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猿意马(第6/16页)

我也回应了你的目光。不仅仅为了自卫。你记得吗?

她:我还以为那也许是我的想象呢。我不相信我会得到反馈的目光。我不相信你会在意我。我把你列在无缘靠近的名人名单里。你真的记得当时你坐在我的对面吗?

他:不过是十年前的事。

她:要记住一个你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的人,十年也够长的了。当时我给你的印象如何呢?

他:我不知道你是害羞还是生性不爱说话。

她:都有。

他:你去参加了前一天晚上的朗读会了吗?

她:去了。我记得午饭后我们坐在大厅里的皮沙发上。我们中有一半人左右留了下来。我想这种事对那个人来说一定很尴尬。我们大家把他团团包围,等待他发表什么名人名言,好让我们回去后把他的话记在日记本里。

他:你回去后把我的话记在日记里了吗?

她:那我得去看一下我的日记本。我可以那么做,你知道,如果你要我那么做的话。我保留着所有的日记本。你那天是怎么想的?

他:我不记得我怎么想的了。受人之邀做那么一件事,于我是很平常的。通常来说,人家会邀请我去上一堂课。上完了就走人。可为什么那天我们重逢时你没有提起这件往事呢?

她:有什么必要提起在一次午饭时我傻傻地盯着你看呢?我不知道,我也并不是想保守秘密。我们是在谈交换住房的事。我觉得没有任何理由去提及我曾坐在大学里的一个报告厅的观众席上一个劲地瞅着你。你为什么会同意去和一帮子大学生共进午餐呢?

他:我当时肯定是想那也许很有趣。前一天晚上,我刚刚把我的作品读了一个小时,还回答了一些提问。除了邀请我的人以外,我没有遇到其他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你。

她:(大笑)你是在和我调情吗?

他:是的。

她:你不会吧,简直难以置信。

他:那又怎么啦。也不是那么难以置信吧。

在睡觉前我躺在床上把这一幕重新读了一遍,我想到:如果这世界上还剩下最后一件不应该做的事情,那一定就是这件了。如今,你已经彻底被她迷倒了。

第二天的纽约着实惨不忍睹。大街上走着无数满脸怒色的人,一个个看上去都死气沉沉、满腹狐疑。离大都会博物馆不远的中央公园里一片沉寂,街上的车流也不多,几乎听不到什么噪音,我约了克里曼在那里的一张长凳处见面。当我午夜时分从西七十一街回宾馆后,在我的语音信箱里收到了一份他的消息。我可以干脆不去理它,我想这么做,然而,在一阵冲动的蛊惑下——我期待着和艾米·贝莱特再见上一面,我也许可以从他那里打听到她的地址——第二天早上我按克里曼留下来的号码给他打了电话,尽管我在前天曾两次挂断了他的电话。

“卡利古拉(30)得胜了,”他接起电话就这么说。他显然是在等别人的电话,我停了一下说道:“看来是的,不过我是祖克曼。”“这是黑色的一天,祖克曼先生。我一早上都在咀嚼耻辱。我无法相信会发生这种事。大家是在为道德观投票吗?那算什么样的道德观呢?就是欺骗我们去打仗吗?都是些白痴,脑残!还有最高法院。伦奎斯特(31)也许明天就要死了。布什会让克拉伦斯·托马斯(32)做首席大法官的,那样他就可以连任两届、三届,甚至也许能连任四届——太可怕了!”

“你昨晚给我留了消息,说你想跟我见面。”

“是吗?”他问。“我昨晚没睡觉。我认识的人也都没睡觉。我有个朋友在四十二街图书馆工作,他打电话告诉我说有人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号啕大哭。”

我很清楚恐怖的政治可以激起多么戏剧性的激情。从一九六五年和平主义的候选人林顿·约翰逊(33)转变为支持越战的鹰派人物,到一九七四年理查德·尼克松遭到弹劾被迫辞职,这些事情已确确实实成为我们大家记忆里的保留节目。你为了政治伤心绝望,甚至有点歇斯底里,也或许你会欢欣鼓舞,十年来你第一次为了政治的清白辩护,可你得到的唯一安慰不过是一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如今的我只是一个政局的旁观者,一个局外人。我与全民参与的这场戏无涉;这场戏亦与我无涉。

“信仰!”克里曼喊道。“作为了解真相的一种手段,他们为什么不能透过水晶球来预测一下未来呢?也许进化论最终将被证实是一派胡言,也许达尔文根本就是一个疯子。他会变得和《创世记》里描写的造人运动一般疯狂吗?这些人是不相信知识的。他们不相信知识,正和我不相信信仰一样。我真想走出去,”克里曼对我说,“发表一篇洋洋洒洒的演说。”

“那没有用的,”我对他说。

“你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你告诉我怎么做才有用呢?”

“还是那个古老的药方:忘掉它。”

“你还没有老到那种程度,”克里曼说。

“可我忘记了。”

“所有的一切吗?”他问,他也许感觉到了他想通过尽力探询来建立起我们之间的某种联系的可能性:一个年轻人在征求一个老年人的贤明的建议。

“一切,”我由衷地答道——就好像我已经中了他的计。

当我赶到我们约好的中央公园里的那张长凳时,克里曼正沿着椭圆形的大草坪慢跑过来,他朝着我挥了挥手。我等着他,想着我犯下了一个多么独特的错误——来到纽约做胶原质治疗——想着此后发生的一切都在迂回地返回到一个我始料未及的原点,而我对于返回生活的原点根本毫无兴趣。到了七十一岁这个年龄,难道我还要去扰乱本已安稳的生活吗,难道还要去改变已成形的生活方式吗?有什么比我这样的冒险更容易迷失方向、更容易遭受挫折,甚至可能导致崩溃的呢?

克里曼说:“我必须把这堆狗屎清除出我的脑袋。我以为跑一场步可以达到目的。可我想错了。”

他可不是那个和蔼可亲的、胖嘟嘟的比利,不过他的体重也有两百多磅(34),身高足有六英尺三(35)。他是一个高大、威武、机警的小伙子,满头黑发,一双浅灰色的眼睛,在人的身上能长出这种浅灰的眼睛实在是个奇迹。他是一个漂亮的后卫,身材天生就是打桩的料(36)。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太可靠)是他是个迷失在广义的困惑中的人——他只有二十八岁,却要屈服于一个勉强的世界,没有任何异议地服从于自己的力量与美貌以及紧迫的个人需要。这一切都写在了他的脸上:对于无法预见的、彻底荒诞的抗拒所表现出的愤怒的认同。他和杰米嫁的那个年轻人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比利有圆滑柔顺的性格,如一个亲切的大哥,而克里曼却保留着许多学童的任性。他上次打电话到我宾馆来时,我对他就有了这种印象:克制自我不是他的口号。可很快,事实证明它也同样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