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个理由忘记,那么爱我的你

认识怡君是在八一镇。旅行中总是会认识很多人,那一次我遇见了怡君。

我们坐同一辆车,她是唯一的独行客。在一整天的行程中,她长发盖脸,靠着窗睡着,旁边座位放着巨大的色彩斑斓的迷彩背包。她的一只手搭在背包上,长长衣袖里露出半截手指。

我们在八一镇休息,怡君慢吞吞地背着大包下车,带着大墨镜鸭舌帽,只露出半张苍白的脸。

旅行团订的是三人间,我们和她分到同一间房。她一进门就自作主张地把包扔到靠窗的床上,然后开始脱衣服,钻进被子里。

我和好友面面相觑。朋友撇了撇嘴,她很不喜欢怡君。

到了半夜,我睡得浅,半梦半醒却听到低低的啜泣。

我吓了一跳,翻身起来就看到怡君埋在被子里抖动。

借着夜灯的微光,我挪到她床边,问她怎么了。

她低声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她又说了一遍。

“廖江。我想喝红糖姜茶。”

红糖姜茶我还真有,冲了半杯,就放在了她床头。

第二日起来,怡君早早收拾好了,坐在床上低头看手机。等我们也收拾妥当,她才站起来,目光淡淡地看着我。

我摸不着头脑,试探着笑了一下说,“我们一起走?”

怡君果然跟上了我们。

待又上了车,怡君便坐在我们后排。

在路上我们已经互通了姓名。

怡君说,我记得你们。

原来我们竟然是坐同一趟火车来的。同一节车厢,她见到过穿着黄色外套的我和穿绿色外套的好友。

“像并排的两只柠檬。”

好友回击她,“你还不是像只穿大人衣服的企鹅。”

她竟然点头承认。

“不过,不是大人衣服,是我男朋友的衣服。”

怡君和廖江是在一个公司聚会上认识的。

怡君向来不善于应付这种场合,但是也被她上司叫来,说总该要见见世面。

聚会上要见世面,就是见各色的人,喝许多的酒。怡君作为公司代表,主动被动敬酒总是有她的份,她不会挡不会避,实实在在都喝进了胃里,脸上就慢慢烧起来,一双眼睛红通通的。

但总有人不会在乎,端着杯子过来,半真半假拖着怡君的手,说,“新人是吧,以前没见过你,头一回见,这一杯得喝,我敬你。”

怡君勉强接过来,真心希望这一口喝下去她能当头吐这人一脸。

就是这个时候,廖江站起来,揽着对方大笑,跟人家小姑娘喝什么,咱们喝一杯。

怡君松了一口气,抓住时机避走洗手间,她躲了小半个钟头才出来,就遇到了靠着墙的廖江。

廖江冲她一笑,“你没事吧?”

怡君愣了愣,“没事。谢谢你。”

他们一起回宴会厅。

廖江仿佛有些不太好意思,忽然开口说,“你的名字真好听。我以前总希望自己有个妹妹,还给她取名字,也叫作怡君。”

他撸起袖子,给怡君看手臂上歪歪扭扭不太清晰的印记,说那是小时候顽皮,自己拿钢笔纹身,纹得就是自己假想的妹妹的名字。

怡君看了,凭借一点想象力,确实能认出是怡君两个字。

得了怡君的认可,廖江笑得有些傻气。

怡君本来认为这只是男生使出的一个拙劣的撩妹套路,但是廖江那么认真的样子,让她不由得相信他。

原来真的会有一个人,在她还没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在欢欣雀跃地期盼她。

他们公司离得近,廖江开始天天送她回家,给她带自己种的盆栽三色堇,送她咖啡厅的小甜点,给她发温暖的信息。

“今天早上天气不好,风大,记得要穿外套出门。”“路过甜品店,排队的人好多,一定味道很好。我给你带。”“晚上十点了,你答应过我会早点睡。”

每一句,温柔又甜蜜。

怡君也开始逛男装店,帮廖江搭配衣服,给他提供产品设计建议,告诉他直男审美和女生审美不可调和的矛盾,跟他撒很多的娇。

“上司偏心其他的同事,哼,明明是我做的比较好。”“今天我穿了新裙子,都无人夸赞我,你快夸夸我。”“我好想好想吃芝士奶酪蛋糕,但是吃下去就会胖一斤。”

他们好像从一认识就开始陷入热恋,没有忐忑和慌张,仿佛是一件特别自然而然的事情。怡君依稀记得,有一次过马路,绿灯时间已过半,倒计时12秒,他们一路小跑,手拖在一起,然后就再也没有分开。

有一回怡君例假痛到发烧,廖江下了班就去看她,带了暖暖的汤,帮她收拾屋子,然后就搬了小板凳坐在怡君床边。他自备了漫画,自备了水杯,翻两页就看一看怡君。怡君无精打采地窝在被子里,偶尔睁开眼,就看到廖江傻兮兮地笑。

怡君迷迷糊糊,还记得催廖江早点回家。

他开着车,明天还要上班的。

廖江却软绵绵地说,可是我还想再陪你一下啊。

那天晚上,廖江洗了澡,穿着怡君最大号的睡裙,挤进被窝。他暖呼呼的手心放在怡君的肚子上,像一只小小的火炉。

怡君在黑夜里睁开眼睛,看着廖江。

她那时候想,好想明天就和这个人结婚啊。

廖江以前是一个对菠菜和空心菜的差别都毫无兴趣的大男人,定下结婚计划,他就开始学着进厨房。他给怡君带的第一道厨房产物就是红糖姜茶。

胖乎乎的红枣掰开,生姜切成片,再放一块红糖,早上装进保温杯。

做法其实很简单,但不简单的是,每次怡君例假前后,廖江都提前十分钟起床,连煮一个礼拜,从未忘记过。即使有一次,廖江前一天晚上有公司应酬,一点才到家,第二天一早,他还是顶着一脑袋乱蓬蓬的头发去了厨房。

就像是他给了怡君一个誓约,承诺说,“我会永远这样这守护你。”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确都做到了。

怡君有段时间工作很不顺利,常常烦心到想把自己的头发大把大把拔下来。她向廖江诉苦,像所有女孩子一样想听一听“我养你呀”这样的甜言蜜语来充充电。然而廖江却真的开始筹划创业。

他要养她,还有将来的小家。

怡君的每一个眼神他都会收到,怡君的每一个愿望他都去实现,只要他有,只要怡君露出一个念头想要,他都想给她。

他的副驾驶座上永远放着一支玫瑰,愿意随时带着怡君私奔到渺无人烟的地方去。

怡君看书,有句话说“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遇到廖江,她才真真切切感受到这句话。她有时候觉得,在廖江面前的自己就像一只被他揣在怀里、放在心口上的小兔子,不惊不扰,找到了最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