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第6/13页)

秃顶男人举起一大瓶酒,瓶身的标签上大致写着:“迪克西奶油味纯黑麦威士忌,至少四个月陈酿。”

“好吧,”我说。“我以为是刚进的货。”

我在酒杯里兑了点水,喝了口。这味道就像一种霍乱菌培养液。我将一枚两角五分的硬币放在柜台上。酒保露出了另一侧的金牙,两只有力的大手抓着吧台,用下巴向我示意。

“你要找茬吗?”他问道,几乎是温柔的语气。

“我刚搬来,”我说。“我想买一些金鱼放在前面的窗户上。金鱼。”

酒保非常缓慢地说:“我像是认识养金鱼的人吗?”他的脸色有点发白。

那个正在打桌球的长鼻子男人将球杆放回架子上,踱步来到吧台,坐在我身边,他扔了一个五分硬币在吧台上。

“先给我来杯可乐,别搞得紧张兮兮的。”他对酒保说。

酒保经过一番努力,双手终于从吧台上掰开了。我低头看看他的手指是否在木头上压出了凹痕。他倒了一杯可乐,用玻璃棒搅了搅,啪的一声放在吧台上,深深吸了口气,然后从鼻子里呼出,嘟囔了两句,向一扇标着“厕所”的门走去。

长鼻子男人端起他的可乐,照了照吧台后方那面污迹斑斑的镜子。他的嘴角左侧抽搐了一下,传来一个模糊的声音:“皮勒还好吗?”

我捻起大拇指和食指,放在鼻子上,嗅了嗅,悲伤地摇了摇头。

“说重点,嗯?”

“好的,”我说。“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叫我‘日落’。我总是在向西边跑。我以为他会闭紧嘴的?”

“他的确会闭紧嘴,”我说。

“你叫什么?”

“道奇·威利斯,来自厄尔巴索。”我说。

“住哪儿?”

“旅馆。”

他放下空玻璃杯。“我们去那儿谈吧。”

7

我们上楼来到我房间,倒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和姜汁汽水,我俩互望着对方。“日落”仔细观察着我,他的双眼相距很近,眼神冰冷,起先一点一点打量,但最终将我从头到脚看了个遍。

我啜了一口酒,等待着。最后,他嘴唇几乎没动,发出了声音:

“皮勒自己怎么没来?”

“和他来到这里却没留下的原因一样。”

“什么意思?”

“你自己琢磨吧,”我说。

他点点头,仿佛我的话有意义一样。接着:

“现在的最高出价是多少?”

“两万五。”

“胡扯。”“日落”的语气强硬,甚至粗鲁。

我向后靠去,点燃一支烟,对着敞开的窗户喷了口烟,看着一阵微风把烟吹散。

“听着,”“日落”抱怨道。“我对你完全不了解。你可能是个骗子。我只是不确定。”

“那你为什么来跟我搭话?”我问。

“你说出了那个关键词,不是吗?”

我该深入详谈了。我朝他咧嘴一笑,“不错。金鱼正是暗号,烟纸店是接头的地方。”

他面无表情,证明我猜对了。这是一个梦寐以求的突破,可即使在梦里,也掌握不了。

“那么,接下来怎么办?”“日落”询问道,一边从杯子里吸了一片冰,嘎吱嘎吱地咀嚼着。

我哈哈大笑。“好吧,‘日落’。你这么小心翼翼,我很高兴。我们这样的无聊对话可以持续几个星期。让我们开门见山吧。那个老家伙在哪儿?”

“日落”抿紧嘴,润了润嘴唇,再次抿紧。他非常缓慢地放下酒杯,右手松垮垮地搁在大腿上。我明白自己犯了个错——皮勒肯定知道那个老家伙的下落。因此,我也应该知道。

从“日落”的声音里听不出他对我的怀疑。他蛮横地说:“你的意思是我为什么不开门见山,好让你平白得到好处。绝不可能。”

“那好,这么说吧,”我咆哮。“皮勒死了。”

他的一条眉毛和一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他的眼神比先前更加空洞了。他的声音略微有点嘶哑,类似手指摩挲干皮革的声音。

“怎么会?”

“有你们俩都不知道的对手。”我微笑着向后靠去。

一把手枪在阳光下发出一道柔和的金属光晕。我都没看清枪是打哪儿来的,这时,黑漆漆的圆形枪口已经对准了我。

“你骗错了人,”“日落”冷冰冰地说道。“我可不是软柿子,任人拿捏。”

我双手抱胸,故意将右手放在外面,让他看得到。

“如果我在骗人的话,那么我是选错了对象。可我没有。皮勒和一个女人交往,那个女的套出了他的话——在某种程度上。他没告诉她那个老家伙的下落。于是她和她的头目找到了皮勒的住处。他们用一只烧红的熨斗烫他的脚,他死于过度惊吓。”

“日落”看起来无动于衷。“我的耳朵里还有足够空间听你编故事,”他说。

“我也是,”我突然装作怒气冲天的样子大吼道。“除了说你认识皮勒以外,你他妈的说了什么有价值的话?”

他用扣住扳机的手指转动手枪,注视着它旋转。“老赛普在韦斯特波特,”他随意说道。“这对你有价值吗?”

“是的。他手上有珍珠吗?”

“我他妈的怎么知道?”他停下了旋转的手枪,将它放在大腿上。此时手枪没有指着我。“你说的对手在哪儿?”

“我希望我甩掉了他们,”我说。“我不太确定。我可以放下双手,喝一杯吗?”

“可以,喝吧。你是怎么牵扯进来的?”

“皮勒的房东是我一个朋友的妻子,我朋友在坐牢。那是一个正直的女人,可以信任。他告诉了她这些信息,而她又转达给了我——这是后来的事。”

“在他被干掉之后?你那边有几个人要分这笔钱?我必须得到一半。”

我拿起酒杯,将空酒杯推到一边。“见鬼。”

手枪抬起了一英寸,又放下。“一共几个?”他厉声说。

“三个,现在皮勒出局了。如果我们能搞定对手的话,就是三个。”

“那些烤人脚的家伙吗?小事一桩。他们是什么人?”

“男的叫拉什·麦德,一个南方的无良律师,五十岁上下,身材肥胖,留着往下弯的小胡子,头顶的黑发稀疏,身高五英尺九英寸,体重一百八十磅,没什么胆量。那个女孩叫卡罗尔·多诺万,黑色长发波波头,灰色的眼睛,很漂亮,五官精致,二十五到二十八岁的样子,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体重一百二十磅,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时身穿蓝色套装,真够心狠手辣的。那女孩才是两人中真正难对付的。”

“日落”漠然地点点头,把枪放到一边。“要是她敢横插一杠子的话,我们会驯服她,”他说。“我家里有辆破车。我们开车去韦斯特波特看看情况。你也许可以用金鱼当幌子,慢慢接近他。他们说,他疯狂地痴迷金鱼。我会在暗中配合你。他太熟悉监狱里那套了,我身上就散发着班房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