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老六的命运

“我这辈子算完了。”曾老六站在那张铁灰色的门旁想道。他已经站了好久了,有几个经过他身边去乘电梯的年轻女子满腹狐疑地看他。他觉得自己真是丢人。但冷静下来一想,又意识到同吕芳诗小姐打交道的男人是不应该害怕丢人的。因为她自己就是一个根本不怕丢人的女人。

被关在那张冷酷的铁灰色的门外,曾老六像傻瓜一样站在那里。他到过一次这间房里,那是他从新疆回来的那天早上。他接了吕芳诗小姐的电话就直奔这里来了。窗帘没拉开,她也没开灯,恩爱的氛围就在黑蒙蒙当中产生了。在那之前,要说自己同她之间有什么恩爱,他会要踌躇老半天。他记得当时他问过她是什么鸟在叫,她回答说,京城的鸟儿太多了,尤其在黎明时分,她根本就分不清到底有几种,是什么品种。如今这张门就像吕芳诗小姐那张布满阴云的脸,让他心里压抑得不行。

总共站了将近一个小时,曾老六才强迫自己离开。

怪事,他没有约司机小龙,小龙却在路边等他。

“谁叫你来的呢?”他和蔼地问他。

“是林姐。全公司的人都在为您担忧。”小龙说话时有点羞涩。

“屁话。我有什么事要你们操心?你倒是说说看?”

“对不起,经理。是林姐说的。她说同一个什么组织有关,她说您是自愿被挟持。天哪,这不关我的事!林姐叫我在这里等您。我是战争孤儿,谁都可以指挥我……”

“你是战争孤儿?!”曾老六大吼一声。

“是的。”他小声回答,悲哀地垂下了头。

曾老六知道他在胡说八道,可拿他没办法。这个小青年终日处在幻觉之中,开起车来随随便便的,早晚要出事的样子。林姐怎么找了这样一个人来为他开车?莫非因为他曾老六一直重用她,她就做些小动作来损害他?

“那是什么战争?”曾老六的口气缓和了。

“还不是天天可以看见的那种。我们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小伙子索性将车停在路边哽咽起来。曾老六气愤地打开车门下车。一会儿他就到了自己公司门口。他看见有一名职员在门那里探了一下头,很快又缩进去了。看来林姐在公司里将他描述成了怪物。曾老六气得浑身直抖。

林姐向他迎上来说:“曾经理,您在新疆种下的枣子树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今天我的手机都要被订货电话打爆了。要不是吕芳诗小姐——”

“你说什么?”他阴沉地问。

“我说要不是吕芳诗小姐拖您的后腿,让您提前回来,您就要成为京城的大富豪了。她是个明察秋毫的女孩。”

林姐目光清澈地看着曾老六说。曾老六一下子拿不定主意要如何回答。他觉得林姐让人害怕,这个女人太深不可测了。他硬着头皮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将门用力关上,将电话拿掉,坐下来阅读昨天的晚报。当然他一点儿也没有读进去。电话铃声一直在外间响个不停,预示着他的生意蒸蒸日上。可是他现在一点都不在乎这个了。他的头疼得很厉害,他用拳头用力抵着太阳穴。虽然这种霉运对他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曾老六的反应还是很激烈。他就像掉进了冰窟一样完全麻木了。不知过了多久,店里都已经静悄悄的了,他才忽然记起了一件事。

他换上一身工作服,从公寓的后门溜了出去。他叫了一辆三轮车,坐在车上在那些小巷里七弯八拐的。后来他让车夫将车停在破旧的五层楼房前面了。这就是他上次偶然发现吕芳诗小姐从里面出来的楼房。大门一推就开了,对面墙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请走右边”。

右边是一张油漆剥落的旧门。他从微开的门缝里闪身进入那道门,可是里头还有一道门,也没关。他听到冲锋厮杀的声音,是有人在里头看电视。那间房子很大,占了一楼的整整一边,天花板也非常高,更显得房里空空荡荡。电视机像小电影一样大,吕芳诗小姐孤零零地坐在那里观看。场面很血腥,很紧张,音乐很恐怖。她在那把围椅里头缩成一团,一副吓坏了的样子。看见他进来了,她就起身啪地一声关掉了电视机,转过脸来。她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像一个假面。

“这是一部西部片,背景就是你做生意的那个地方。”

她笑起来,他看见她的牙齿上有血。

“啊,你的牙……怎么回事?!”

“不要怕,这种事常有。我们这种人,腥风血雨是常事。”

曾老六感到她的声音有点陌生,她真是吕芳诗小姐吗?她的作派,她的眼风还同原来一样,可在这种地方,她变得很不像他认识的吕芳诗小姐了。尤其是牙齿上的血,她还故意将嘴张得很大。欲望在他体内退潮,他踌躇着要不要离开。

“你昨天没有来,所以你今天来也没有用了。”

她的话很奇怪。她烦躁地在这个空空的房里找什么东西,完全不将他放在眼里。他向门边退去,然后,招呼也没打,一闪身就到了门外。他在小巷里疾步如飞,竭力想摆脱吕芳诗小姐给他的恐怖印象。

回到家中之后,他还在想:有人将西部的那些怪事拍成了电影吗?自从他从青年时代从事地毯生意以来,西部就成了他生活中的一个符号。他的事业的成功与失败,他同“红楼”夜总会的吕芳诗小姐的纠缠,都与那个神秘的地方密切相关。他虽然一年里头只往那边去一两次,在心底他已将那块土地当作自己的故乡了。京城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一个虚无飘渺的暂居之地。就比如此刻,阳光射到屋当中的地板上,这是京城的阳光,这阳光一点暖意都没有,一点都不像真实的阳光。而新疆就完全不同了,当他同他的助手一块坐在维族人家的葡萄架下喝茶时,他听到过浓荫深处传来他死去的祖父的说话声。老人亲昵地叫着:“老六,老六……”在新疆落日的余晖里,他家的每一个故人都会复活,甚至会在街上面对面地向他走来。也就是在那里他遭遇了绑匪,凭借对吕芳诗小姐的怀念度过了地狱般的一夜。此刻他站在房里回忆那个夜晚时,就羡慕起那个时候的自己来了。那种痛苦是大海一般的激情,同现在这种不死不活的阴暗生活有天壤之别。他有点懂得刚才吕芳诗小姐所说的“腥风血雨”的意境了。可是如果他自己常年居住在那种地方也会受不了。故乡是给人怀念的,不是让人居住的。难道他不是一回想起戈壁的阳光内心就颤抖起来吗?

他猜想,吕芳诗小姐牙间的鲜血是她自己弄出来的。她在大西北的沙漠里游荡,阳光晒得她的神经高度紧张,她将牙关咬得嘎嘎作响。他进去时,她已经在那间空房里坐了很久了。为什么他不多一点儿耐心呢?他总是事后聪明,后悔莫及……如果她是在大西北游荡,她和他就有着同一个故乡。当然不排除别人也将那种地方当故乡,比如黑社会的那一个。曾老六想到这里时就郑重地对自己说,下一次,他一定要同吕芳诗小姐谈论新疆的风俗人情,深入地谈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