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华达气体(第5/12页)

德·鲁斯从口袋里伸出戴了手套的双手,把一张五元纸币绕在左手食指上。

“他们知道的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山姆笃悠悠地咧嘴一笑,他看见纸币紧紧地缠绕在戴手套的手指上。

“这是事实,老板。是的——他来过。几乎每天都来。”

“什么时候走的?”

“差不多六点半,我猜的。”

“开着他那辆蓝色的林肯豪车?”

“当然啦。只是他不是自己开。你想问什么?”

“今天下过雨,”德·鲁斯不慌不忙地说。“雨下得很大。或许不是林肯。”

“就是林肯,”山姆开口反驳。“是我把他送上车的!除了林肯,他不开别的。”

“牌照5A6?”德·鲁斯步步紧逼。

“是的,”山姆咯咯笑起来。“那号码就像议员的编号。”

“认识司机吗?”

“当然啦——”山姆开口说道,却又突然停下来。他用香蕉尺寸的白色手指揉搓黑色的下巴。“好吧,如果我没认出他又给自己弄了个新司机,那我就是大傻瓜。我不认识那人,相当的肯定。”

德·鲁斯把纸币条塞进山姆的大手掌里。山姆攥住钱,可他的大眼睛突然露出狐疑的神色。

“说吧,先生,你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

德·鲁斯说:“我花钱办事,不是吗?”

他转过街角,按原路走回赫德森街,坐上黑色的帕卡德。他驶上日落大道,朝西开至贝弗利山,然后转向丘陵地带,他开始注意街角上的路牌。清水街和一座山的侧翼平行,能看见整座城市。奥罗家苑位于帕金森街角上,是一片高档的别墅住宅区,四周用土砖砌起围墙,并铺上了红瓦。大厅位于一幢独立的大楼里,一个大型的私家车库建在帕金森街上,紧靠较长的那堵围墙上。

德·鲁斯在车库对面停好车,透过开阔的挡风玻璃观察玻璃亭,一个身穿白色连体服的值班人员两腿搁在办公桌上读杂志。他时不时地抬起头来,越过肩膀,朝看不见的痰盂吐出口痰。

德·鲁斯走下帕卡德,从远处穿过马路,再折返回来,溜进车库,值班人员没看见他。

车停成四排。两排沿白墙停靠,另外两排停在中间。有很多空位,但还有很多车子已经归位。都是体型庞大、价格不菲的新款,这需要干上两三份外表光鲜的工作。

只有一辆豪华轿车。牌照编号5A6。

车保养得很好,簇新闪亮;品蓝色的漆身配上浅黄色的点缀。德·鲁斯摘下一只手套,手停留在散热器的车盖上。冰冰冷。他又摸上轮胎,查看指尖。皮肤上面留有些许细腻的干燥粉尘。车胎纹路里面没有泥浆,只有干透了的尘土。

他沿着停成一排的黝黑车身往回走,把身体探进小办公室敞开的门。过了会儿,值班人员抬起头,几乎吓了一跳。

“看见坎德利斯的司机了吗?”德·鲁斯问。

那人摇摇头,熟练地朝铜制痰盂里面吐上一口痰。

“我上工后就没看到——三点。”

“他没去俱乐部接那个老家伙?”

“没有。我猜没有。那辆大家伙没开出去。他总是开这辆。”

“他的帽子挂在哪里?”

“谁?马蒂克?他们在树林后面有仆人宿舍。但是,我听他说起过他会把车停在某个酒店。让我想想——”那人皱起了眉头。

“大都会酒店?”德·鲁斯试探地问道。

车库值班员想了一会儿,德·鲁斯趁这当口研究起他的下巴。

“是的。我认为就是那家。我不能完全肯定。马蒂克不太开口说话。”

德·鲁斯谢过他,穿过马路,坐回帕卡德,驶向市区。

当他来到第七街和水泉街路口时,时间是九点二十五分,大都会酒店就位于此处。

这家酒店业已老旧,曾几何时也是时髦之地,可现在的经营却如履薄冰,掣肘于破产清算和声名狼藉之间。酒店里面到处都是油腻腻黑漆漆的木质护墙板、残缺的镀金镜子。低矮的大堂天花板下大梁交错,烟雾缭绕,还有一堆骗子坐在陈旧的皮质摇椅里混日子。

一个金发女人负责照看摆成马蹄形的巨大烟草柜台。她已青春不再,玩世不恭的眼神在竭力避开那些廉价约会。德·鲁斯靠上玻璃柜,帽子往后脑勺推一推,那是一头黑色的卷发。

“骆驼牌,宝贝,”他用赌徒的低沉嗓音说道。

女子把烟拍在他面前,把十五美分记入账上,又把一角硬币的找零滑到他手肘下。她凑上去,脑袋近得他能闻到秀发上的香味。

“告诉我一些事,”德·鲁斯说。

“什么?”她温柔地回答。

“查下谁住在809,不要向酒店职员透露情况。”

金发女子一脸失望。“先生,你为什么不亲自去问?”

“我太腼腆了,”德·鲁斯说。

“是啊!”

她走向电话,慵懒优雅地和对方说了几句。她回到德·鲁斯面前。

“叫马蒂克。有用吗?”

“我猜没有,”德·鲁斯说。“非常感谢。在这家漂亮的酒店里工作,感觉如何?”

“谁会说这家酒店漂亮?”

德·鲁斯笑了,他按下帽子,慢悠悠地走远了。女子双眼落寞地追随他的背影。她瘦削的手肘搁上柜台,双手撑住下巴,痴痴地望着男人。

德·鲁斯穿过大堂,走上三级台阶,走进一个开放式的电梯,那电梯晃荡了一下才开始工作。

“八楼,”他说,双手插在口袋里靠在电梯墙上。

八楼是大都会酒店最高的楼层。德·鲁斯走过一条散发出清漆味道的长走廊。尽头转弯后,迎面就是809号房。他敲响黑漆漆的木门。没人回答。他弯腰透过锁孔观察,又一次敲门。

之后,他从口袋里面掏出带编号的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

两堵墙上的窗户是关着的。空气当中弥漫着威士忌的酒气。天花板上的灯亮着。房里有一张铜制大床,一个深色衣柜,一对棕色的皮质摇椅,样式呆板的书桌上面放了一个棕色的扁平酒瓶,这是一夸脱的四玫瑰威士忌,瓶内所剩无几,瓶盖也找不到了。德·鲁斯嗅了嗅酒瓶,臀部抵上桌沿,视线在房里逡巡。

目光扫过深色衣柜、铜床,最后停留在带门的墙上,门后透出了光线。他穿过房间,打开门。

男人面朝下倒在浴室黄棕色的木化石地板上。地上的鲜血已经黏稠发黑。男人后脑勺上有两个黏糊糊的窟窿,暗红色的血液汇成小溪,沿着脖颈流到地上。血液很早之前就停止流动了。

德·鲁斯脱掉一只手套,弯腰用两根手指抵上男人可能跳动的脉搏。他摇摇头,重新戴上手套。

他离开浴室,关上门,打开一扇窗户。他探头望出去,吸进带有雨水的潮湿空气,透过斜斜的细雨,俯视那条如同裂口一般的漆黑弄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