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十八章 论否认说谎

不错,有人会对我说,一些杰出而有名望者想写自己,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他们闻名遐迩,大家可能很想了解他们。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并不否认。我也知道,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来到某个城市,手艺人恐怕连头都不会抬一抬,依然埋头干他们的活。若是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来了,工场和店铺会走得空无一人。一个人若无东西可被模仿,若他的一生、他的见解不能作为楷模,那他就不宜宣扬自己。凯撒和色诺芬一生辉煌,功绩卓著,他们叙述自己的生平就有了正确和坚实的基础。亚历山大大帝的记事本,奥古斯都、加图、苏拉、布鲁图等人对自己事迹的评述,也都是人们喜闻乐见的。这些人的塑像,不管是铜的还是石的,人们都乐意瞻仰和研究。

这番鼓励话实实在在,但我几乎无动于衷:

我只给朋友们朗读我的作品,而且是

在他们的请求下,

不是在任何地方,也不是给任何人。

其他人却在广场上甚至在澡堂里

朗读他们的作品[1]。

——贺拉斯

我这里给我塑的像,不是拿去立在城市的街口或教堂里,或放在什么公共场所的,

我推心置腹地对你说,

我不想用一些夸大的小事充塞我的书[2]!

——佩尔西乌斯

我的书是用来放在书房的角落里,给乐意了解和阅读我作品的近邻和好友们消磨时光的。别人决意写自己,是因为觉得经历丰富,值得一书。我则相反,我写自己,是因为内容贫乏枯燥,不会有自吹自擂之嫌。

我经常评论别人的行为,我自己的所作所为微不足道,很少可以让人评论。

我感到我的功德寥寥无几,数说起来会自惭形秽。

因此,当有人向我谈起我祖宗的共同习俗、表情、举止、言谈以及他们的财富时,我是多么高兴!我会侧耳细听。对我们朋友和先辈的肖像视如敝屣,对他们衣物和武器的式样不屑一顾,这实在是违情悖理的。我至今仍保留着他们用过的文书、印章、祈祷书和一把剑。我父亲习惯握在手中的几根长鞭,一直放在我卧室里,从没离开过。

“子女们对父亲的感情越深厚,对他的衣物和戒指就越珍爱[3]。”

然而,倘若我的后代是另一种爱好,我也有办法报复:到那时,他们对我的轻视远远比不上我对他们的鄙夷。在这方面,我与公众的全部关系,就是把他们的语言借鉴过来,他们的语言更自然,更具有生命力。作为回报,我也许会原原本本地借鉴,不让有丝毫损坏。

让金枪鱼不少外衣,橄榄不缺外皮[4],

——马提雅尔

我要常给鲭鱼穿上合适的长袍[5]。

——卡图鲁斯

假如我的书无人问津,那么,我花了那么多闲暇进行了极其有益而恰当的思索,是不是就浪费了时间呢?我在书中的形象是我的真实写照,所以,为能从我身上提取更多的东西,我必须经常训练和塑造自己,这样,我这个样板也就更加牢固,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也就真正培养出来了。我为别人描绘自己,给我上的色彩势必比我本身的更鲜明清晰。与其说我塑造了书,毋宁说书塑造了我;这本书与其作者唇齿相依,是作者自己做的事,是他生命的组成部分,不像其他书,所写的事与作者毫无关系。

我坚持不懈、兴致勃勃地了解自己,是不是浪费了时间呢?因为有些人仅仅在思想上,有时只是在口头上回顾自己,他们不会首先审视自己,也不会深刻剖析自己;而我则研究自己,以此作为自己的工作和职业,我就持之以恒,诚心诚意,全力以赴。

最美妙的快乐,既然只能在内心细细品味,就要避免留下任何痕迹,不要让民众和其他任何人看见。

这个工作多少次以其无聊的思索使我得到消遣!所有微不足道的想法,都应视为无聊的想法。造化赋予我们保持独立的充分权力,常常召唤我们,以便给予告诫:我们的一部分应献给社会,但大部分应留给自己。为了按一定的次序和意图胡思乱想,又不致离题万里,迷失方向,我就规定内容,把浮现在我脑际的种种细微思绪记录下来。我倾听萦绕我心头的想法,因为我要将它们记下来。每当习俗和理智禁止我继续做某件事时,我会感到很懊丧,多少次我抑止不住,在书中一吐为快!当然,这也是为了教育国民。然而,

在萨贡的眼睛、嘴巴和背上,

都响起了鞭子声[6]!

这富有诗意的鞭笞与其说印在肉上,毋宁说刻在纸上。当我企望从别人的书中窃取些东西来点缀或支撑我的书时,假如我能更认真地听取别人说的话,那我的书又会是什么样呢?

怎样写书,我从未研究过;但怎样写我这部书,我却有过一点儿研究,如果说“有过一点儿研究”意味着时而读读这个作家,时而看看那个作家,时而翻一翻开头,时而溜一眼结尾,这丝毫不是为了形成我的看法,我的看法早已形成,只是通过读书给以帮助和促进罢了。

可时下风气如此糟糕,我们只能向很少的人,或者说不能对任何人谈论别人,那我们又能向谁谈论自己呢?撒谎吧,又实在无聊。风气腐败的首要特点是排斥真理:因为正如品达罗斯说的,真理是一个伟大品德的开端,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则把它作为政府必须履行的首条准则。我们现在的真理,不是真正的存在,而是别人想象的产物,正如我们所谓的钱,不但指真币,也指正在流通的假币。我们民族的这个弊病,早已有人谴责了:早在瓦伦提尼安三世[7]时代,萨尔维努斯[8]就曾说,在法国人眼里,说谎和立伪誓不是缺点,而是一种说话方式。如有谁想对这句话作一补充,他就可以说,法国人的这个缺点现在成了真理。人们以此培养和造就自己,犹如一种体面的练习,因为不露心迹是本世纪最杰出的优点。

因此,我常常思忖,当我们听到有人谴责我们不说真话(这已是普遍的弊病),为什么会觉得比听到其他任何谴责更心头不悦;我们羞羞答答地观察到的这个习惯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谴责我们撒谎是可能有的最侮辱性语言了。我的看法是,这个缺点我们染之最深,当然为之辩护也就最强烈了。受到指责后,我们浑身不自在,会勃然大怒,火冒三丈,似乎这样可使我们减轻一些罪过。既然这缺点确实存在,那至少也要在表面上作些批评嘛。

是不是还因为指责这个缺点意味着指责我们胆怯和懦弱?还有什么比推翻前言,总之,比否定自己的知识更显而易见的怯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