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回答吗?(第2/4页)

中国人的礼,就是面子,司神父的话像一记春雷。

「另外和音乐相关的诗歌,中国也和希腊诗歌,大不相同,」司神父说,「中国人没有史诗(epic),没有像荷马那样壮阔的史诗。中国人的诗,常常只写一己、一时、一地的感受。诗意(image)虽美,但只注重个人,不着重对大自然的观察和描写。即使写,也只是用来烘托个人的感受,更不要说对整个民族观照的史诗。还有一点奇怪的是,蒙古人和汉人不同,蒙古人有史诗。」

「这个原因是什么?」我问。

「我还不是很清楚地知道,只是发现这个现象。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中国人为什么轻视这些?」

听到司神父的问题,然而,我的思维却仍环绕在他前面讲的「中国人的礼,就是面子」那句话上久久不去。我回想起,不久前和司神父一起用餐的一幕: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有一家装潢十分高雅考究,取个洋名叫Royal,中译作「老爷」的餐厅,三楼的明宫厅供应中国菜。我们去的那天,生意非常好,等了一会儿,终于等到一张刚空出来的桌子。司神父和我坐定后,女侍把前面客人吃剩的菜肴撤去,就在染了一摊酱油污渍的白桌布上,加铺一小块橘红方巾,立刻摆上我们的碗筷。她的动作,娴熟而自然。司神父等女侍走开后,指着露出酱油污渍的白桌布,说:

「你看,这就是面子!加上一块小红巾,就有了『面子』,下面是什么,肮不肮脏,就不需要计较了。」

平时,常听到有人说:

「这是太不给面子了……」

「不给面子,就是存心跟我过不去嘛!」

「赏脸的话,请……」

「这样做,真是够有面子……」

这类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岂不比比皆是!在这一张张「面子」之下,我们中国人是不是忽略了「里子」?我们的生活中,类似「老爷餐厅」高贵的金碧辉煌之下,掩盖着多少酱油污渍,又有多少人注意到?

神游到这里,才想起我无法回答司神父的问话,于是我问:

「你是语言学家,从语言上,中国人的思考方式和西方人有什么不同?」

「中国人的语言,和其他国家的语言,并没有不同,」司神父简洁地说,「中国人常常喜欢自负地说,中国语言是独一无二的,这个态度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的态度一样,其实,这是肤浅、幼稚的说法。」

「中国语言动词没有时态变化,」我说,「名词没有单数、多数之分,不是和西方语言不同吗?」

「那只是表达方式不同,并不是语言系统、思考逻辑上的不同。例如:中国人用『过』、『了』表示时态,用『两个』、『三个』表示数量,并不是说中国人没有时态或数量观念。中国人可以用语言,把思想表达得非常精确。问题关键在,中国人想不想表达得清楚?如果他不想表达清楚,他就可以表达得很模糊。」

「请进一步说明,好吗?」我请求。

「中国语言在文法上,可以省略主词,英文却绝对不能。因此,你如果存心想讲不清楚,也可以用语言使别人误会,」司神父说,「中国人在语言上,并不特殊,我认为真正特殊的是中国的文学,那里面有中国人特有的精神。可是,现在研究自己文学的中国人,偏偏拿中国的文学来和西方文学并论,用西方人研究文学的方法来做『比较文学』,用这个方法研究中国文学,是行不通的。」

「你的意思是说,语言只是传达观念的工具,观念差异,言语就有差异,是吗?」我问。

司神父同意地点点头。

「你认为是什么样的观念,影响中国人生活形态最大?」我接着问。

司神父直截了当针对我所盼望听到的主题,说:

「我认为造成中国社会落后,有一个原因来自中国人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太大。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这句话支配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和行为,使中国人的知识无法实验,知识和技术无法运用在日常生活上。而西方的学者往往是手拿钉锤、斧头的人。在西风东渐之前,中国学者,是不拿工具,不在实验室中做工的。西方的知识、技术,却在实践的过程中,获得不断的修正和突破。而中国人纵有聪明的思考力,精于算术,很早能发明火药、罗盘、弓箭,却没有办法推动科技,发展机械文明。因为,在儒家思想影响之下,高级知识分子的领导阶层,轻视用手做工。机器的发明与运用,只限于末流的平民阶段,大大地阻碍了知识的发展。」

我承认这是中国士大夫阶层的特征。

「身居领导地位的知识分子,高高在上,和大众生活脱节,知识的断层,使中国人思考与行为分家,严重地妨碍中国社会的进步。」

司神父提起一位已故的中国考古学家李济先生,他说:「其实,以上这个见解,是李先生说的,我只是同意他的意见而已。」

李济先生当年在河南安阳,亲自参与挖掘古物出土,结果被人误当做干活的粗人的经验,使他说了上面一段话。而司神父在山西大同一带,做民俗、歌谣、语言的研究工作时,由一位乞丐带着他深入民间,到处寻访。他曾经用一个制钱换一句俚言的方法,向围绕在他四周的中国孩子,交换俚语。而当地的人,对他这种行径,视作怪诞,甚至把他当做一个疯子。所以,司神父觉得中国人的学问,完全被儒家士大夫的传统观念架空。

「另外,阻碍中国变成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原因,是缺乏法治和民主的观念,」司神父继续他的话,「中国的法律,从很早开始,有唐律、宋律、明律、清律,但,基本观念只有一种,就是犯罪法,也就是人触犯了法律,应接受什么样的刑罚。而罗马法基本上有二:一是公民法,让人民知道,天生下来自己有什么权利。另一才是犯罪法,让人民知道,触犯了刑案,得受什么处罚。这二者相辅相成,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所以,人民对法律产生重视和遵守的心理。

反观中国,在西化之前,人民对自己的权利毫无概念,甚至连一己的性命,都认为是君王所赐,更遑论其他。传统中国社会中,权势假道德之名行使统治,领导阶层称为民之父母,人民只知道服从权威,完全没有现代法治的观念,这是基本上很大的错误。

在这种单轨法律统治之下,中国人不知道法是可以保护自己的规则。所以,对法律只有产生畏惧、逃避,甚至枉法、违法,基本上是因为不知道尊重法律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