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暗线密布(第2/16页)

连环计,原来是连环计,西蜀军议司前军校尉刘宇只不过是这条连环计的第一环,杀着却是这个王平!

后方传来马匹嘶鸣之声,王平脸色微变。

那是虎豹骑。是魏军残存下来的虎豹骑。虽然只剩下三十余骑,却给他们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

“长枪阵,合围!”王平沉声喝道。

百杆长枪平举,缓慢却不可抗拒地向徐晃逼近。

徐晃起身,持斧高声喝道:“虎豹精骑,天下无敌!”

身后已经驰来的三十余骑同声喝道:“虎豹精骑,天下无敌!”人数虽少,却在峡谷中如若雷鸣。

“将军上马!”一名虎豹骑单臂拽起徐晃拉至马上,自己却从马背高高跃起,举刀向蜀军长枪阵落去。徐晃用尽全身力气拉住缰绳,硬生生将马勒住。冲在前面的十几名虎豹骑纷纷从马上跃起,和坐骑几乎同时冲入长枪阵中。

马匹的嘶鸣,人的怒吼,兵器相碰的声音充斥耳中。那些全速奔驰的战马,全部刺穿在了长枪之上。而跃入阵中的虎豹骑们,刀光翻转,犹如一颗颗落入水中的石子,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

长枪阵,已被撼动。

徐晃坐于马上,举起大斧,虚劈而下。

身后剩余的十多名虎豹骑纵马冲刺。

“挡住他们!”王平大喝。

“虎豹精骑,天下无敌!”震耳欲聋的喊声在峡谷中激荡。十多名虎豹骑犹如一把暗淡无光却又削铁如泥的匕首,将枪阵硬生生刺穿!

徐晃吸了口发凉的空气,倒提大斧,催动战马。

天色已暗,月光惨淡,世间的一切似乎都变成了黑白。风声,心跳声,马蹄声,就连呼吸声都变得异常清晰。他看到整齐的马鬃在眼前飘荡,他看到虎豹骑们鲜红色的帽缨在肆意飞扬,他看到黑压压的蜀兵如蝼蚁般冲过来。

此战必败。

他知道。

但此战,必成永恒。

“你想要做英雄?”

“不,我只是一个刺客。”

“有什么区别?”

“英雄流芳百世,刺客泯然众人。”

“这样的话,你甘心?”

“有什么甘心不甘心?我注定不会被历史所铭记。不管百年之后,兴盛的是蜀汉,还是曹魏,我都只不过是颗朝露,好像没有存在过一样。”

“或许,我们都一样。”

“不,我们不一样。我的无名,是为了让你成名。”

“成名?虚名对于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杨德祖,我的死,是为了让你成为流芳百世的英雄。你可以不在乎这个清名,但还请你不要放弃这个机会。”

“我是想做个英雄,”杨修落寞地笑了,“不过我在别人眼里,恐怕只是个自作聪明的狗熊。”

刘宇皱了皱眉头,转身离开:“不管是英雄还是狗熊,杨德祖,你最起码会被人记住。”

杨修靠在木笼上,看着刘宇孤单离去的背影,灌下了一大口酒,低声笑道:“英雄?你怎么不问问做英雄的代价?”

转过身,看着夜空中那轮明月,他喃喃道:“值得么?”

自由的感觉,真是久违了。

杨修踏出木笼,抬头望去,阳光刺痛了他的双眼。

“怎么,死胖子,魏王是要放我出来遛圈,还是直接拉我去砍头?”他笑嘻嘻地看着许褚道。

许褚摇了摇脑袋:“杨主簿……那个西蜀的奸细,刺杀程昱大人……”

“什么?”杨修脸色遽变,“哪个西蜀奸细?”

“刘宇,就是那个自称西蜀军议司前军校尉的刘宇,”许褚脸上满是沮丧的神色,“他几乎骗过了所有人,就在昨晚酒宴的时候,他企图刺杀程昱大人。”

“哦?”杨修心中有种淡淡的失落。

许褚道:“程昱大人早有防备,贴身穿有两裆铠,性命没什么大碍。只是那刘宇手脚上的功夫不弱,接连杀了两三个谋士,直到帐外的虎豹骑冲进来,才将他拿下。”

“然后呢?”

“自然是乱刀砍成肉酱。幸亏魏王没有参加酒宴,不然的话……”许褚忧心忡忡地道。

“魏王参加宴会的话,不是有你这个死胖子么?”杨修哈哈笑道,“你担心什么?”

“说得也是。”许褚挠了挠脑袋,咧开大嘴笑了。

“他们意识到这个刘宇是奸细后,用了多久才发现我是被冤枉的?”杨修问道,“足足用了一个晚上?程昱那老小子是不是当时被吓傻了,过了一个晚上才想起我来?”

“那倒不是。”许褚钦佩地说道,“你知道么,原来程大人早就料到他是奸细,把你关起来,也只是做个样子,让他相信我们中计了。那个刘宇不是送来假情报,说汉中空虚么,程大人向魏王进言,让徐晃和王平带领三万人马,假装突袭汉中,其实绕道岐山,过江油,打成都。这样一来,如果徐晃他们打得顺利,到了今年秋天,俺们就可以完全收复益州,铲除刘备了!”

“结果呢?”

“嗨,谁知道西蜀的计策更厉害。他们提前策反了王平,在沓中附近伏击了俺们,害得三万将士全军覆没,徐晃重伤而归。”

“哈,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算盘打得很如意,结果如何,谁又知道。”杨修挖着鼻孔道,“不过总算把我给放出来了。死胖子,找几个人呗,先赌钱再喝酒,咱们今天玩个痛快!”

“免了,免了。”许褚连连摆手,“酒俺能给你弄不少,人俺可找不来。魏王任命盲夏侯当了巡营官,没人敢跟你一起疯。”

“怕那个瞎子干吗?”杨修不以为然道。

“这三十多万人马中,大概只有你一个人不怕他。”许褚指向不远处一个帐篷道,“你的军帐我吩咐人给弄好了,睡了几天木笼,去里面歇歇吧。俺后天出营押粮,得赶快去准备一下。你要是想玩,等打到了成都再说呗。”

“那你自己小心点。”杨修挥了挥手,拎着从木笼带出的酒壶,径直走进了自己的军帐。

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死胖子人虽然蠢点,心思倒还挺细。他踢掉靴子,懒散地坐到了长案之后,看着上面的酒樽怅然所失。拉过来两个酒樽,他摸出腰间的酒壶,斟满。杨修一直觉得,和一个人能不能成为至交,不是由认识多久决定的。有些人即便相处了几十年,还是觉得很讨厌;而有些人,哪怕只见过一面,也能以性命相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