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露丝的爸爸在电话里提到落水洞时,露丝正待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她一面把长长的黑色电话线绕在手腕和臂膀上,一面简短回答“是”或“不是”,表示她在听爸爸说话。房东老太太喜欢偷听,因此,露丝不喜欢在电话里多说什么。她打算过一会儿再到街上去打对方付费电话,告诉家人说她准备回去看看。

她早就想好,在建筑商把落水洞封起来之前,一定要再回去看一次。她对落水洞之类的地方有着不为人知的强烈喜爱,但正如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曾在停车场看到过我的鬼魂一样,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迷恋落水洞。她在纽约看到过太多酒鬼为了引人注意,或是想免费得到一杯酒,就在众人面前大谈家人和伤心往事。她绝不会这么做,她觉得一个人的私事不应该成为众人说三道四的谈资,她只把心事一五一十地记在日记里,写进她的诗里。每当想找人倾吐心事的冲动袭来时,她就轻声警告自己:“藏在心里,藏在心里。”为了转移注意力,她总是去街上漫步。她徒步走过纽约市的大街小巷,脑中只有故乡的玉米地和她父亲检视古董的神情。纽约市成了冥思的最佳场所,虽然她喜欢徜徉于它的大街小巷,但这个大都会在她心中激不起任何涟漪。

现在她看起来已不像高中时代那样怪,但如果仔细观察,你还是可以感觉到她的眼神有如跳跃的兔子一般机警,很多人看了会相当不自在。她脸上时常带着一种特殊的表情,好像在等着什么人到来,或是留心防备一些还没发生的事。她的身体总在前倾着询问些什么,她上班的小酒馆经常有人说她的头发或是双手很漂亮,偶尔她从吧台后面走出来,有些客人看了还会赞美她的腿,但从来没有人提到她的眼神。

她总是匆匆忙忙套上黑色紧身裤、黑色短衬衫、黑色靴子和黑色的T恤——她上班、休闲都穿同一套衣服,衣服上早已布满污渍。这些污渍只在阳光下才特别明显,露丝本来不知道,但有一次她走到一家露天咖啡屋,点了一杯咖啡坐下来休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这才发现上面满是伏特加或威士忌的污渍。酒渍似乎让裙子显得更黑了,露丝觉得很有趣,特别在日记里记上了一笔:“酒精不仅能改变人,还能改变布料。”

她习惯一出门先到第一大道的露天咖啡座喝杯咖啡,路旁的台阶上总是坐着几个乌克兰女人,每个人腿上都抱着一只小狗,露丝喜欢在心里假装和这些吉娃娃、博美狗说话,这些狗个子虽小,却充满敌意,每次走过它们旁边,它们总是叫得惊天动地。

喝完咖啡之后,她继续在城中漫步,经常走到脚跟发痛,精疲力尽。除了一些奇怪的人之外,没有人和她打招呼,她自己发明了一个游戏,看能够连续走过多少条街道,中途不因过往车辆而停步。她从不因任何人而放慢脚步,有时,一群纽约大学的学生或是拿着洗衣篮的老妇人会与她擦身而过,人来人往,她只感觉行人像风一样飘过她的身旁,面目模糊,如同幽灵。她经常想象自己走过之后,会有人转头回望她,但她其实也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除了同事之外,没有人知道她住在哪里,也没有人等候她回家。在这座城市,她已经成功地隐姓埋名。

她不知道塞缪尔向我妹妹求婚了,唯一和她保持联络的同学就是雷,所以除非雷告诉她,否则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在高中时她已经听说我妈出走了,这件事再度掀起新的波浪,她看着我妹妹勉力支撑,她们偶尔会在走廊上碰面,她只好在不增加琳茜困扰的前提下,找机会说几句话为琳茜打气。露丝知道同学们都觉得她是怪人,也知道琳茜在天才生夏令营之所以会对她吐露心事,只是因为那天晚上就像做梦一样,梦中所有该死的规矩全部松绑,她们才得以畅所欲言。

雷却和其他人不同。对她而言,他们的亲吻、推搡和碰触就像玻璃柜里的宝贝一般,她非常珍惜这些回忆。每次回家探望父母,她总会去见他一面,一想到要去落水洞,她也马上想到邀他一起去。她想他应该会欣然应允,因为他平常课业压力相当大,有机会探一下险也不错。而对她来说,运气好的话,他也许会讲述观摩某次临床治疗的全过程给她听,他经常这么做。雷的描述让露丝有身临其境之感,她不但了解他说的每一句话,更能体会他的感受。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话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但他确实唤起了她内心所有的感觉。

她沿着第一大道朝北走,她能清楚地指出自己曾在哪些地方逗留,因为感觉到曾有女人或小女孩在这些地方遇害。每天晚上写日记时,她尽量把这些地方都列出来,不管是在报上读到的凶杀案发生地,还是她自己知道有人被害的地方。只是一想到那些阴暗狭窄的小巷,以及在那里发生的事情,她就感到思绪沉重,精疲力竭。她每天都把心思放在这些悬而未决的谋杀案上,只好忽略了其他那些比较简单明了的案件,如果她在报上读到某个遭到谋杀的女人,她都会去现场悼念死者。

她不知道她在天堂里相当出名,我告诉朋友们露丝是谁以及她都做了什么:她每天在大都会中漫步,走到曾经发生凶杀案的地方就静静地哀悼,回家之后还在日记里为每个受害者祈祷。很快,天堂里的每个人都听说了这件事,特别是那些在纽约遭到谋杀的女人,她们都想知道露丝是否发现了她们的遇害地点。在天堂里有很多人是露丝的粉丝,但这群人恐怕会让露丝失望,因为她们聚在一起热切讨论露丝的模样,就好像一群小女生围着偶像杂志大谈影视红星似的,而不像露丝想象中崇拜一个知名鼓手那样,只是满怀敬意地窃窃私语。

我还是继续跟着露丝四处游荡。大家都觉得露丝天赋异禀,令人羡慕,其实不然,我发现虽然这种超级感应力相当惊人,但有时也令人相当痛苦。每当有影像在露丝的脑中闪现,都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有时,它们如闪电一样稍纵即逝——有人从楼梯上被推下来,一声尖叫,一双紧紧勒住脖子的手;而另一些时候,某个女人或小女孩遇害的全过程,会完整地呈现在她脑中。

露丝一身黑衣,游走于喧扰的纽约大都会中。曼哈顿城中人来人往,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驻足于路边的女孩。一身艺术系学生打扮的露丝走到哪里都不会引人注目,大家只当她是个平常的大学生。但对身居天堂的我们而言,她正进行着一项伟大的工作,凡间绝大多数的人甚至连想都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