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非常简单。“超级酋长”号准点进站,几乎一如既往,而目标就像一只穿着小礼服的袋鼠那样好认。除了一本平装书以外,她身上什么也没有带,遇到第一个垃圾桶时,她便扔掉了那本书。她坐下来盯着地板。她是一个不快活的姑娘,绝对是。过了一会儿,她起身向书架走去。她什么书也没挑就离开了,瞥了眼墙上的大钟,然后把自己关进一间电话亭里。她往投币孔里塞了一把银币,然后和某人通起电话。她的神情没有丝毫改变。她挂上电话,走到杂志架前,挑了一本《纽约客》,又看看自己的手表,然后坐下开始阅读。

她身穿一件午夜蓝色的定制套装,从脖颈处露出一件白衬衫,翻领上有一只宝石蓝色的别针,很可能与她的耳环是相配套的,要是我能看清她的耳朵就好说了。她的头发呈暗红色。她看起来和照片上很像,只是身材比我预想的更高一点。她那顶深蓝色的丝带帽上垂下一截短短的面纱。她戴着手套。

过了一会儿,她起身穿过车站拱门,门外有几辆出租车在等着接客。她向左边的咖啡馆张望了一阵,转身又走进主候车厅,朝杂货店、报摊、问询台和坐在干净木质长椅上的人们瞥了几眼。售票窗口有的开着,有的关上了。她对它们不感兴趣。她重新坐下,抬头望着那面大钟。她脱下右手手套给腕表对时,那只腕表是一件没镶珠宝、朴实无华的纯铂金小玩意儿。我暗自拿弗米利耶小姐和她比了比。这个姑娘看样子既不温柔也不拘谨,更不古板,但她却让弗米利耶相形之下显得像个拉客的妓女。

这一次她也没坐多久。她站起身开始溜达。她走进庭院,又折返回来,进了那家杂货店,在书报架前待了一阵。有两件事很明显:第一,如果有人要来见她,那么约定的时间肯定不是火车进站的时间;第二,她看上去像是在两趟列车之间等候换车。她走进了咖啡馆。她在一张塑料桌面的餐桌前坐下,看了看桌上的菜单,然后便开始读她的杂志。一个女服务员走了过来,带着那杯必然会上的冰水,还有菜单。目标下了单。女服务员走开了,目标继续读杂志。时间大概是九点一刻。

我穿过拱门走出车站,来到一个搬运工面前,他正等在第一辆出租车旁边。“你给‘超级酋长’号干活?”我问他。

“嗯。算是吧。”他瞥了瞥我拿在指间把玩的那一块钱钞票,兴趣不怎么大。

“我正在等华盛顿—圣迭戈直达车厢上的某个人。有人下过车吗?”

“你是说下了车不再上,取完行李那样儿的?”

我点点头。

他想了想,一边用那对机警的栗色眼睛打量着我。“有一个乘客下车了,”他终于开口道,“你那朋友长啥样儿?”

我描述了一个男人的相貌。一个有点像爱德华·阿诺德[1]的家伙。搬运工摇摇头。

“没法帮你,先生。下车那家伙根本不长那模样。你朋友很可能还在火车上。他们没必要下车。直达车厢会被拉到七十四号站台去。十一点半离开这儿。那趟火车还没准备好咧。”

“谢啦。”说完,我把那一块钱给了他。目标的行李还在火车上,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个。

我回到咖啡馆,透过玻璃墙壁朝里张望。

目标还在读杂志,一边心不在焉地享用着咖啡和一个蜗形面包卷。我走进一间电话亭,给我熟识的一家车行打了电话,嘱咐他们,如果到中午我没再打来,就请他们派人把我的车开回去。这种事他们经常做,手里都有一把备用钥匙了。我出门来到车前,取出自己的旅行袋,把它放进一个收费二十五美分的寄存柜。在巨大的候车厅里,我买了一张开往圣迭戈的往返车票,然后小跑着重新赶回咖啡馆。

目标还在原地,但已不是孤身一人。有个男人坐在桌前,正笑着对她说话,只消看一眼就能明白,她认识这个人,并为此感到懊恼。他是一个加州佬,这一点从他脚上那双深红色平底拖鞋的鞋尖,身上那件淡黄色的粗布运动夹克,以及夹克下那件纽扣扣紧、没系领带的棕黄格子衬衫上就能看出来。他大约高六英尺一英寸,体型苗条,有一张瘦削、傲慢的脸和满满一口大牙。他正在手里搓弄一张纸片。

他胸前口袋里的黄手帕像一小簇水仙花似的伸出来。有件事就像蒸馏水一样透明。那姑娘不想让他待在那儿。

他继续说话,一边揉着那张纸片。最后他耸耸肩,从座位上站起身。他探身过去,用一根指尖滑过她的脸颊。她猛地往后一缩。接着,他把那张揉皱的纸片摊开,小心翼翼地放到她面前。他等待着,露出满脸笑意。

她的视线往下移动,速度异常缓慢。她死死地盯着那张纸片。她的手一动,想抓住它,但他的手动作更快。他把纸片收进了口袋里,脸上依然笑眯眯的。接着,他取出一个带有打孔纸页的袖珍笔记本,用一支带夹笔在上面写了些什么,然后撕下那一页,放在她面前。那一页纸她可以留着。她拿起它,读完它,把它放进钱包里。最后,她凝视着他。再到最后,她朝他绽出了笑容。我猜,她肯定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做到的。他探身过去,拍拍她的手,随即离开餐桌,走了出去。

他把自己关进一间电话亭,拨通电话,讲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走出来,给自己找了一个搬运工,和搬运工一起来到一个寄存柜前。他从柜子里取出一只浅牡蛎白的手提箱和一只相同颜色的旅行过夜用小手提箱。搬运工拎着它们穿过一道道房门来到停车场,跟着他走近一部光亮时髦、涂成双色的“路霸”型别克敞篷车——这种型号的敞篷车带有坚硬的金属顶盖,根本没法敞篷。搬运工将行李装进车,放在倾斜的座椅后面,收了他的钱,离开了。这个穿运动外套、带着黄手帕的家伙钻进车里,将车倒出停车位,接着刹住车,停了一阵子,戴上墨镜,点燃一支香烟。随后他就开走了。我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然后走回车站里。

接下来的那一个钟头感觉有三个钟头那么长。那个姑娘离开了咖啡馆,在候车厅里读她的杂志。她的心思根本不在杂志上。她不停地往回翻页,看她已经读过什么。有段时间里,她根本就没在读,只是捧着杂志,眼神空洞地注视着。我买了一份早间版晚报,躲在报纸后监视着她,心里掂量着自己收获的信息。没有任何信息是确凿的事实。这只不过是在帮助我消磨时间罢了。

那个刚才和她坐在桌前的家伙,之前是从火车上下来的,因为他带着行李。他也许和她坐的是同一趟列车,而且他可能就是从她所在的车厢下车的那位乘客。她的态度让情况显得相当明朗:她不想让他待在身边;而他的想法是:这实在是太糟糕了,但如果她朝他那张纸片瞥上一眼,她就会改变主意。很明显,她的确改变了主意。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在他们下车以后,而他们本可以在下车前就更加隐秘地悄悄做完此事,所以由此可以推断出,在火车上时,他手里还没有那张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