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猿意马(第2/16页)

我的脑袋里还塞满了我自己的各种想法,所以我让他就这么发泄下去。直等到第一轮竞选结果揭晓,我才问道:“你是怎么碰到杰米的?”

“那是个奇迹。”

“你们当时是同学。”

他莞尔一笑,极其动人,而我的想法是,他就是立即拔出匕首把邓肯(11)干掉也比他此时的微笑要来得好。“那丝毫也没有影响到我们相遇的神秘性,”他说。

我以为此时根本没有必要畏缩不前,不用害怕他会发现真相。很显然,比利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这把年纪的人还会对他年轻的老婆垂涎三尺,不会想到此刻我的脑子里只有他的老婆。是我的年龄误导了他,再加上我的社会地位。他怎么可能相信一位他在高中时就读到过他写的文章的名作家也会动歪脑筋?他遇见我,简直就像遇见了亨利·瓦兹沃思·朗费罗(12)。《海华沙之歌》的作者怎么可能对杰米心存邪念呢?

为了安全起见,我先询问了他的情况。

“跟我说说你的出身吧,”我说。

“噢,我是我们家唯一一个读书人,不过那也没什么;他们都是好人。我已经是我们家居住在费城的第四代人。我的曾祖父开创了家族事业。他来自敖德萨(13),名字叫山姆。他的顾客都管他叫修伞的山姆叔叔。他是做伞的,也修伞。我的祖父把这份事业扩展到箱包这一行。在一九一〇和一九二〇年代,坐火车旅行正方兴未艾,于是,突然之间,人人都需要有个行李箱。当时,人们还坐轮船去海外旅行,坐越洋轮。那是衣柜式样的行李箱的时代——你知道的,就是那种人们做长途旅行时用的巨大、沉重的行李箱,这种箱子是垂直打开的,里面还有衣架和抽屉。”

“我知道得很清楚,”我说。“还有另外一种,黑颜色的小型行李箱,它是水平打开的,就像海盗的宝盒。我上大学时用的就是那种箱子。当时几乎人人如此。这种箱子是木质的,四周有金属的包角,花哨一点的箱子上还绕着压花的金属条,锁是黄铜的,牢靠得就是地震也破坏不了。你可以通过铁路快递把它托运掉。你把它拎到火车站,交给铁路快递的办事员。我记得当时纽瓦克(14)的潘恩车站里的办事员还戴着绿颜色的护目镜,耳朵后面夹着根铅笔。他会把你的行李箱称一下,你按重量付完运费后,你的短裤和袜子就上路了。”

“是的,大大小小的每座城市都有一家箱包店,百货商店里也都有箱包柜台。是航空公司的空姐们,”比利告诉我说,“革新了五十年代的美国人对箱包的认识——人们意识到,箱包也可以做得轻巧而时尚。那正是我父亲接手家族事业的时候,他把箱包店装潢得现代感十足,而且把店名改为‘大卫多夫时尚箱包’。此前,大家只知道它原先的名字——‘塞缪尔·大卫多夫父子商店’。大约就从那时候开始,出现了带脚轮的箱包——那就是,箱包行业的发展简史。要想了解得更详细,那就得写一本一千多页的大书了。”

“你正在写一本关于家族事业的书,对吗?”

他点点头、耸耸肩,又叹了口气。“还有我的家族史。总之,我想把它写出来。我或多或少可说是在商店里长大的。我从祖父那里听到过无数故事。我每次去见他,都会把满满一本笔记本填满。这么多故事,足够我写上一辈子了。可问题是如何写,对吗?我的意思是,你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讲述这些故事。”

“那么杰米呢,她的出身又如何呢?”

