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八章 论父子情 致徳·埃斯蒂萨克夫人(第2/5页)

一个父亲只是因为孩子对他有所求而爱他——若这也称为爱的话——也是够惨的了。

应该以自己的美德、乐天知命、慈爱和善而受人尊敬。贵重物质成了灰也有其价值,德高者的遗骸我们一向对之敬重异常。一个人一生光明磊落,到了晚年也不会成为真正的老朽,他依然受到尊敬,尤其受到他的儿辈的尊敬,要他们的内心不忘责任,只有通过理智来教导,而不是以物质相诱惑,也不能以粗暴相要挟。

他以为建立在暴力上的权威,比与爱心相连的权威,更受人尊敬,更牢固;至少以我来说,这样的人大错特错[2]。

——泰伦斯

训练一颗温柔的心灵向往荣誉和自由,我反对在教育中有任何粗暴对待。在强制性行为中总有一种我说不出的奴役意味;我的看法是:不能用理智、谨慎和计谋来完成的事,也无法用强力来完成。

我是在这样的教育中长大的。他们告诉我小时候只挨过两次鞭打,都是轻轻的。我对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他们还在襁褓中就死去了。唯有我的女儿莱奥诺逃过这个厄运,她已六岁多,无论教育她还是惩罚她的童年错误,母亲都轻声轻气谆谆教导。当我感到失望时,总是其他许多原因失误,而不能怪罪于我的教育方法,我相信我的方法是正确和合乎天性的。

我对男孩的教育还要细致,男孩天性不易屈居人下,更加追求豪放;我喜欢他们头脑机灵,心地坦诚。我看到鞭打是产生不了效果的,不是使心灵更加孱弱便是更加冥顽不化。

我们不是愿意得到孩子的爱吗?我们不是愿意他们不要祈祷我们早死吗?(当然这种可恶的祈祷在任何场合下都是不正确的和不可原谅的:“任何罪恶都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的[3]。”)那么在我们力能所及的范围内理性地协助他们的生活。为了做到这些,我们不能结婚太早,使我们的年龄与他们的年龄相差不大。因为这个弊病会使我们遇到许多困难。这话特别是针对贵族而言的,贵族悠闲自在,——像大家说的——靠年金过日子。其他社会阶层的生活依靠收入,家庭需要许多的子女维持,子女也是发财致富的新工具和手段。

我在三十三岁时结婚,我同意三十五岁最佳,据说这是亚里士多德的意见。柏拉图不主张在三十岁前结婚;他也有理由嘲笑那些在五十五岁后才想到结婚的人;认为他们的子女不值得糟蹋粮食,不配生活。

泰利斯提出真正的限制年龄,他的母亲催他成亲,他还年轻时回答说还不到时候;他到了年纪时又说过了时候。对一桩不适当的事总找不到适当的时间。古代高卢人[4]认为,在二十岁以前跟女人发生关系是绝对要谴责的,还特地嘱咐男人,他们是为战争而培育的,在成年以前要保持童贞,尤其跟女人睡觉会消蚀勇气和变得心猿意马。

那时他与年轻妻子结合,高高兴兴生儿育女,他当父亲,当丈夫,丧失了昔日的勇气[5]。

——塔索

希腊历史记载,耶唐·塔桑丁、克里索、阿斯蒂吕斯、狄奥蓬布斯和其他人为了保存体力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角力场竞技和其他锻炼,他们在整个时期避免一切房事。

突尼斯国王穆莱·哈桑,是由查理五世皇帝扶上王位的,他责怪父亲念念不忘他的妻妾,说他是懦夫,女人腔,生育机器。

在西班牙印第安人的某些国家里,男人要到四十岁才允许结婚,而女人在十岁就可以成亲。

一位贵族到了三十五岁,还没到时间把位子让给二十岁的儿子,他自己还要随军出征和侍奉朝廷。他需要财产,应该留下一部分,不能因别人而忘了自己。父亲们平时嘴上常挂了这句话,用在这样的人身上是很得体的:“我不愿意在躺下以前给人剥光了衣服。”

但是一个年迈多病的父亲,虚弱不堪,已不参加社交,空自守着一大笔财富不放,对自己对家里人都是不利的。他若明白事理,应该适时脱了衣服去躺下:他不要脱到衬衣,可以留下一件温暖的睡袍;其余一切用不着的浮财,要心甘情愿地分送给按血缘情分应该占有的人。

他让他们占有大自然剥夺他享用的东西,这是应该的;不然无疑会引起恶意和嫉妒。查理五世平生最得人心的一件事,就是他从古代国王那里懂得了这个道理:当皇袍压在身上太重而妨碍行动时,就要听从理智脱下来;当两腿搬不动时,就要躺下来。当他感到内心缺乏决断和力量,已不能像全盛时代那样处理国事时,他就把他的治国方略、威望和权力转交给他的儿子。

你若是一个明智的人,及时取下你那匹老马的笼头,不要跑到后来马失前蹄,跌倒在地,成为笑柄[6]。

——贺拉斯

不及早有自知之明,不感到岁月不饶人,会使身体与灵魂两方面都受到极度的摧残(灵魂与身体是对等的,有时灵魂更占一半以上),这样的错误使世上多少伟人身败名裂。我从前见过,还熟悉一些有声望的人物,他们在美好的年代声名远播,然而曾几何时英名迅速殒落。为了他们的荣誉,我多么愿意向他们进一言,文治武功已不是他们所能参与的时候,还不如及早退隐享受清福。

从前我经常出入一家贵族门第,他晚年丧偶,但是并不老态龙钟。他有好几个待嫁的女儿,一个将要踏进社会的儿子;他家有许多意外的支出和访客,他对此很少感兴趣,不但要考虑节省开支,还因年岁的关系要过一种与我们相差很远的生活。有一天我像平常那样大胆跟他说不妨给年轻人让位,把他的住宅(他也只有这幢房子宜于居住)留给他的儿子,自己搬到附近的庄园去安身,那儿没有人来搅乱他的休息;鉴于他的孩子的情况,不这样他无法不受大家的打扰。他后来听从我的话,一直过得很好。

这并不是说作出这样的允诺后就不可收回。现在我巳垂垂老矣,让我的子女享用我的房屋和财产,但是一且他们让我有理由反悔的话,我有这样做的自由。我让他们使用我的房屋,因为这对我已不必要,但是我对总的事务——只要我乐意——还保留一种权威;因为提携子女管理家务,在有生之年督促他们的行为,根据自身的经验提出劝告和意见,亲眼目睹他的后人如何继承家门的光荣和传统,对他们未来的作为寄予希望,这对一位老父来说是多么大的慰藉。

也鉴于如此,我不愿离开我的子女,我愿意就近观察他们,根据健康的情况分享他们的欢乐和节日。我若不生活在他们中间(比如我年高多愁,疾病缠身,不可能不使大家扫兴,也影响和改变我自己的生活起居规律),至少借我的房子的一角,住在他们附近,一切不必讲究,但求实惠。不像我在前几年见到的普瓦蒂埃的圣希莱尔教长,生了抑郁症感到极度孤独,我去过他的房间,他已有二十二年没有走出门槛一步;其实除了风湿病影响他的胃以外,行动完全自由和正常。每星期仅一次他允许别人进去看他,他总是把自己独自关在房里,除了一个仆人一天一次带食物给他,进来出去也从不作逗留。他的生活就是室内散步和阅读(因为他还懂得文学),一心一意要悄悄地离开人世,不久以后的确也是这样死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