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2/3页)

有了孩子,只好寄养在奶妈家。小家伙一回家,就给宠得像个王子。做母亲的尽喂他吃果酱;做父亲的让他光着脚板到处乱跑,还摆出哲人的架子,说什么就像兽崽那样一丝不挂也挺好。他对妻子那种母性的温情不以为然,心里自有一套颇具男子气概的标准,打算用于训练自己的儿子,要按斯巴达人的方式,让儿子从小吃苦耐劳,造就强健的体魄。他打发儿子去睡不生火的屋子,教他大口大口喝朗姆酒,朝圣事行列骂粗话。可是,这孩子生性温顺,做父亲的种种努力收效甚微。母亲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板纸图画,给他讲故事,整天跟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其中满含令人伤感的快乐和近乎孩子气的温存。在生活的孤寂中,她把自己凋零破碎的梦输进这孩子的心田。她渴慕显赫的地位,仿佛已经看见他长大成人,当了建筑工程师或是法官。她教他识字,甚至还在那架旧钢琴上教了他两三首抒情的曲子。然而对所有这一切,不谙文墨的包法利先生都说是白费劲儿!难道他们能供得起他上公立学校,能为他捐个前程或者筹齐一笔本钱吗?再说,一个男人只要拉得下脸皮,是不愁吃不开的。包法利夫人闭紧嘴不吭声,孩子在村子里到处闲逛。

他跟在农夫后面,扔土块惊飞乌鸦。他沿沟渠采黑莓吃,拿细树枝看火鸡,帮着翻晒谷物,到矮树林里撒腿乱跑,在教堂门前玩造房子游戏,逢到下雨天,或是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执事让他敲钟,吊住粗实的绳子,在半空中荡来荡去。

因而他长得像橡树般壮实,手劲很大,肤色红润。

到了十二岁,做母亲的执意要送他读书。老师是本堂神甫。可是上课时间挺短,又时作时辍,所以效果不怎么样。神甫趁洗礼和葬礼中间的空隙,站着在圣器室里匆匆给他上课;或是在响过晚祷钟,也不必再出门的当口,打发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俩上楼到神甫屋里坐下:蚊蚋和夜蛾围着烛光飞舞。屋里挺暖和,孩子打起盹来;那位好老头儿双手搁在肚皮上,不一会也张着嘴起了鼾声。也有时候,本堂神甫先生刚给邻近的病人做完临终圣礼回来,路上瞧见夏尔在田野里淘气玩儿,就喊住他,训诫个刻把钟,再趁这机会在一棵大树下面让他练练动词变位。天下雨课就停,有个熟人路过也一样。不过,神甫始终对他挺满意,居然还说小伙子记性挺不错。

夏尔这样下去可不行。太太决心已定。先生有些不好意思,或者说懒得再争,没多说什么就让了步,但做父母的还是又等了一年,让孩子行过了初领圣体(5)仪式。

又过了半年;再下一年,夏尔终于进了鲁昂(6)中学,做父亲的在十月底亲自把他送去,正好赶上圣罗曼节(7)的市集。

现在我们谁也记不起他当时的样子了。他是个挺乖的孩子,课间休息就玩,进自修室就做功课,在教室里好好听课,在寝室里好好睡觉,在食堂里好好吃饭。作为寄宿生,他的监护人是冈特里街上的一个五金制品批发商,他每月领孩子出去一次,那总是星期天,等他的店铺打烊以后,他带着孩子一路走到码头看轮船,然后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不误掉晚餐。每星期四晚上,夏尔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红墨水,封口粘三个面团;然后复习历史课笔记,或是读一本在自修室捡来的旧书《阿纳卡西斯》(8)。散步的时候,他跟校工聊聊天,那人也像他一样是从乡下来的。

全靠用功,他在班里始终保持在中等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甚至还得了口头表扬。可是,到第三年末了,他父母叫他退学,打算让他去学医科,他们满心以为他不上学也能通过中学会考。

他母亲认识洛贝克河(9)岸边一家洗染铺的掌柜,就在五楼上给他租了个房间。她谈妥膳宿条件,弄来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从老家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另外还买了一只生铁小火炉,备好劈柴让可怜的孩子取暖。然后她在周末动身前,千叮万嘱要他自己学好,因为以后就没人照看他了。

贴在布告板上的课程表,把他看得晕头转向;解剖学课,病理学课,生理学课,药剂学课,化学课,加上植物学,诊断学和治疗学,还有什么卫生学和药材学,他对这些名称一窍不通,觉得它们就像一座座圣殿的大门,里面黑黢黢的令人敬畏。

他什么也不懂;上课像腾云驾雾,听了也白听。但他还是很用功,一本本笔记装订成册,一堂课也不缺席,一次出诊也不拉下。他当天的事当天了,却好似一匹拉磨的马,蒙住双眼绕着碾磨转圈,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东西。

做母亲的替他节省开支,每星期托邮车捎来一块烤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一边用脚底跺墙,一边拿这块烤牛肉当午饭。饭后匆匆赶去教室、解剖室、济贫院,然后再穿过一条条街道回到住所。每天晚上,用完房东准备的那顿可怜的晚饭,他就上楼到自己房间埋头用功,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给烧红的炉火烤得直冒热气。

晴朗的夏日傍晚,暖烘烘的街上空荡荡的,女佣人在门前拍板羽球,这时他就推开窗子,倚着窗台往下看。那条小河,鲁昂的这一地区因它而变得像个脏兮兮的小威尼斯,在他下边淌过,时而发黄,时而发紫或发蓝,流经小桥和栅栏。工人蹲在岸边,在河里洗胳膊。顶楼高处伸出的晾杆,晒着成绞成绞的棉纱。前面那一排排屋顶上方,是一片高旷明净的天空,红日正在冉冉下沉。那边天气该有多好啊!山毛榉树下有多凉爽!他张大鼻孔想吸进乡间宜人的气息,但到底没能嗅到。

他变得瘦削了些,身材也拔高了,脸上有一种伤感的表情,让人见了不觉会多看上一眼。

稍一松懈,早先下的决心自然而然就给抛到了一边。有一回,他落下了出诊实习,第二天又缺了课,而一旦尝到了懒怠的滋味,渐渐的想改也难了。

他习惯了去酒吧,玩骨牌上了瘾。每到晚上,一头扎进一家肮脏的赌场,拿起带黑点的羊骨牌在大理石牌桌上碰出去,在他就如一种体现自由的壮举,让他平添了几分自尊。这就好比领受涉世的启蒙,初尝禁果的滋味;进门的当口,他捏住门的把手,就有一种近乎肉感的快意。于是,许多郁积心间的东西膨胀了开来;他学会了唱歌给女伴听,对贝朗瑞(10)崇拜得五体投地,调潘趣酒颇有一手,最后连谈情说爱也入了门。

试前如此预热,结果医师资格会考一败涂地。可当天晚上全家人都在等着为他庆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