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雪夜

招弟小姐的新工作,并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少变化。

她照旧一早出门上班,中午吃工作餐,晚上回来煮粥,生活水准比出版社时代并没有什么提升。至于我和公子小白,在品尝过几次有名的稀罕吃食之后,我们一致认为,还是猫粮和罐头物有所值,百吃不厌。招弟小姐不无遗憾地感叹,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果然重要,即便是公子小白这样的资质,跟着她混几年,也变成了不折不扣的草根猫。

不过若说丰厚的收入对她全然没有影响,却也不尽客观。那就是,招弟小姐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悠闲神情。作为新员工,她的工作排得并不密,每月一般只做三四场口译,两三万字笔译,但她已经心满意足,不肯再做兼职,张罗着周末去学古筝。她兴致勃勃,倒腾来一张二手琴,那一阵子,我每个晚上都被迫翻来覆去地听上三四十遍单调的练习曲,直搅得我心烦意乱,和公子小白闹了好几次别扭。

天气渐渐寒冷,草地上积了厚厚一层黄叶,我在叶子堆里打几个滚,从头到脚都是萧瑟的味道。

招弟小姐惆怅道:“又是一年呢。”

停了停,她忽然出语惊人,“我想恋爱了……”

蘅蘅小姐一愣,“你准备好了?”

“应该是吧,总要重新开始嘛。”她看看蘅蘅小姐,纳闷道,“倒是你,蘅蘅,上次那段都过去三年了,你怎么还不恋爱?”

“我……我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可是,你认识那么多作者、插画家,都是有才华的人,也没有合适的吗?”

蘅蘅小姐沉默了。

招弟小姐疑惑地看看她,又自顾叹道:“唉,要是有人追我就好了……”

招弟小姐发出这句感叹不久,一大束玫瑰花就出现在我们面前——只不过,是送给蘅蘅小姐的。

招弟小姐大吃一惊,“原来你不声不响,暗度陈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蘅蘅小姐苦笑道:“这是没有的事。我早就拒绝了。”

“可是……”

蘅蘅小姐看看玫瑰花,有些无可奈何。

送蘅蘅小姐玫瑰的,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原来,前一阵子,一个音乐团队忽然找到蘅蘅小姐,希望买下她以前写的一首古诗词,由他们谱上曲子,用来作一部动画的主题歌。由此,蘅蘅小姐和那位主创歌手有了几次接触,但没想到的是,歌还没有最后完成,歌手就向蘅蘅小姐表达了爱慕之情。据歌手说,他在网上看到那首词的时候,就爱上了写词的人,而第一眼见到蘅蘅小姐,他惊喜得差点落下泪来——自己终于找到了梦中的女孩。

招弟小姐听得发呆,“好浪漫……为什么浪漫的事,总是发生在你身上呢?”

她点点头,自己得出结论,“这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个浪漫的人啊。”

蘅蘅小姐哭笑不得地说:“我说了,我已经拒绝了。”

招弟小姐回过神来,“……为什么?”

蘅蘅小姐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可能……是我自己有偏见吧。”

不知道蘅蘅小姐向歌手传递了怎样的信息,几天之后,歌手发来一首他为蘅蘅小姐写的歌。

歌并不难听,甚至,还颇有几分清透动人。

招弟小姐翻来覆去地听了好几遍,十分感动。

“真是有才华的人啊。”她喃喃道,“而且,肯这样用心,太难得了……”

她看看默然不语的蘅蘅小姐,有点着急,“蘅蘅,你怎么就不感动?”

蘅蘅小姐叹道:“招弟啊,你现在好像比我还文艺呢。”

招弟小姐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就算讲现实的,他的条件也不错呀——年纪相当,收入不错,事业在上升……”

看蘅蘅小姐依然不做声,她寻思了一会儿,忽然聪明道:“我明白了!你大概是觉得,到了咱们这个年纪,再讲浪漫太不靠谱了,所以你虽然感情上喜欢这样的人,但理智上又在拒绝……”

这个发现似乎让她颇为兴奋,于是继续发表高见,“但我觉得,凡事都不能矫枉过正,有浪漫情怀的人未见得就不能过日子。到咱们这个年纪,才更应该珍惜每一个机会……”

蘅蘅小姐终于忍无可忍,打断她,“谁说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看着招弟小姐,似乎有些心烦,又有些委屈说:“我为什么非得喜欢这样的人?”

招弟小姐张口结舌。

歌手的追求,仿佛湖面上的一朵小小水花,在荡起几圈涟漪之后,也就复归于平静。随着元旦的临近,招弟小姐的工作越来越忙,蘅蘅小姐却难得有了些闲暇。于是,在搁笔一两年之后,蘅蘅小姐终于开始着手写《白马篇》的第三部。在那些漫长的冬夜里,窗外寒风呼啸,屋内却温暖如春,蘅蘅小姐坐在灯下安静地写作,公子小白卧在她的手边,那情景恍如昨日重现。

不久,京城迎来了我记忆中的最大一场雪,雪片像漫天飞舞的芦花,无声无息地飘落在灰黄的大地上。我从窗缝里钻出去,湿凉的空气迎面扑来,顿时令我精神一振。新铺的雪毯又白又软,踩上去便留下点点清晰的脚印,我忍不住有些兴奋,在校园里跑了一大圈,停下时却发现自己正站在从前小屋的窗外。我跳上石棉瓦小棚向里张望,熟悉的窗口挂着陌生的花布窗帘,大床、书桌和书架摆放得一如往日,只是床头多了一张大照片,告诉我有一对年轻人正在这间小房子里度过他们人生的一段光阴。

我转过头去,望着柿子树枝头上那几个白雪掩映下的小红点,心里有些恍惚。到此时为止,我总共跟着招弟小姐换过四个住处。与某些猫族兄弟不同,我对住处并不产生执着的感情,住时既不在意,离开后也不甚怀念。可就在这个大雪天,在我们住了两年的小屋的窗外,我却忽然体味到一种类似怀旧的情绪,过往的六年时光,被这数间小屋分割成一个个阶段。我想,也许我该找个时间,去看看那些老地方了。

那天,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回来得都比平时晚,她们的脸颊红扑扑的,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花,一边笑叹道路堵塞的盛况。匆匆吃过晚饭,招弟小姐开始准备第二天口译的材料,蘅蘅小姐似乎也灵感迸发,在电脑前刷刷地码字。我无事可做,拖着公子小白在爬架上运动——他太不爱动,眼看又胖了好些。

玩了不一会儿,公子小白就累得有点发喘,蓝眼睛告饶般的望着我。见我无视他的眼神,他索性趁我不留意,一溜烟地跑回蘅蘅小姐的房间,一头扎进自己的小窝,再也不肯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