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藏书家的战役

在市中心一家饭店的专用餐厅里,餐桌上的人都在整理凌乱的思绪。克拉伯带着嘲讽、胜利的意味泄漏天机,把大家都震惊得一时之间六神无主。哈姆内特·塞德拉就是神秘的阿莱斯博士!克拉伯得意忘形,拼命舔着嘴唇,送他们到门口。他们对他的最后一瞥,瞧见的是他瘦削的身影镶嵌在萨克森大宅爱奥尼亚式的大门框里,他的双手不停地对搓着,好像蟋蟀的后腿。他缩着脖子,侧着小脑袋瓜,好像在说:对了,你们宝贵的塞德拉博士也就是你们的阿莱斯博士,你们认为如何?老克拉伯可不是呆子,呃?他整个身影洋溢着胜利之光,好像对一群暴民执行私刑后在发泄暴力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戈登·罗威一直满腹心思,现在还是加入了这一小群人,非常安静地坐着,看着阳光穿过轿车的窗子照在佩辛斯的头发上,可是他又好像没有真正看见。

“这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哲瑞·雷恩先生开口说话了,“我承认我想不通。这可恶的老家伙,的确叫人印象深刻——浑身上下充满戏剧因素——他说的话也句句属实。他是那种喜欢说实话的人,尤其当他知道可以伤人的时候。可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当然不可能了。”

“如果克拉伯说他的客人是塞德拉,”年轻的罗威消沉地说,“那么你可以打赌,那人铁定就是塞德拉。”

“不,戈登,”佩辛斯叹息着说,“塞德拉不可能是五月六日拜访克拉伯的人。五月七日伦敦金斯顿博物馆的董事会特别为他举行欢送晚宴,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不可能是他。阿莱斯博士五月六日在纽约拜访克拉伯。这人不是鬼,不可能一夜之间横跨大西洋。”

“唉,太诡异了。我知道克拉伯的为人,我告诉你们,他没有撒谎。每一次他说实话惹出风波,一定乐不可支,就像雷恩先生说的。”

“克拉伯很确定,”佩辛斯绝望地戳着肉排,“他说他发誓那个人是塞德拉。”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巡官不满地瞪着罗威先生,“这老怪物在撒谎,事情不就明白了。”

“嗯,”雷恩说,“也可能他心怀不轨,在编故事。这些老书虫是会嫉妒彼此的事业。好了,好了,我们这样是讨论不出什么结果的。整件事都神秘得超乎寻常……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们,是关于阿莱斯博士的。”

“喔,对呀!”佩辛斯大声说,“您正要告诉我们,可是克拉伯打岔……这个名字不是虚构的?”

“当然不是!所以事情才那么不寻常呀,亲爱的。戈登,在萨克森家时,你好像快要想到什么了。现在你记得阿莱斯博士是谁了吗?”

“先生,对不起,我以为我记得。大概是我在做研究时,不知在哪儿碰到过这个名字。”

“很可能。事实上我从来没见过阿莱斯博士本人,我对他这个人也毫无所知,可是我倒知道一件事。除非这不是个惊人的巧合,这样一个人的确存在,而且是个非常聪明非常博学的研究文学的学者。”老绅士思忖着,嚼着一根香菜,“几年以前——喔,八年或十年前,《斯特福季刊》——这是专门研究书目学的杂志——上有篇文章……”

“对了!”罗威叫起来,“我上大学时定时收到的。”

“这可提醒你了。重点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阿莱斯博士。”

“英国杂志?”萨姆问。

“对。我不记得具体的细节,可是这个阿莱斯博士谈到一些有关培根的荒唐、冗长的争议,他说的一些话叫我大大不以为然。我就以自己的名字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刊登在季刊上。阿莱斯博士也很恼火,在杂志的通讯栏上回复。我们就在季刊上你来我往纠缠了好几期。”他回忆起往事,忍俊不禁,“我的对手笔锋可犀利了,除了没骂我是老白痴外,什么恶名都给我冠上了。”

“我想起来了。”罗威热切地说,下巴往前伸,“辩论激烈。就是那家伙,没错!”

“知道他住在哪里吗?”巡官突然问。

“很不幸,不知道。”

“我们可以通过这份杂志查找。”

“恐怕不行,巡官。罗威先生可以告诉你,《斯特福季刊》五年前停刊了。”

“该死!好,我再发一次电报给特伦奇,再麻烦他查查。您想——”

“还有,戈登,”老绅士说,“你有没有抽空查查我们谈论过的事呢,就是一五九九年贾格尔版珍本书的装订?调查可能和装订相关的秘密?”

罗威耸耸肩。“还没什么收获。我倒是追溯到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的书皮装订了——简直不是人做的事。目前这个装订至少有那么古老,至于藏在里面的文件——一无所获。还没有碰上什么线索。”

“嗯。”雷恩的眼睛闪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津津有味地吃沙拉。

佩辛斯把盘子推到一旁,不耐烦地说:“喔,我咬不动。这讨厌的案子把我烦死了。这个塞德拉博士就是阿莱斯的事情真够荒唐,可是一直在我脑袋里打转,怎么也摆脱不了。其他的事情又那么清楚……”

“比如说——”巡官颇不以为然。

“阿莱斯博士留下的线索。爸,你也知道,五月六日到我们办公室的彩虹胡子就是阿莱斯博士没错。”

“你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呢?”年轻的罗威低声说。

“他那天一早去拜访萨克森家,到那儿拿了萨克森图书馆的信笺。他一定是在市中心穿戴好那身荒谬的服装,也许在某家饭店的盥洗室。他写下了符号——恼人的符号!——穿上他的奇装异服,赶去爸爸的办公室。这些很清楚。”她水汪汪的蓝眼睛吸引了雷恩的注意力。

“好像有可能。”老绅士说。

“他没想着自己会被——会被干掉。”佩辛斯咬咬嘴唇,“他想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他那价值百万的秘密。这听起来不是很蠢吗?……可是他是个狡猾的家伙,不会冒任何险。如果他二十日打了电话,如果他没事,就没什么意外发生,信封仍然封着未开;如果他没有打电话,我们就会打开信封,看见萨克森的信笺,追查克拉伯,发现这个怪异的阿莱斯博士——他一定是故意告诉克拉伯那个编造的故事,所以克拉伯才记得——要追查他时,我们已经知道很多了,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已经知道要找的人的姓名,也知道他的职业是什么……”

“好可怕的逻辑分析!”年轻的罗威微微一笑。

“所以他才要求你们不要打开信封,除非我在场,”雷恩安静地说,“他知道我会记得我们在季刊上的笔战;所以我被请来证实阿莱斯博士是个藏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