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1 胡德警官被害

我一向不喜欢胡德警探,眼下对他更是厌恶至极。他活着的时候就够恼人的了,现在死了还跑到我住的酒店房间,这甚至有悖最基本的礼仪与礼貌标准。简直大错特错,我几乎希望他还活着,这样我就能亲手杀了他。

除了严重违背礼仪,这事儿还有其他深意,而且更加麻烦。尽管我很想让自己高效能的大脑可以立即极速运转,理清一切,然而事实却令人悲伤。胡德临终一刻糟糕的品位令我完全沉浸在气愤之中,根本无法思考,直到我听见阿斯特问:“可是,德克斯特,他在这儿做什么?”

我刚张开嘴想厉声训斥她,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十分重要。不是说胡德为什么会在基韦斯特岛,我很清楚他会跟踪我,确保我不会偷船逃往古巴。这事儿我已有准备。但肯定还有别人跟过来,并以这非常独特的方式杀了胡德。这点更加令人不安,因为理论上讲,这不可能。除非我愿意相信一切只是一个可怕的巧合——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出于某个诡异的理由杀了胡德,然后基于不可思议的偶然,意外将尸体抛弃在我住的套房。否则,世上只有一个人会这么做。

克劳利。

当然,他应该已经死了,应该已经被死亡拖住手脚,没时间做这种事儿。可要是他还活着……他怎么找到我的呢?他如何发现我在基韦斯特岛,还知道我就在这家酒店,在这个房间?他总能在我行动之前预先知道一切,现在就连我的房间号都知道了。究竟怎么做到的?

科迪试图挤过去仔细看一眼,我牢牢把他推向门口。“退后。”说着,我伸手去找电话。尽管我无法弄明白克劳利为何总是能先发制人,但我至少可以先确认下他是不是真的死了。我拨通电话,三声提示音后,一个满心欢喜的声音传来:“嗨!”

“布赖恩,”我说,“不好意思,这可能是个奇怪的问题,但是,呃……你那天晚上要处理的事儿怎么样了?”

“噢,是的。”他答道,隔着电话我也听得出他着实感到无上喜悦,“几乎可以说十分开心。”

“你确定?”我盯着曾是胡德的肉块问道。

“当然,这真是个奇怪的问题,”布赖恩说,“当然,我确定,弟弟,我就在那里。”

“没有疏漏?”

另一端一时无人说话,我不禁怀疑电话是不是掉线了。“布赖恩?”我问。“嗯,”过了一会儿,他说,“你这么问有点儿搞笑。嗯……那位有麻烦的绅士?有句话他说了很多遍,一直说我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我记得是,身份窃贼?我真的认真听他说话。”

有人从后面捅了捅我。“德克斯特,”阿斯特说,同时推得更用力了,“我们看不到了。”

“等一下。”我厉声说完,又把他们推回去。“布赖恩,”我对着电话说,“你能描述一下,呃,那位有麻烦的绅士吗?”

“之前还是之后?”他问。

“之前。”

“好……吧,”他说,“我想大约45岁,也许5英尺10英寸高,160磅左右?金发,胡子刮得很干净,戴着一副金边眼镜。”

“噢。”我说。克劳利大概比他描述的重30磅,而且更年轻,还蓄着胡子。

“一切都还好吗,弟弟?你听起来似乎不太高兴。”

“恐怕一切都不太好,”我说,“我想那位有麻烦的绅士没说错。”

“噢,亲爱的,”布赖恩说,“有纰漏?”

“目前看来是。”我说。

“噢,”布赖恩说,“世事难料。”37

阿斯特又捅捅我。“德克——斯特,拜托。”她说。

“我得挂了。”我对布赖恩说。

“我想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他说,“稍后打给我?”

“如果可以的话。”我告诉他,然后放下电话,转身看向科迪与阿斯特。“现在,”我说,“你们俩在走廊里等我。”

“可是,德克斯特,”阿斯特说,“我们什么都没看到,没看清楚。”

“太糟了,”我坚持说道,“直到警察来之前,你们都不可以再靠近。”

“不公平。”科迪的嘴噘得老高。

“忍耐。这是我赖以为生的工作,”我告诉他——当然,我指的是保护犯罪现场,不是实际犯罪,“我们必须离开房间,不碰任何东西,然后打电话叫警察。”

“我们只是想看一眼,什么都不碰。”阿斯特说。

“不行,”我推着他们往门口走,“在大厅里等我。我马上出来。”

尽管不乐意,非常不乐意,但他们还是出去了,出门前还费尽心思想多看一眼折叠沙发上的东西。但我还是把他们推到走廊,关上门,然后亲自仔细查看一番。

从没有谁认为胡德长相英俊,可他现在简直叫人恶心。破烂的牙间伸出舌头,留在眼眶里的眼珠已经变得通红。显然一次极其强烈的击打造成了这种情况。我猜胡德没受太久折磨就死了,这似乎很不公平。

我跪到床边,检查床下。没有匆忙中掉落的钥匙或者绣着字母的手帕提示我这事儿究竟是谁干的,不过我也不需要。我知道幕后黑手是谁,但我仍需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我看见床的另一侧有什么东西,便绕到那边把东西挑出来,以便看清具体是什么。一顶巨大的海贼帽纪念品,前面挂着黑色橡胶眼罩,里面系着红头带。不碰我也知道那是染血的头巾。帮胡德做的伪装?很可能用它遮挡伤口,以便进入酒店。

我站起身,为保周全又走进卧室看看有没有遗漏什么。然而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没人藏在衣橱里,丽塔的箱子似乎也没人动过,就连我的笔记本电脑都在桌子上,没人碰过一下。想到这儿,我不禁觉得有点儿奇怪。毕竟,克劳利曾吹嘘他高超的电脑水平,他为什么不花两分钟看看我的电脑,了解一下我的秘密?

一个声音从德克斯特地牢深处传来,一对翅膀轻轻张开,柔声回道:

因为他不需要。

我眨眨眼睛。答案简单至极,我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蠢过。

他不需要了解我的秘密。

他已经知道了。

他之所以总能先我一步,是因为他早已侵入我的硬盘。每次我搜寻他的地址或阅读电子邮件或预订酒店,他都如同亲历一般。很多程序都能做到这一点。唯一的问题在于他如何将其植入我的硬盘。我试着回想自己有没有在家或工作以外的什么地方离开过我的电脑——没有,从没有过。但是,当然,不接触电脑也可以展开入侵。合适的蠕虫病毒就可以,无线网络也能做到。这个念头让我想起自己曾坐在电脑前打开了推销新网站“热带鲜血”的电子邮件。当时屏幕上出现一些有趣的动画图片,接着图上慢慢滴出血——时机完美,趁我分神时让程序病毒钻进我的硬盘,然后将我的一切透露给克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