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第2/2页)

“垮掉的一代”在当时变成了特别前卫的一群人,不读书、不练琴、不工作、不学习,把女朋友也抛在一边,非常自由,大家管这种行为就叫“在路上”。“在路上”成为了他们的旗帜、他们的标语,他们四处游荡,他们写东西坚决反对前一代作家,反对所有经典文学中的那些结构、谋篇、塑造人物等的东西,所有的一切他们都反对,他们管自己的写作叫“自然写作”“自来水写作”等,就是我拿起一支笔,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大家去看那本《在路上》,它实际上并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这部作品不是去塑造人物、讲故事什么的,它主要就是讲几个人在美国到处游荡的那种生活,基本上就是记录式、自传式的东西。因为这一代人的写作方式就是这样,他们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文学,就像大家去现代艺术博物馆看到的现代艺术作品那样,大家就认为所有的那些干预,所有的那些编造都是不对的,我们就应该自然地来写作。

《在路上》在美国也有很多个版本,它是一部能和《麦田里的守望者》媲美的作品。我觉得如果大家想了解那个时代的美国,最好还是去看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后我还要重译这本书,这部作品其实更经典。《在路上》其实可看可不看,因为它的文学价值并不是很高,但是在整个美国的社会意义上,它从那个时候开创了一代被称为“嬉皮士”式的文学创作方式,也是美国延续了将近二十年的革命时代的一面重要的旗帜。

| 可口可乐公司成立 |

1919年的这一天,著名的可口可乐公司注册成立。1919年的时候一战刚刚结束,人民终于从战争中解脱出来,回到了家里,回到了工厂,开始了正常的生活,这个时候诞生了可口可乐。至今可口可乐还屹立在那里,它已经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将近一百年了。美国这个国家很有意思,它卖个汉堡整出来一个麦当劳,卖个汽水弄出个可口可乐,居然都成了世界级的商业帝国。你说如果卖汽车、卖飞机整出个世界商业帝国来那还符合常理,但就是卖汉堡、卖汽水这样的东西,也可以发展成如此规模就有点儿超乎想象,所以美国不但能创新各种实际的产品,更重要的是能创新各种商业模式。谁也没想到一个汽水竟可以一直卖到全世界,卖到中国最偏远的乡村。可口可乐的商业模式其实就是我拿一个配方,到全世界各地你来给我生产,用你的水,用你的人,用你的分销系统,等等,用你的一切,我只负责配方和做广告。就这样的一种模式竟能把这个汽水卖到世界各地,简直太厉害了。

可口可乐这个商业帝国厉害到什么程度呢?我拍过一部电影叫《大武生》,故事讲的是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那时上海已经有电车了,我们就在电车上做了“可口可乐”的标志,当时我们还想是不是可以找可口可乐要点钱去,这不叫植入软广告吗?结果人家可口可乐说,我们这种公司这么大,不但不需要植入广告,你还必须得把电影拿来让我们审查,我们得看看你放的商标到底是不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商标,如果商标不对,你还得重拍。结果我们弄巧成拙,最后还得把电影拿给人家去审查。幸亏我们的美术还比较负责任,他确实是按照那个年代的老照片去做车上那些装饰的,可口可乐市场部在审查完以后确认没错,才最后批准我们使用。结果是人家不但一分钱没给我们,还得经过批准,我们才可以在电影上用它的标志。

可口可乐刚到中国的时候没有被译成“可口可乐”,当时叫“蝌蚪啃蜡”。那个时代的翻译没有一个标准,就是大家乱翻,福建人按福建人的口音翻,“福尔摩斯”肯定是福建人翻的,广东人按广东人的口音翻,上海人就按上海人的口音翻,于是大家就全乱套了。这“蝌蚪啃蜡”听起来就不好喝,所以在中国的市场非常不好。后来这东西被一位叫蒋彝的大才子发现,把名字译成了“可口可乐”,结果一下子销量大增,打开了市场。可见这种日用品其实口味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你说麦当劳的汉堡和其他汉堡有什么区别,可口可乐这个汽水我觉得还没有北京的“北冰洋”好喝,可就是因为它的整体宣传、推动以及各方面的包装,让大家觉得可口可乐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