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处世哲学

我没有受过完好的学校教育,所读书卷也很有限。有时承蒙不弃,被认为还有点什么思想见解,并不随波逐流也者,首先是得益于生活实践的启示与好学好问的感悟。

就是说,我承认“实践出真知”的基本命题,同时也不否认基本之外的例外与变异。

马上就是我的生日了,积自己人生之经验,我能够告诉读者们一点什么呢?

第一,不要相信简单化。

我到处讲一个意思:凡把复杂的问题说得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者,皆不可信;凡把解决复杂的问题说得如同探囊取物,易如反掌者,皆不可信;凡把麻烦的事情说成是一念之差,说成是一人之过,以为改此一念或除此一人则万事大吉者,皆不可信。

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说实话,我这一辈子还没怎么碰到过这么便宜的事情。大多数,绝大多数,是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反而更加突出激化、更加麻烦了。

所以我虽然赞扬针灸,却不相信点穴和咒语。

我知道世上没有万能药方,所以我也不为某味药的失灵而气恼或反目为仇。我常常不抱非分的期望,所以也很少过于悲观绝望。

第二,不要相信极端主义与独断论。

世界上绝对不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善恶两种品德,敌我两种力量,正谬两种主张,资无两个阶级。

要善于面对和把握大量的中间状态、过渡状态、无序状态与自相矛盾的状态、可调控状态、可塑状态,等等。

世界上的事情绝对不是谁消灭了对方就可以天下太平、光明灿烂。动不动把自己树成正确正义一方,把对方扣成错误乃至敌对一方,动不动想搞大批判骂倒对方——不论是依势的甲批乙还是迎潮的乙批甲,都带有欺世盗名、自我兜售的投机商味道与小儿科幼稚。要学会面对真正的大千世界而不是只“面对”被某种意图或者理论过滤过、改绘过的简明挂图。

在没有绝对的把握的大量问题上,中道选择是可取的,是经得住考验的。

第三,不要被大话吓唬住,不要被胡说八道吓唬住,不要被旗号吓唬住。

因了发明一句话而搞得所向披靡者,多半大有水分。大而无当的论断下边不知道有多少漏洞和虚应糊弄。

过犹不及。过于伟大或过于卑微,过于高明或过于愚蠢,过于奇特或过于陈旧的话语,都值得怀疑。

不要陷于标签与旗号之争,不要认为一划类、一戴帽子就可以做出价值判断。不要以为一划类、一判决世界就井井有条了——多半是相反,更加歪曲了。

戴上桂冠的也可能是狗屎,扣上屎盆子的也可能冤枉,这是其一。桂冠云云可能本身就不可贵,盆子云云可能本身就不丢人,这是其二。同一个类属或概念之下可能掩盖着各种不同的状态以至于性质,这是其三。你的分类法本身就没有被证明过,你的划类术又极低智商,因此不足为凭,这是第四。

要善于使用概念而不是被概念所使用所主宰。

一般地说,在没有足够的根据的情况下,在常识与大言之间,我选择前者。但我也绝不轻率地否定一种惊人高论。对后者我愿意抱走着瞧的态度。

第四,不要搞排他,不要动不动视不同于自己的行为或认知为异端。

特别是在文学与艺术问题上,以及在许多问题上,宁可相信别人与自己都是处于瞎子摸象的过程中,人们各有道理又各执一词。世间的诸故事中,没有比瞎子摸象的比喻更深刻,更普遍,更给人以教益的了。

所以,多年来我坚持一种说法:可以党同,慎于或不要伐异。最好是党同喜异,党同学异。可以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不要王麻子剪刀别无分号。提倡多元互补,不要动不动搞你死我活。正如《论语.子路》中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我致力于提倡与树立建设性的学术品格。多数情况下,我主张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立了正确的才能破除也等于破除或扬弃谬误的。事实已经证明,没有立即没有建设的单纯破坏,带来的常常只能是失范、混乱、堕落,这种真空比没有破以前还糟糕。

第五,所以我提倡理解,相信理解比爱更高。

甚至于批评谬误,也要先理解对方,知道他是怎么失足,怎么片面而且膨胀的,知道他的局部的合理性乃至光彩照人与总体的荒谬性是怎么表现与“结合”的。而不是简单地把对方视如妖孽。没有人有权利动不动把对立面视如妖孽、牛鬼蛇神。

我主张见到自己没有见过或弄不清楚的事物先努力去理解它、体味它,确有把握了,再批评它、匡正它。我不赞成那种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东西就声讨一番,先判罪再找理由的恶习。自己弄不懂的东西不一定就坏,对于自己闹不明白的东西明智的做法是一看二研究,不行就先挂起来。

所谓理解也就是弄清真相的意思,先弄清真相再做出价值判断,这是最根本的原则。先做出价值判断再去过问真相,乃至永不去过问真相,这是聪明的白痴的突出标志。

任何人试图以真理裁判者、道德裁判者自居,以救世主自居,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不要随便信他。

所以我提倡费厄泼赖,不相信鲁迅的原意是让人们无止无休地残酷斗争下去。

所以我赞成不搞无谓的争论,对于花样翻新的名词口号,对于热点热门,对于诈诈唬唬,我常常抱不为所动所怒,静观其变,不信其邪,言行对照,比较分析的态度。

所以我常常怀疑关于自己已经发现终极真理的自我作古的宣告。

第六,我承认特例,但更加重视常态,我梦想某种瞬间,但更重视经常,我不相信用特例和瞬间来否定常态和一般的矫情。不管这种矫情以什么样的大言的形式出现。

所以我原谅乃至常常同情凡俗,认为适度的宽容是必要的。

待人,我喜欢务实态度,我宁愿假定人是有缺点的,多数是平庸的,平庸不是罪,通俗不是罪,对于有毛病的人不必嫉恶如仇。利己也不是罪,但是不能害人,害人害国,只知谋私利,我很讨厌。

用到学术讨论上,我认为百家争鸣之中必然会有大量的浮言、偏言、陋言、“屁话”。我也说过许多次,一“百家”中,有三两家深刻而又真实的论述,也就不错了。如果你认为这个“出金率”太小,并因而废除百家争鸣,说不定离真理更远而不是更近。不能因噎废食。

我当然承认特殊,承认特例,但是我不能苟同用特例否定一般规律。例如一谈到爱就强调不能爱结核菌,一强调业务就辩驳说某位烈士并非因了业务好而伟大等,这都是无聊的诡辩。我们重视特例,我们更应该着眼于一般,着眼于群体,着眼于正常情势下的状态。宽容云云,当然指的是常态,不是指与敌人拼刺刀的那一刹那。连这种废话都要说一说,我为此深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