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2/3页)

“那你知道吗,阿米哥?”

“在电话上告诉你了,我知道。”

她定睛瞧了我很长时间。“我当时在场。”她唯一一次发出了干涩凝重的声音。

“真是非常奇怪,真的。小妹妹想要看看赌场。她从没见过那样的东西,曾经在报纸上——”

“她住在这儿——和你一起?”

“不在我的公寓,阿米哥。在这儿一间我为她找的房间里。”

“难怪她不肯告诉我了,”我说。“但我猜你还没来得及教她做生意。”

她微微一蹙眉,拿着棕色的香烟凭空晃了晃。我看见烟雾在平静的空气中写下了难以辨认的字符。

“求你了。她想要去那栋房子,于是我打电话给他,他说来吧。我们到那儿时,他喝醉了。我以前从没见他喝醉过。他哈哈大笑,一条手臂勾着小奥法梅,告诉她,她已经妥妥地挣到了她的钱。他说他有东西给她,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皮夹,外面用一块什么布裹着,然后递给她。她打开后,发现皮夹中间有个洞,上面沾着血迹。”

“这可不太妙,”我说。“我甚至不会称之为个性。”

“你太不了解他了。”

“确实,继续说。”

“小奥法梅拿着钱夹,盯着它,然后瞪着他,她惨白的小脸十分平静。接着她谢过了他,打开皮包将钱夹放进去,而我觉得——这一切都很奇怪——”

“一声尖叫,”我说。“我会晕倒在地的。”

“——不过她却从包里掏出一把枪。这是那把他给梅维斯的枪,我觉得。很像那把——”

“我很清楚那把枪是什么样的,”我说。“我把玩过。”

“她转过身,一枪将他打死。非常戏剧化。”

她将棕色的香烟塞回嘴里,对着我微微一笑。一个古怪而又相当疏远的微笑,仿佛她正在思考某件遥远的事。

“你让她对梅维斯·韦尔德坦白了,”我说。

她点点头。

“梅维斯本来不会相信你,我猜。”

“我不愿冒险。”

“不是你给了奥法梅一千美元吧,对吗,亲爱的?为了让她坦白?那个小姑娘为了一千美元什么都肯干。”

“我不想回答,”她一本正经地说。

“不,因此,昨晚你匆匆忙忙带我赶来时,已经知道他死了,没有什么好害怕的,拿枪的那出戏也只是装模作样。”

“我不喜欢以上帝自居,”她柔声说。“出了状况,不管怎么样,我知道你会救出梅维斯。没有其他人能办到。梅维斯打定主意要一力承担。”

“我最好喝一杯,”我说。“我要晕过去了。”

她一下子跳起来,走向那个小酒柜。她回来时手上拿了几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和水。她递给我一杯,我尝了一口,她的视线越过酒杯盯着我。味道很棒。我多喝了一些。她再次陷入椅子里,伸手去拿她的金镊子。

“我把她赶走了,”我最终说道。“我是说梅维斯。她告诉我她射杀了他。她拿着那把枪。跟你给我的那把一模一样。你可能没留意,你的那把枪开过火。”

“我对枪支懂得不多,”她温柔地说。

“当然。我数了数里面的弹壳,假设原先里面是装满子弹的,发射了两发。奎斯特是被一把点三二口径的自动手枪射中两次。相同的口径。我在那间密室中捡起了空弹壳。”

“在哪儿,阿米哥?”

开始有些刺耳了。太多的“阿米哥”了,多得受不了。

“当然了,我不可能知道这是同一把枪,不过这值得一试。反正只会混淆一下视听,让梅维斯有喘息的机会。所以,我把他身上那把枪调了包,将他那把放在吧台后面。他的枪是一把黑色的点三八口径手枪,更像他会携带的,如果他的确带枪的话。即便是格子纹路的枪柄,你也可能会留下指纹,不过如果是一把象牙枪柄的话,你更容易在左侧留下大量指印。斯蒂尔格雷夫不会携带这种枪。”

她的双眼圆睁,眼神空洞而迷惑。“我恐怕我还没有听得很明白。”

“如果他要杀一个人,他一定会下手干净利落,让他彻底死去,确定无疑。可是那个家伙站了起来,还走了几步。”

她的眼中一瞬间闪过了什么东西,立刻消失了。

“我还想说他甚至还说了几句,”我继续说。“不过他没有。他的肺部都是血,他在我的脚边死了。就在那儿。”

“可那是哪儿?你还没告诉我是在哪里——”

“我必须说吗?”

她从酒杯里啜饮了一口,微微一笑,放下酒杯。我说:

“小奥法梅告诉他地址时你也在场。”

“哦,是的,当然我在。”复原得漂亮。干净利落。不过她的笑容看起来更疲惫了。

“只是他没有去,”我说。

她的香烟在半空中定住了。这就是一切真相。别无其他。香烟慢慢地向她的嘴边移去。她优雅地吐了口烟。

“这就是从始至终的问题,”我说。“我就是不愿正视这个最简单的事实。斯蒂尔格雷夫就是威皮·莫耶,这是确凿无疑的,不是吗?”

“可能性极高。这点可以证明。”

“斯蒂尔格雷夫改邪归正后,表现不错。然后,这个斯坦跑来骚扰他了,想分点油水。我只是猜测,但这就是事情的起因。好吧,斯坦必须得去。斯蒂尔格雷夫不想杀害任何人——他从未因杀人罪而受到起诉。克利夫兰的警察部门出来逮捕他。没有悬而未决的指控。没有谜案——除了他在一定程度上与一个犯罪集团有关联。但他不得不摆脱斯坦。于是他故意让自己入狱。后来,他通过贿赂监狱医生离开了监狱,他杀了斯坦后,马上又返回了狱中。杀人事件曝光后,那个让他离开监狱的人就要逃之夭夭,湮灭所有可能证明他曾经出狱的记录。因为警方很快会前来询问。”

“合情合理,阿米哥。”

我审视着她,企图找到破绽,可惜没有丝毫破绽。

“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但我们必须要为这个家伙的聪明才智而鼓掌。他为什么让警方将他在狱中关了十天?答案一,让他自己有一个不在场证明。答案二,因为他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迟早要曝光,那么为什么不给警方时间去接受呢?那样一来,这一带任何一个黑帮小子完蛋,警方就不会一直揪住斯蒂尔格雷夫不放、在他的头上乱加罪名。”

“你喜欢这个想法,阿米哥?”

“是的。不妨这样想,为什么就在他出狱干掉斯坦的那天、他会在一个公共场所吃午餐?如果真是他干的,为什么小奎斯特会恰巧在周围按下快门,拍下那张照片?斯坦要是没有被杀,这张照片就构不成任何证据。我喜欢人们走运,可这实在是太过走运了。另外,即便斯蒂尔格雷夫不知道有人拍下了他的照片,他也知道奎斯特的身份。一定知道。奎斯特自从丢了工作后,也许在那之前,就一直向他的姐姐要钱。斯蒂尔格雷夫有她公寓的钥匙。他肯定了解一些她弟弟的事。结论就是,斯蒂尔格雷夫要杀斯坦哪天晚上都行,就是不会选在那个晚上——就算他原本有这种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