于是他开始讲述,毫不吝啬口才地对我大讲特讲起她的成就:关于金凯德,那是休斯顿的一所贵族私立学校,她在那里毕业并代表全班致了告别辞(15);关于她在哈佛时如明星般的大学生涯,毕业时的成绩又是全班最优秀的;关于里弗奥克斯,那是休斯顿知名的高档住宅区,她家就住在那里;关于休斯顿乡村俱乐部,她不情愿地在那里参加了她首次的社交舞会,后来她常在那里打网球、游泳;关于她母亲,她是个传统保守的人,她总是想方设法去迎合她母亲;关于她父亲,他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她从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取悦他;关于他们第一次一起去休斯顿过圣诞节时她带他看过的著名景点;关于她儿时在那里玩耍的地方,他要她带他去看,他想看丑陋的休斯顿峡湾在黎明时展现出的凶险之美,她曾满不在乎地和她那个狂浪的姐姐一起在那儿的浑水里游泳,她的这个姐姐,他告诉我,就像老一代的休斯顿人那般把“峡湾”一词发音为“瞎玩”。

我不过是让他介绍一下她,他却给了我一篇洋洋洒洒的演说辞,就像是在某幢大楼的落成典礼上的发言。他会来这么一场饱含感情的表演一点都不奇怪——在一个超级情人的眼里,他心爱的姑娘在那里长大的水牛城(16)就是一个世外桃源——然而,他对杰米及她在得克萨斯(17)度过的少女时代所表现出来的热情也实在太赤裸裸了,就好像他是在向我讲述他关在监狱里还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也可以说是我在监狱里朝思暮想的心上人。那简直就是一曲伟大的男性情爱之歌:他对妻子的崇拜构成了他生活中最为强劲的纽带。

在他接着向我讲述他们一起漫步去拜访她的家人时,他的语气渐渐转为哀伤。

“里弗奥克斯,也就是她家住的地方,在休斯顿属于一个特别的地方。那是个古老的街区,有许多古老的建筑,尽管有些很漂亮的老建筑已经被拆除改建为麦宅(18)。杰米家是仍对休斯顿的往昔存有依依不舍之情的少数家庭之一。华美的豪宅,高大的橡树,芬芳的木兰,零星的松柏。精心修剪的大花园。成群结队的园丁。都是墨西哥人。每到礼拜四和礼拜五,大街上就会排满载着园丁和工匠们的皮卡。他们是来整理花坛、平整草坪、栽培苗木的,这些工作都是为了周末将要举行的聚会派对而准备的。我们漫步在里弗奥克斯的老城区,这里是靠石油发家的家族居住的地区,他们已在这里繁盛了两到三代人。我们漫步走过古老的住宅区,沿着一条有些繁忙的街道走去。接着我们就来到了峡湾,这条峡湾由里弗奥克斯起直流到下游的一座公园,你沿着公园再走上好几英里,就能到达闹市区。或者,我们也可以沿着峡湾走过去再走回来。天刚蒙蒙亮,天气凉爽,舒适宜人。里弗奥克斯的这个地区极其宁静朴素——这里的人们不会大肆挥霍地消费,也不会在麦宅前停满各色梅赛德斯(19)——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我们尤其喜爱这里的一座玫瑰园,它是这个社区的公共场所,由社区居民共同维护保养。我喜欢在早晨和杰米一起慢跑着穿过这个玫瑰园。玫瑰园后面往峡湾去的地方有几幢古老的家宅,要想看见峡湾并沿着它慢跑,就必须离开里弗奥克斯地区。接下来经过的就是休斯顿的其他地区。里弗奥克斯地区是休斯顿的内岛,是一个和谐繁荣的港口,在这里居住着古老的大家族和新近的暴发户,他们属于休斯顿的上流阶层,而这座城市的其余地区则大多炎热、潮湿、平坦、丑陋——写字楼旁边居然会有文身馆,摇摇晃晃的危楼里有运动鞋商店,总之,一切都乱糟糟地混杂在一起。对我而言,这座城市最美的地方是那座古老的墓园,墓园里栽有历史悠久的栎树,杰米家有几位逝者就被埋葬在这里。墓园位于峡湾的下游,就在靠近闹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