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不容置疑的证据

平安渡过海峡到达弗克斯顿港的班里,马不停蹄地回到了警察局。在那里,他遇到了出事船只的当班警察。他们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与菲力克斯或波瓦拉夫人相似的人。他几乎问遍了所有的人,还是没有一丝的线索。他想,他该去一趟格拉斯哥了。便去了电信局发了封电报:

格拉斯哥 苏霍奇大道 安嘉斯巷三二七号 高登先生:

明晨十时前去拜访,敬候回电。

班里

然后,他准备前往搭乘去向伦敦的火车。

他想,目前一切还算顺利。叫过来一辆计程车往犹斯敦车站去了。坐上十一点五十的北上火车,美美的睡了一觉。在仙度拉饭店洗了澡,吃过早餐之后,他便精神抖擞地去了安嘉斯巷。十点的钟声敲过的时候,他正在按响高登家的门铃。对他的造访,高登似乎有些迫不及待。

“早上好!”班里请安道,“我是伦敦警察厅的警官。今天是想请你协助调查一件案子的事。非常抱歉这么冒昧的打扰你。”

高登点了点头。他蓄着金色的胡须,身材修长,眼神锐利:“原来如此。那么,你希望我做些什么?”

“方便的话,请回答我几个问题。”

“要是能够的话,我很乐意。”

“请问你最近去过巴黎吗?”

“是的。”

“住在康第涅特饭店吗?”

“是的。”

“哪一天离开那里回的英国?”

“三月二十八日,周日。”

“从饭店去火车站,你是怎么去的?”

“坐饭店的接送汽车去的。”

“高登先生,请问还记得与你同车的客人吗?”

这位茶叶商人没有马上回答:“我没有特别注意,所以无可奉告。”

“我想知道的是那辆汽车上的三位绅士,你就是其中一位。但我关心的是另一位,你跟他有过交谈。至少在汽车到了目的地要下车时,他叫过你。请你注意我的提示,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形。”

“我想起一点来了。有两个男子。一个是稍显矮胖、脸颊修得很干净的中年男子,另一个则是蓄着胡须,肤色黝黑,穿着很体面的青年。他们好像都是法国人。蓄着胡须的那个男子英语说得非常流利,也很健谈。另一个则很安静。你说的是否就是那个蓄着胡须的男子?”

班里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只是取出了照片。

“是的。就是他。我记得很清楚。”

“他一直与你同路?”

“没有,他只到了伦敦。我看过他两次,一次是在船上,另一次是从克劳斯车站出来的时候。”

——这也是证据之一了。班里深为自己没有拖延拜访高登而高兴:“他是一个人在旅行吗?”

“就我所知,像是如此。他从旅馆走出来的时候独自一人。”

“有没有看到中途他遇上过什么人?”

“船上看见他时,正与一位妇人在交谈。我不太清楚他们是萍水相逢,还是一起旅行的。”

“抵达伦敦之前,妇人是否一直和他在一起?”

“我想不是。下车时我看到他在月台上和一名男子在说话。那是个高个子,皮肤黝黑的青年,看起来非常英俊。”

“要是再遇上了,你能认得出来吗?”

“应该差不多。我仔细看过他的脸。”

“你能把他的长相说得更详细一些吗?”

“他的身高差不多有六英尺了。体格健壮,像是运动员。脸色很白,嘴边留有胡子。胡子要是刮干净了,很像法国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我想青年是来接你那位朋友的。否则,我想不出来更加合理的解释了。”

“你刚才说到的那位妇人,能不能说说她的外貌特征。”

“那位妇人坐在他的旁边,我没太看清楚她的脸。”

“她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红褐色毛皮的外套。我想也许是貂皮大衣吧。不敢肯定。”

“有没有戴帽子?或有什么引人注目的特征?”

“没有。”

“两人坐着的方向,风很大吗?”

“那天海风很大,无论是坐在哪里,都舒服不了。”

“她要是戴着宽檐帽子的话,一定会很辛苦了。”

“或许吧!”高登冷冷地说,“不过,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不是吗?”

班里微微笑了笑:“警察都有追根究底的习惯。高登先生,谢谢你提供的情况。”

“不用客气。我能请教一下你提问的理由吗?”

“目前我无法告诉你详细情况。不过,我们怀疑那名蓄着胡子的男士涉嫌谋杀一名法国女子。但还不能证实,所以前来相扰。”

“原来如此。我倒很想知道结果。”

“我想我会通知你的。当这个男子被送往法庭时,我们会需要你出庭作证的。”

“为了我们俩人,我希望这事不要再有任何进展。再见,班里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班里再无必要留在格拉斯哥了,他开始往伦敦赶了。班里不能说不幸运,在可能性不大的情况下他都能获得有价值的信息。他的调查不能说没有进展,但没有获取关键的证据。想到整个案件,班里认为菲力克斯的嫌疑是很大的了。高登的描述使他的嫌疑又加重了一层。两人结伴旅行的情形是不难想像的。在巴黎,这一对恋人一定不愿让人看到他们在一起,特别是在随时都可能遇到熟人的火车站。他们可能装成互不相识的人。上船之后,由于天气的关系,人不太多,所以有了交谈。到了伦敦,有人来接菲力克斯。他们还是按原计划行事,各自出站。如此一来,道理算是说得过去了。

点上一支雪茄,望着车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班里警官的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表情。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他在想,菲力克斯到了伦敦后,首先要做的是离开朋友,到事先约定的地点和夫人会首。他本想回圣马罗山庄的,但想到女仆请假了,家里无人照顾。便改去饭店了也不一定。接着警官猜测他们可能投宿的饭店,想着从哪一家着手调查。这时,他又想了,要是菲力克斯是凶手的话,那么谋杀在圣马罗山庄实施是最好不过了,饭店是不可能的。所以正确的走向是他们去了圣马罗山庄。他又想到谋杀的具体过程。菲力克斯一定是把她装在桶子了。那桶子在他家里也留下印痕了,也应能找到一些木屑才对。无论如何,他要去那栋房子搜查一次。他一直都认为,仔细搜查不是一件多余的事情。他决定亲自去搜查一次。

第二天一早,他带着助手——巡查组长凯文,前往圣马罗山庄。菲力克斯好像还在医院,女仆也没有回来。整幢房子就像是一座空城。班里拿起钥匙串,找出一把,将门打开。两人进屋之后,开始了一丝不苟的搜查。所有的房子,尤其是马车房,他们都仔细搜查过了。但一无所获。只有在菲力克斯的梳洗间里,发现了一点点线索。衣柜里挂着好几件菲力克斯的衣服。一件蓝色西装的右侧口袋里有一封信。好像是随手插进口袋的,被挤压成了一团。班里第一次看到这封信时,并未将其当成重要的物证。只是再次阅读时,让他想起了什么。这封信的纸粗糙不已,由其笔迹和文风看来,明显出自一个没有教养的女人之手。很像是酒吧、饭店的女服务生或是店员写的。没有明显的图案,也没有地址,只是这么唐突地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