个字,不只是称谓、声誉,同时也兼涵“事物的本质”之义。比照其他《论语》章节中论及“名”字的部分(如“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可以得知:他所谓的“名”,是称谓、声誉或头衔与其本质的配套得宜。换言之:“识名”两字合而观之,正是“对事物本质与称谓的配套是否相当所作的整体性了解和记录”。孔子心目中的文学(诗)从来没有弃绝过它和知识、记忆术之间的紧密联系。尽管他也活在一个书写工具不发达、分工概念亦不算细腻的时代,孔子所称的文学,其实兼具“文章”、“博学”两义,他所谓的诗,恐怕也就笼统涵摄了后世所有的文学体制了——其中当然也包括小说在内。

无论我们用哪一个语汇去指称小说——传奇(romance)、虚构(fiction)或惯称长篇作品的小说(novel),它们都各自拥有一个语丛背景,也因之使这门艺术综有了以下这些性质:用通俗语言书写、记录的(romang, romanga),带有想像、杜撰成分而未必直须吻合经验或法定事实的(fictive, ficticious, fictio),以及新鲜、新奇的(neo, nova, new)。如果要讨论小说之为一种知识、一种记忆术,甚或及于伦理与美学的课题,显然也要从它的这些性质起步,逐一厘清。

书写既是记录,也是涂销

孔子被中国人视为教育家的典范,以及第一位从事古代书籍整理、编辑、删修工作的博学者。但是他自称“述而不作”,从未试图以“创造性的书写”来完遂自己的职志。这一点,他很容易让人们想起苏格拉底(Socratēs,前469—前399)。这两位都曾有长期流浪背景的“导师”为什么不奋笔而书?——世人多有此一问,仿佛他们的“不书写”形同莫大的遗憾。然而,根据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的《斐多篇》(Phaedo)所载,苏格拉底曾经在他与斐德罗(Phaedrus)的对话录中叙述埃及国王吐哈姆斯(Thamus)驳斥发明文字的神祇多斯(Thoth)之言:

你的这项发明,只会使得学习者的心志变得健忘,因为他们会变得不肯多用自己的记忆;只相信外在被写成的文字,不肯花时间记忆自己。经你发现的特性不能帮助记忆,而是帮助回忆。你授予令徒们的也不是真理,而是外表看似真理的东西。他们将会发现自己确实耳闻很多事,可是一样也记不得;他们将会看似无所不知,事实上却一无所知;他们将会成为令人厌倦的友伴,表现得好像充满智慧,事实上却虚有其表。

吐哈姆斯国王的驳斥呼应了书写活动出现之后、印刷术发明之前,许多笃信记忆术人士的疑虑。古典记忆术的信徒及学者不只将此术视同“资料的搜集与保存”,同时也含藏着对资料加以建档、运用、理解和思考的积极行动能力和技艺。我们无从得知孔夫子是否也有一套类似的执念,但是“述而不作”显然出自一种尊重文字符号、不轻易启动这种符号的系统以加重系统负担的态度。这样的态度使“作”(书写)具备了神圣性——而且是一种增进好奇探究、深入了解、再予以记录的神圣性。以此言之:孔子对书写的审慎与敬惜,与苏格拉底于对话中所援引的吐哈姆斯王之语殊途而同归——他们都体认到一点:书写固然有其不得不然的记录功能,也兼有滥用的危险;只不过吐哈姆斯王更为激进:他认为文字在本质上已经涂销了人类的记忆能力。

倘若吐哈姆斯王的推论成立,则小说无疑是人类在丧失了某种记忆能力之后才大行其道的艺术。经书写而流传的文本非但不再帮助记忆,反而在利用读者记忆的丧失而成就其自身的存在与价值。

失忆的乐园

各个文化的古老传说之中都有惊人的记忆天才。在中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的多属儿童,他们的故事多被收录在《太平广记》之类可被视为小说的野史之中。阿拉伯世界则称道能够一字不漏背出《可兰经》全文的人为hafiz,这个字后来被引申为能够将任何文本寓目而不忘的有智之士。西方的传教士(像圣托马斯·阿奎纳〔Sain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更透过记忆术的方法训练使人成为圣经、教义、格言的忠实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