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申故事集1 随园(第2/7页)

有一天夜里,神魂颠倒之后,他关了灯,在黑暗中点着蜡烛。他将自己的左手放在火焰上炙烤。蜡烛的光亮本来就微弱,被他用手掌遮住,房间里的黑暗重若千钧,变得都有了分量。我想那会很疼。我已经闻到烧焦的煳味儿。可我一丝想要去阻止他的念头都没有。眼前的事超出了我能感知和理解的范围。我哪里见过这样的把戏?只有呆若木鸡地看着它发生。他能坚持多久呢?自然,坚持不了多久。他的左手在很长一段时间都缠上了绷带。最初几天的震惊过后,对这件咄咄怪事,我全部的疑惑就偏离在这样一个问题上——作为和我“神魂颠倒”的惩罚,他自戕的对象,为什么非得是那只左手?

如今,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地球上还有雪山的存在。当我裹着条毯子,蜷缩在这辆吉普车的副驾驶座上回忆往事,并没有太多缤纷的画面在我脑子里浮动,反倒是当年那股皮焦肉煳的味儿,若隐若现,依稀被我嗅到。

山路边的草地起伏绵延,车开得不慢,可是窗外的风景却似乎凝固不动。总会有一匹孤单的马站在我的视野里吃草,同样的背景,同样的姿势,顶多时远时近。天地阒寂,我能听到这匹马吃草的声音。

我们是从甘肃进入的青海,老王说翻过祁连山,我们还要再折回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唯一的路线,但我想,就算老王绕道俄罗斯我也没意见。我睡着了一会儿,醒来时吃了一惊。车子停下了,窗外没有了孤单的马,是老王孤单的背影。他在撒尿。有一瞬间,我以为是那匹马直立了起来,穿了件红色冲锋衣,摇身变成了老王。

我让老王陪我返乡,他提议驾车走一趟。如今的老王有了一辆吉普车,对此他好像挺自豪的。从北京开车到甘肃是个什么概念,我不是很清楚,上路后才发现,原来此行对我刚刚失去一只乳房的身体来说,并不轻松。就像刚刚掉了颗牙齿的人总会不自觉伸舌头去舔那个空缺的漏洞,一路上我抱着双肩,肘部总是条件反射般去试探胸前的那块伤疤。那里现在填充着棉织物,感受到的只是一种张冠李戴的挤压。这让我明确了自己今天的局面:残缺和破碎。

毕业后不久我就认识了老王。那时我被分配在县城当中学老师。教元明清文学的薛子仪老师还在课堂上有气无力地讲着仓山居士袁枚。母亲每周都要来看看我,对我得到一份教职她高兴坏了,但不久之后我供职的中学也对她发出了要“劝退”我的威胁。

我总是被“劝退”。如果说我的人生是部电视剧,那么这句酸曲儿就是电视剧的主题曲。酸曲儿萦绕,我被搞得很烦。我想罢演,哪怕去另一部戏里当个配角。

老王就像一个星探似的发现了我。当年我见到他时,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青年,但他已经自称是“老王”了。他长着一张配得上“老王”之称的老脸,脸上每一颗毛孔都粗大到足以塞进一粒沙子。作为一个流浪诗人,他穿着脏兮兮的牛仔裤和一双破解放鞋,应我们那个小县城的诗友所邀远道而来。我被邀请去参加诗人的聚会。当天晚上,老王一声不吭地将我脖子上的那块配饰悍然咬住。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下意识地望了一会儿窗外的雪山,垂下眼时,看到老王蜷睡在我身边,我的项链被扯在脖子一侧,那块骨头依然含在他胡子拉碴的嘴里。我觉得这是个启示,因为那一刻我灵魂出窍。

我决定让老王把我带走。走之前我回家去跟母亲告别。我家住在一个小机关的院子里,老王蹲在院门口等我,我出来时他一支烟还没抽完。我与家人的告别如此干净利索,这很令老王意外。他因此对我刮目相看,好像我也领上了一张“流浪诗人”的资质证明,可以跟着他上路漂泊了。那时我并不知道,其实我哪场戏都演不好,在“流浪诗人”中,我连配角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一个路人甲。

我跟老王用了半年的时间才回到他的老家。从此我在那个空气中常年充斥着海腥味儿却无比干燥的地方生活了很多年。在那里,老王和他的朋友们背诵“每个人都知道,生命是戏仿的,并且,它缺乏解释。因而,铅是对黄金的戏仿。空气是对水的戏仿。大脑是对赤道的戏仿。性交是对犯罪的戏仿。”——但你要问他的朋友们此地哺育过什么历史名人,得到的答案只会是“燕子李三”。

老王经常出门流浪,起初我还跟着他,后来我就不太愿意这么干了。我很累。而且,既然每个人都知道,生命是戏仿的,那么躺在床上就是对流浪的戏仿。在那里,我看不到雪山,但是我可以假装还能看到。平原是对雪山的戏仿。千禧年的时候,我再一次被这种生活“劝退”,我离开老王去了北京——在那个时候分手,看起来就像是我们共同生活了有一千年那么久。

老王回到车里就抓起瓶子给自己补水。我想起自己该吃药了,等他喝完,我要过水瓶,大口给自己灌下了一把药片。对我的身体状况,老王没问太多。毕竟,他曾经是位流浪诗人,而流浪诗人就该有这样的积习吧——不挂怀。就像我当年用了不到一根烟的工夫便跟母亲诀别。

“我送我的哥哥红柳坡,红柳坡上么红柳多,红柳的叶儿往下落,红绸的裤裤往下脱。”引擎发动,老王唱起来。

这是我家乡的酸曲儿,他是那时学会的。看来世界还是一个纯粹的戏仿。

山峦上出现了巨大的广告路牌。车子进入甘肃境内了。不久就上了高速公路,视野里终于出现了戈壁滩。密布的风力发电机高高地矗立着,它们缓慢转动的白色叶片像大鸟的翅膀,凝重,矜持,仪态真是好极了。降下车窗,我的脸好像能够感到风吹来的细沙。老王唱得很来劲儿,难得他这么高兴,但我并不觉得他让我陌生。我们走了将近两千公里,最初的陌生感已经荡然无存。其实三天前见到他时我也没觉得有多生疏,他那张老脸早就老到了今天应有的程度,如今只是看上去更名副其实一些罢了。一别经年,我认为我会吓到他,但流浪诗人的习性还残存在他身上,当我摘下发套时,他没怎么关心我的脑袋,反倒把发套抢在手里左看右看,一副随时要扣到自己脑袋上试试的模样。当天晚上我们在酒店的同一间房里各自安睡,这让我舒了口气——将少了一只乳房的身体暴露给他,我还是会有些心理上的障碍。

车子开到了一个收费站,老王用跟我学来的当地方言一边交钱一边问路。收费员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告诉他,从下一个出口下去,还有七十公里。我没有听到乡音,老王那蹩脚的学舌连戏仿都算不上。我已经多年不曾发出过乡音。新世纪的朝阳升起时,我就发誓不再用方言发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