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3页)

“待在那儿,”他喊道,“别动!别出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停止了,那顶帽子缩了回去。

追踪者转过身,冲着自己后面的三个人。

“这里完事了,去帮忙对付北方的那伙匪徒吧。”

外面院子里有六名加拉阿德湾来的人。他们以为自己被马尔卡来的那伙人出卖了,端着AK-47朝院子这边射击。他们躲在停着的三辆车和驴子之间。那些驴子被缰绳拽着,后腿直立,大声叫着。

不过他们在暗处,这会儿星星都被云彩遮住了。提姆和戴各自发现了一个,便朝他们射击。枪口喷出的火光足以让另外四名匪徒发现他们。匪徒们的俄制冲锋枪喷出了火舌。提姆和戴迅速趴下。皮特、克里和上尉刚来到小路上,看见AK-47的火舌,也立刻趴下。

从斜坡的位置,五名伞兵发现了另外两名正在跑动的匪徒。第五个人子弹打光了,停下来换新弹夹。他在羊圈边上很显眼,两发M4自动步枪的子弹直接爆了他的头。

最后一个人蜷缩在其中一辆敞篷车的后面,在视线之外。交火停了下来。那个人试图在黑暗中寻找目标。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敌人有夜视镜,他从引擎前面探出头来,就像一个绿色的足球。又是一发子弹,打爆了他的脑袋。

四周一下安静下来。海盗的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了。伞兵们有八个目标,击毙了六人,还差两个。他们不惜冒着受伤的危险,准备冲过去。不过没有必要了。他们听见村子后面的路上传来更多枪声,一共三枪,每枪间隔不到一秒。

巴里对村里的情况看得很清楚。他跳起来,放弃在小路外围的警戒,绕到房子后面。他戴着夜视镜,看见三个人影从海盗房间的后面跑出来。两个人穿着长袍,第三个跌跌撞撞的,不断在乞求什么,被两个索马里人架着跑。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

巴里连问都没问,从骆驼刺灌木丛那儿站起身,等他们跑到离自己二十码的距离,直接开火。先打中的是那个一只眼睛的优素福,他端着AK-47。后面一个年纪大一些,胸口中了两枪,事后证实,他就是那个恶魔阿弗里特。

大块头伞兵走向他射杀的目标,来到那个男孩身边。金黄色头发的男孩就在两具死尸中间,他缩成一团,像胎儿一样轻轻地哭泣着。

“没事了,孩子,”饱经战阵的军士长说道,“都结束了,是时候送你回家了。”

军士长试着让他自己站起来,可男孩的两条腿不争气,于是军士长把男孩像玩具一样搁在了肩膀上,大步跑回村子里去。

追踪者通过夜视镜看着屋里。所有从马尔卡来的人都死了,除了一个人。房子的侧面有一个出入口,不是门,只是个洞,上面挂了条毯子。

追踪者一个滚翻钻了过去,蹲在屋内的枪手可能的射击线之下。进屋之后,他贴着门端枪前进。没有人开枪。

他朝房子四下看了看。这是最后一间屋,也是最好的一间,是村长住的。屋里有张床,床上罩着床罩,不过上面没有人。毯子被掀在了一边。

屋里还有个壁炉,里面还有些余烬,从夜视镜里看去,闪着刺眼的白光。屋里有一把大扶手椅。木头做的。一名老者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他们对视了几秒。老人说话了,非常地镇定。

“你可以开枪打我。我老了,我的时候到了。”他说的是索马里语。但追踪者懂阿拉伯语,也能听懂。他用阿拉伯语回答道:

“我不想开枪打你,酋长。你不是我要找的人。”

老人毫无畏惧地凝视着他。显然他看见的是一个怪物,穿着沙漠迷彩服,还有青蛙一样的眼睛。

“你是卡菲勒,可你会说《古兰经》的语言。”

“是的,我在找一个人,一个非常坏的人。他杀了很多人,包括穆斯林、妇女,甚至孩子。”

“我见过他吗?”

“你见过他,酋长。他就在这。他的眼睛——”老人肯定从来没有见过琥珀,“颜色就像新采的蜂蜜。”

“啊——”老人鄙夷地摇了摇手,就像是要撵开他不喜欢的东西,“他穿着女人的衣服跑了。”

有那么一瞬,失望如同一记重拳,击中了追踪者。逃跑了。他裹了一身波卡[65]藏在沙漠里,肯定找不到。忽然,他注意到老人的目光扫了一下上面,追踪者立刻明白了。

村里的女人用井水洗衣服时,不会晾在院子里。院子里养着羊,会去吃骆驼刺,那会把衣服刮成碎片。所以她们在屋子的平顶上搭了个晾衣架。

追踪者穿过屋子,走出房门。房子侧面有一截向上的楼梯。他把M4靠在墙上,拔出手枪。他穿着防滑伞兵靴,上台阶的时候一点声音也没有。追踪者爬上房顶,四下观察。一共有六个晾衣架。

晦暗之中,他仔细看着所有的东西。女人的波卡、男人的头巾搭在两根支架上晾着。有个人在动,他又高又瘦,穿着白色的巴基斯坦长灯笼裤。追踪者能看见他的脑袋和浓密的胡子。这时候,忽然发生了三件事,速度之快险些要了追踪者的命。

一轮满月最终从云朵后面冒了出来,亮得令人炫目。追踪者的视力瞬间就毁了——光线经夜视镜聚集之后,使他短暂失明。

面前的男人朝他冲过来,追踪者扯掉夜视镜,举起自己的十三发装勃朗宁手枪。袭击他的人右手高举,手里握着的东西闪着寒光。

追踪者扣下布朗宁的扳机,撞针向前撞去——枪膛里是空的!哑火了!他又抠了一下,还是空的!太罕见了,不过还是有这个可能。他知道自己的弹夹是满的,但枪膛里没有。

他用空着的左手抓住一条棉纱笼,团成一团朝砍下的刀锋扔过去。刀碰到了挥舞开来的棉布,缠到了一起,砍在追踪者肩膀上的时候,已经没有那么锋利了。追踪者右手扔掉勃朗宁手枪,从大腿右侧的刀鞘里抽出美国海军陆战队用的战术匕首——这差不多是他从伦敦带来的唯一还在身边的装备了。

络腮胡子的男人用的不是也门双刃弯刀,那种刀比较短,有弧度,主体部分都是装饰。他用的是索马里短刀,一种刀口锋利的大匕首,只有索马里人才用。这种刀两下就能砍断一只胳膊。刀尖非常锐利,一下就能从前到后捅穿人体。

袭击他的人改变了刀的握法,就像街头混混一样,手腕拧动,把刀刃放低,准备向上挑刺。追踪者的视力恢复了,他注意到面前的这个男人光着脚,这会让人在黏土做的屋顶上站得更稳。不过追踪者自己穿着胶底防滑伞兵靴,不会输给他。

很快,索马里短刀发动了第二次攻击——从左侧下部,朝追踪者的腹部袭来。不过这正是他所希望的,他用自己的左手迎上对方的手腕,抓住了它,刀尖离自己的身体只有三英寸远。他感觉到对方也抓住了自己的右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