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我下楼前往办公室。

“唉,失败了,”我说,“你们俩有谁碰巧注意到带她走的出租车司机是谁吗?”

“是乔·哈姆斯,”姑娘立即说,“在格兰德大街中央有个出租车停靠点,你在那里应该能找到他。或者你可以给电话公司办公室打电话。那家伙人挺好的。他还曾经追过我一次呢。”

“结果在从这里到帕索罗布尔斯[1]的路上追丢了。”接待员小伙子冷笑一声。

“哦,这我可不知道。你当时好像并不在场啊。”

“是啊,”他叹了口气,“你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就为了能攒够钱买幢房子安个家。可等你攒够了钱,你的姑娘已经和另外十五个男人玩过了。”

“这个姑娘可没有,”我说,“她只是在逗你呢。每次看你的时候她都容光焕发。”

我走了出去,留下他们俩朝彼此露出微笑。

和大多数小镇一样,埃斯梅拉达也有一条主街,在街道两边,商业场所朝两个方向缓缓流动,延伸出一个街区左右的距离,然后分为几条街道,一下子就变成了住宅小区。不过,和大多数加州小镇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假门面,没有粗制滥造的廉价广告牌,没有免下车的汉堡店,没有雪茄铺或台球房,也没有在门口晃悠的街头混混。坐落在格兰德大街上的商铺,要么店面老旧狭小,但并不俗气花哨,要么装有平板玻璃、不锈钢前门和色彩鲜艳明快的霓虹灯,显得颇为现代。在埃斯梅拉达,并不是每个人都兴旺发达,并不是每个人都幸福快乐,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开着凯迪拉克、捷豹或莱利牌轿车;不过,这里的富裕人群明显占有非常高的比例,销售奢侈品的商店就和贝弗利希尔斯[2]的那些商店一样整洁昂贵,而且风格朴实得多。另外还有一点小小的差异。在埃斯梅拉达,老房子仍然显得清爽干净,有时还流露出古色古香的味道。在其他那些小镇里,老房子仅仅就是破房子而已。

我把汽车停在街区中部,电话公司办公室就在我的正前方。它当然已经关门了,但入口设在后面,而出于风格的考虑,那块壁凹的宝贵空间被故意牺牲掉,改成了两个深绿色的电话亭,仿佛是两座哨岗。街对面有一辆色泽暗淡的米黄色出租车,呈对角线斜停在路缘旁涂成红色长条的停车位里。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正坐在车中读报纸。我穿过街道向他走去。

“你是乔·哈姆斯?”

他摇摇头。“他过会儿就回来,你要坐车吗?”

“不用,谢谢。”

我从他身边走开,朝一扇商店橱窗里观望。窗内有一件棕色和米黄色相间的花格子运动衫,让我想起了拉里·米切尔。胡桃色的镂花皮鞋、进口的粗花呢大衣、领带——两条或三条,还有与之配套的衬衫,都陈列在宽敞的空间里。店面外的上方挂着一个曾经轰动一时的运动员的名字。那个名字用花体字写就,浮刻在一块作为背景的红杉木匾上,还涂上了色彩。

刺耳的铃声从一部电话中响起,那个出租车司机从车里出来,穿过人行道去接听。他说了几句,挂上电话,钻进出租车,从停车位里倒车离开了。等他走后,在一分钟的时间里,街道上空无一物。接着,两辆汽车从街道上经过;然后,一个长相好看、穿着讲究的黑人男孩和他俊俏可爱的女友顺着街区漫步走来,两人一边往橱窗里张望一边叽叽喳喳地聊着天。一个穿着酒店行李员绿色制服的墨西哥人,开着某人的克莱斯勒纽约客轿车[3]——这辆车也有可能就是他的,谁知道呢——沿街驶来,在杂货店前停下,他走进店里,出来时手上带着一条香烟。他回头朝那家酒店开去。

另一辆带有“埃斯梅拉达出租汽车公司”名号的米黄色出租车转过街角,滑进红色停车位。一个体格健硕的壮汉戴着厚厚的眼镜下了车,他查看了一下墙上的电话,然后回到出租车里,从后视镜后面抽出一本杂志。

我溜达上前向他询问,结果他就是我要找的人。他没穿外套,两只袖子都卷到了胳膊肘上,尽管现在天气还没热到能穿比基尼。

“对。我就是乔·哈姆斯。”他往嘴里塞了根香烟,然后用一只郎森打火机点燃。

“下边儿朗齐奥·戴斯坎萨多酒店里的露西尔说,你也许能为我提供一点信息。”我斜倚在他的车上,向他摆出一副大大的、温暖的笑脸。我还不如去踢一脚路边石呢。

“关于什么的信息?”

“今天傍晚,你从他们那儿的一栋别墅里接了一单生意。房间号是12C。乘客是一个身材高挑、体型姣好的红头发姑娘。她叫贝蒂·梅菲尔德,不过她很可能没告诉你这个。”

“大多数时候他们只告诉我要去哪里。挺奇怪的,不是吗?”他朝挡风玻璃吐出一大口烟雾,看着它弥散开来,在车厢里四处飘浮。“怎么一回事?”

“我女朋友跑掉了。我们有一点小争执。都是我的错。我想告诉她我很抱歉。”

“你女朋友家住哪儿?”

“离这儿很远。”

他没有取下香烟,而是直接用小拇指弹了弹,抖掉上面的烟灰。

“有可能这是她算计好的。有可能她不想让你知道她的去向。有可能这样是算你走运。你们在这个镇上的酒店里未婚同居,他们可以拿这个罪名逮捕你。我要承认,那可是个非常严重的罪名。”

“也有可能我是个骗子。”说完,我从钱夹里掏出一张名片。他看完后还给了我。

“好多了,”他说道,“这样就好多了。不过,这是违反公司规定的。我开这辆出租车可不仅仅是去练肌肉的。”

“五块钱有兴趣不?还是说这样也违反了规定?”

“我老头子管着这家公司。要是我骗他,他会大动肝火。并不是我不爱钱。”

墙上的电话响了。他钻出汽车,跨出三大步跑过去接。我就站在原地没动,咬紧嘴唇。他讲完又回来,钻进车里,往方向盘后一坐,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得开工了,”他说,“抱歉。我大概有点迟到了。刚从德尔马赶回来,有趟七点四十七分开往洛杉矶的火车在那儿临时停靠。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会到那儿去。”

他发动引擎,然后探出车窗,把烟扔在街道上。

我说:“谢谢。”

“谢什么?”他倒好车便开走了。

我又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和距离都对得上。从这儿到德尔马有十二英里。将某人载到德尔马,在铁路站点把他或她放下车,然后掉头开回来,约莫需要一个小时。他用自己的方式把信息告诉了我。除非话里有话,否则他大可不必对我讲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