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马克·埃尔得对戴安娜·拉弗斯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的上帝,你真是我今天见过的最美的东西。”

对她说这种话的人多了去了。她活泼又漂亮,喜欢穿漂亮得体的衣服。那天晚上她穿的是翻领土耳其长裙、拉褶背心和五分长手套。她知道自己很美。

那是在曼城米德兰酒店的一场晚宴舞会。是商务大臣弗里曼逊的夫人之夜,还是红十字会的筹款宴来着?她也不知道。出席这些场合的都是一拨人。丈夫莫巍的商业伙伴们几乎都和她跳过舞。他们把她搂得特别近,老踩她的脚,而他们夫人的眼神则能把她瞪死。当时戴安娜就想,真是奇了怪了,男人为漂亮姑娘丢人现眼,老婆怎么都不怨自己老公怨人家姑娘呢,弄得好像是戴安娜对这些忘乎所以满嘴酒气的男人有什么企图似的。

她教副市长跳吉特巴舞,好好地气了气那群臭男人,也让她老公下不来台。现在她想歇口气儿了,于是溜到了吧台边,装作要买香烟的样子。

当时一个正在品着白兰地的男人抬头看到她,仿佛她给房间带来了阳光。他是个小个子男人,干净利落,带着大男孩儿式的微笑和一口美国腔。她看他的赞叹似是由衷的,举手投足又很有范儿,也灿烂地朝他笑了笑,但并没说话。她买了香烟喝起了冰水,喝完就回舞池了。

他定是跟酒保打听了她是谁,然后又不知怎么的拿到了她家地址。第二天,他就给她致上了一封米兰德酒店信纸所书小笺。

是一首诗。

开头是这么写的:

你的莞尔一笑,

雕刻在我眼里,

定格在我心里。

生生,世世。

她阅之流泪。

她为她所企求的一切都不可得而流泪。她为自己在跟一个讨厌休假的丈夫苟活在这座乌烟瘴气的工业城市而流泪。她为这五年来唯一遇到的美好和浪漫而流泪。她还为自己不再爱莫巍而流泪。

之后事情的发展就很迅速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她星期一进城。往日里她会先上布茨书店的流动图书馆换书,再去牛津大街的帕拉蒙影院花两先令六便士买一张午餐加午后场的套票。看完电影后,她会上路易斯百货还有菲尼根商场逛一逛,买买丝带、手绢或是给姐姐家小孩的礼物。有时她还会逛逛肉铺街上的小店,给莫巍买点儿异域奶酪或是风味火腿。之后她会乘火车准时回到位于市郊阿尔特林查姆区的家,赶上吃晚餐的时间。

这一次,她在米兰德酒店的酒吧喝了咖啡,在米兰德酒店地下的德国餐馆用了午饭,在米兰德酒店的休息室品了下午茶。可是她没有见到那位一口美国腔的英俊男人。

她讪讪地回了家。她告诉自己,这太可笑了。自己跟他的见面连一分钟都不到,还跟他一个字儿都没说!他仿佛代表了所有她认为自己生命中缺失的东西,但真到见到他时,她可能又会觉得他无聊、神经质、病态,发现他难闻或者有其他什么毛病的吧。

她下了火车,沿着她家所在的那条尽是城郊别墅的街道走着。她快到家时抬了下头,却赫然瞧见他正朝自己这个方向走着,心里顿时一阵慌乱。他上下打量着她家的房子,故作漫不经心状。

她羞得两颊绯红,心跳加速。他也吓了一跳,停了脚步。但她却继续走着。她从他肩旁走过,说:“明早中央图书馆见。”

她没想他回复什么,可是——后来她慢慢了解到——他这人又机灵又幽默,当即就问了一句:“哪个区?”

图书馆虽大,但还没大到两个人找半天也遇不着彼此的地步。不过她还是把脑海里想起的第一个词告诉了他:“生物。”他笑了。

她进了家,耳边仍萦绕着他的笑声:温暖、轻松又欢喜的笑声;热爱生活且自我感觉良好的男人的笑声。

房子里空荡荡的。掌管家务的洛林夫人已经走了,莫巍还没到家。戴安娜在卫生的新式厨房里坐着,想着那首幽默的美国小诗。

翌日早晨,她发现他正坐在一张桌旁,上面放有张牌子写着“安静”。她走过去说:“嗨……”他却将食指移至唇前,指了指旁边的椅子,然后给她写了张纸条。

上书:“我喜欢你的帽子。”

她戴的是顶小圆帽,形状像是个倒置的镶边花盆,帽子歪向一边,几乎盖住她的左眼:虽然没几个曼城的女人能接受,但这是时下流行的戴法。

她从手袋里掏出一支小笔,在下面写道:“你戴不好看。”

“把它戴到我那株天竺葵上肯定正好。”他写。

她咯咯地笑了,他说:“嘘!”

戴安娜心想:他是疯子还是风趣?

她写:“我喜欢你的诗。”

他接着写:“我爱你。”

看来是疯子,她想,但泪水却涌上了她的眼眶。她写:“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递给她一张名片。他叫马克·埃尔得,洛杉矶人。

美国加州!

他们找了家CDN餐厅用早午餐,因为她知道,在这儿是决计不会撞见她丈夫的。八匹马也别想把他拉进素食餐厅的门。他们又去了丁斯盖特那边的胡万音乐厅。那里每周二都举办正午音乐会,大名鼎鼎的哈雷交响乐团演奏,新加入的马克姆·萨金特担当指挥。自己的城市可以拿如此的文化盛宴招待来客,戴安娜引以为傲。

那天她了解到马克是位喜剧广播剧的编剧。用他剧本的人她都没听说过,但据他所说他们都很火:杰克·本尼,弗莱德·艾伦,阿么与阿呆。他旗下还有一个广播电台。他穿的是喀什米尔羊绒夹克。他正在休长假,来英国寻根问祖,他家原本在利物浦,一座曼城西边几英里外的港口城市。他个头不大,比戴安娜高不了多少。他同她年龄相仿,栗色的眼睛旁有几点雀斑。

另外,他是个纯粹快乐的人。

他聪明、幽默又英俊,举止优雅,指甲干净,着装利落。他喜欢莫扎特,但也懂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爵士乐。最主要的是,他喜欢戴安娜。

她想,真心喜欢女人的男人居然那么稀少,真是奇也怪哉呵。她所见过的男人们都只会奉承她,会对她动手动脚,会在莫巍稍不留意的时候暗示她“我们找个地方偷偷幽会吧”,有时也会在酩酊大醉之后对她示爱,但他们并不是真心喜欢她。他们只会言语戏谑,却从来不会真正听她倾诉,对她更是一无所知。之后时日相处下来,她发现,马克是和他们都不一样的存在。

在图书馆见面的第二天,他租了辆车载她到了海边。他们在沙滩上吃三明治,在沙丘掩映之下微微海风之中深情相吻。

他在米兰德酒店有套房,但鉴于戴安娜太出名了,两人不能在那儿见面。她若是在午后被人瞧见上了楼,消息不到下午茶的功夫就会传开。不过,脑袋灵光的马克找到了解决之道。他们驱车前往圣安妮的海边小镇利斯,以埃尔得夫妇的名义住进酒店。他们共用午餐,然后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