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告诉我一点(第2/5页)

就算鼻子旁边的一颗痣会使人“有一种坚执的神情”,我们却遍寻不着这令男主角着迷的一颗痣是如何勾动起他对儿时玩伴的痴迷来的。作者硬要教那龙套女孩别具意义的原因恐怕只是她舍不得底下那个酷肖张爱玲的句子:“仿佛因为那颗痣,她这人在世上着了墨。”换言之:一个诗一般造作出来的句子令作者一瞥惊艳,爱不释手,从而读者必须陪伴作者稍事盘桓。

指出张爱玲的后继者“为文而造情”的用意不是在菲薄这种耽溺于“非必要性细节”的写作风格,因为我们正可以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有什么样的细节是非得具有必要性不可的呢?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佟振保撞破妻子孟烟鹂与裁缝的奸情,稍晚时分,张爱玲写佟振保独坐洗脚,“小心不把热水溅到花朵上,低下头的时候也闻到一点有意无意的清香。他把一条腿搁在膝盖上,用手巾揩干每一个脚趾,忽然疼惜自己起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洗脚是一种家常,且还是不怎么得以见人的一种;脚臭之可想而知更与花香相去甚远。可是正因佟振保已经从不贞的妻子身上“匆匆一瞥,只觉得家常中有一种污秽,像下雨天头发窠里的感觉,稀湿的,发出滃郁的人气”。这随之而来的,与“怜花”堪称谑对的“洗脚”便成为亦庄亦谐的必要——它原本也可以因为过于家常而显得琐碎且不必要的。一如许多张爱玲笔下的男人,佟振保根本没有爱人的能力,他的爱只能展现在异化的自怜上,所以只配以洗脚获得顿悟。从这个微妙的细节上玩索,读者也才可以体会:为什么佟振保眼中的奸夫居然略无眉目可辨——张爱玲只这样写他的轮廓:“这裁缝年纪虽轻,已经有点伛偻着,脸色苍黄,脑后略有几个癞痢疤,看上去也就是一个裁缝。”显然,佟振保连仔细观察他的“情敌”的能力或勇气都没有。然则,在这个部分,无论读者多想驻留窥知孟烟鹂的奸夫如何长相,它都不该被写出,因为佟振保这个角色在此决定了叙述的必要性与否。相对于前引的《流年》片段,我们可以这么说:排在银行办事队伍里的江潮信不是没有打量陌生(龙套)女孩的权利,而是在那个片刻,他没有担负作者对一颗痣的巧思隽语之必要。

死亡的速度

小说里的爱情之所以动人多半乃是因为它们总有一个令人感觉沉闷的背景。这使我们不禁想起乔伊斯(James A.A. Joyce, 1882—1941)的名言:“在这单调平淡的生存中,总可找出些生动的生活片段,即使是最平凡、最滞闷的也得以在伟大的戏剧中占有一席之地。”

乔伊斯说的当然不只是爱情,而是生命中带来或出现启悟(epiphany)的片断经验,它在小说里必然来自一个细节,这个细节一经发现,遂如爝火乍燃,使原本阒暗的一切有了清晰、明白且鲜亮的意义。而乔伊斯本人的作品《逝者》(The Dead)也将这一技术作了完美的示范。

《逝者》全文的前面四分之三内容在描写一个沉闷得近乎无聊的餐会。作者透过主人翁嘉柏瑞尔带我们去参加,读者也几乎要以置身于一个等长的宴会时间才能刚好读完这个部分。乔伊斯非常谨慎地维持着叙述的速度——质言之:他刻意让全文以一种中庸的行板推进,不疾亦不徐;果然是中产阶级斯文作态的世故与节制有以致之。这种速度过于平板无奇,也恰足以令读者生厌。不耐烦的读者倘若试图跳过一两段或一两页再读,未必会遗漏多么要紧的情节——是这种速度使得情节“非情节化”了,也正是任何一个细节不稠于也不稀于另一个细节而造就了这样的速度。为什么是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速度呢?答案其实就在标题上。

对无知于自己行尸走肉处境的嘉柏瑞尔而言,参加一个由他所轻蔑的人们共聚一堂的宴会恐怕既不新鲜也不有趣。唯其于描写餐桌上的酒食饮馔之际,乔伊斯稍稍将速度调得更慢了一点,那是因为嘉柏瑞尔“顶喜欢坐在一张摆设齐全的餐桌之首”;他对桌上的东西比对桌边的人理当多一丁点儿关切。角色在此——一如前述——决定了什么该被更加细节性地描述出来。

小说进行到最后四分之一,也就是宴会结束之后,嘉柏瑞尔的妻子葛丽塔向丈夫坦述埋藏在她内心多年的一段往事——一个瓦斯工厂的少年米契尔孚瑞曾为她淋雨生病而死——才使得嘉柏瑞尔倏忽发现:他自以为完全拥有的妻子居然一直生活在另一个他居然从未涉足的世界之中。在这个占小说长度约莫四分之一弱的篇幅里,实际动作时间也许只有五分钟或十分钟,可是它予读者的速度感却更为缓慢。乔伊斯让葛丽塔悲从中来,伤心哭泣并立即沉睡。之后,又作了五大段的描写,使节奏趋于停滞,因为嘉柏瑞尔的顿悟(顿悟过去种种之死)使刹那间的感官苏醒,也使他体验到他与世界(爱尔兰)的关系:

不错,报上说得不错;全爱尔兰都落着雪。雪正落在阴晦的中央平原的每一角落,落在艾凌沼地,更向西,轻轻地落在善浓河面汹涌的墨浪。同时也覆着米契尔孚瑞安息的小丘上……当他听着雪悄悄地飘过整个世界,又如同落入它们的最后归处般轻轻地拂着生者、拂着逝者的时候,他便逐渐睡去。

这部题名为“逝者”的小说其实在描写生之过程,精妙绝伦的是乔伊斯给了这个过程一个比“死气沉沉的欢闹宴会”更缓慢的速度。之所以会有这种速度,乃是基于嘉柏瑞尔的新生或苏醒——无论对小说家或他所创造出来的人物而言,这新生、这苏醒都意味着捕捉此一世界最当下的细节。它以“缓慢”与死亡的速度对抗。

多告诉我一点

即使不出于创作时的有意使然,从塞万提斯到托尔斯泰恐怕都不免于习惯性地维持着小说叙述的均衡节奏。我们可以视之为一种非意识性操作的形式要求在巩固着小说家们以合于大自然运行速度的舒缓规律“适度”地进入细节。作为一个延续了几百年的书写传统,小说从未夸张地展示过它扭曲时间的威力——直到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和乔伊斯。从这个角度来看,乔伊斯的实践在《尤里西斯》(Ulysses, 1922)远较前者为彻底,但是卡夫卡无疑是透过“表现真实细节”并将之纳入一个荒诞非实的框架中去的先驱。在卡夫卡对细节的要求上,有更为抽象的想法——他越是描述细节,便越是显示“真实”这个概念的不可靠。这个理解在小说史的发展上已属启蒙,“现代主义”便自此诞生。从此小说家开始掌握另一种对抗时间的方式,当他的读者耽溺于“多告诉我一点”的疑问之中的时候,小说有了和思想一样快的力度,但是读起来却要和永恒比赛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