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第3/8页)

“太太去打猎了,”男仆说,“先生有什么需要么?”

“没有。”

她去猎杀动物了,弄点肉回来。她知道他喜欢看着她狩猎,所以她跑到很远的地方去,那样就不会惊扰到他目力所能及的这一小片旷野。她总是那么体贴人,他心想。凡是她懂得的事情,在书上读到过或听人说过的事情,她都考虑得很周到。

并不是她的错。来到她身边的时候,他已经完蛋了。一个女人怎么可能知道你说出来的话并非真心实意,只是出于习惯,为了让人听了舒服呢?自从他说话不再当真以后,较之于过去说实诚话,他的谎话更能骗得女人的欢心了。

他撒谎并不全是因为没有真话可说。他曾经拥有过自己的生活,但它已经结束,然后,他又继续活下去,但交往的人不同了,钱多了,待的是以前那些地方里最好的,还多了几处新地方。

不去想,那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你有一副好内脏,身体没有那样子垮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那样垮掉的;你抱定一种态度:既然已经干不了从前常做的工作了,那就不去管它。可是在你的内心里,你对自己说,你要写这些人,写这些非常有钱的人;你对自己说,你其实同他们并不是一类人,而只是他们的国度里的一个窥视者;你对自己说,你会离开这个国度,写这个国度,而且将是仅此一回,由一个了解自己在写什么的人来写这个国度。但是他永远不会写了,因为日复一日,他不写作,生活安逸舒适,做着自己所蔑视的那种人,才华磨钝了,工作的意志变软弱了,于是,他终于彻底不工作了。在他不工作的时候,他现在交往的那些人全都感到舒服许多。非洲曾是他在一生中的黄金岁月里最让他感到快乐的地方,所以他跑了出来,想从这儿重新开始。这次狩猎旅行,他们是以最低限度的舒适为准来安排的。没有艰苦可言,但也不算奢华。他曾经以为,这样一来,他就能重新训练,回到良好的状态。他以为这样能在某种程度上除去一些心灵上的脂肪,类似于拳击手去山里面干活和训练,去消耗掉身体里的脂肪一样。

她曾经很喜欢这次旅行。她说她爱这一趟非洲之旅。凡是令人兴奋的出行,能换换环境,认识些新的人,遇见一些令人愉快的事物,她都爱。他也曾经有过工作的意志力在恢复的幻觉。如果就这样走到结局,他也不必变得像一种蛇那样,因为脊背被打断就咬自己。他知道,结局就这样了。并不是这个女人的错。不是她,也会是另外一个女人。如果靠说谎活着,就应该试试说着谎话死去。他听到小山另一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枪打得非常之好,这个有钱的贱女人,他的才华的温存的呵护者和毁坏者。胡扯。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华。怎么能怪到这个女人头上呢,就因为她给了他安逸的日子?他的才华是他自己毁掉的:由于他把它荒废了;由于他背叛了自己,背叛了自己的信念;由于他纵饮无度,磨钝了感觉;由于他懒散怠惰,傲慢势利,心存偏见;由于他不择手段。他这是在干什么?列一张旧书清单?他的才华到底在哪儿呢?好吧,就算他有才,可他并没有好好使用,而是利用来做交易。他的才华从来都不是在于他做了什么,而永远是在于他能够做什么。他另行选择了一种谋生手段,而不是钢笔或铅笔。还有,每当他爱上另外一个女人,这一个女人总是会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这一点也是很奇怪的,是不是?但是当他不再爱的时候,当他只是在说谎的时候,就像眼下,对眼前的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比前面的所有女人都有钱,要多有钱就多有钱,她曾经有过丈夫和孩子,曾经找过情人后来又对他们生出不满,她深爱着他,把他当一个作家、一个男子汉,当作一个伴侣、一份引以为荣的财产——真奇怪,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是在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她花在他身上的钱,他所能给予她的,居然会比他真爱的时候所能给予的更多。

一个人做什么,一定是生来就安排好的,他心想。你谋生的手段,就是你的天赋所在。他一生都在出卖生命力,以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当你对情爱看得不太重的时候,就是你把钱看得更重的时候。他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但从来都不愿意写出来,现在也不愿意写。不,他不会写的,虽然这一点很值得一书。

这会儿她已经进入视野了,正穿过旷野向营地走来。她穿着马裤,扛着一支来复枪。两个男仆抬着一只野羊走在她旁边。她依然是个挺好看的女人,身材也很赏心悦目,他心想。她的床上功夫很了不得,也很懂得享受床笫之欢;她不漂亮,但他喜欢她的面相。她博览群书,喜欢骑马和射击,当然,她酒喝得太多了。在她还是个比较年轻的女人时,她就死了丈夫。有一段时间,她全身心地投入到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孩子们却并不需要她,还因为她在他们身边转悠而感到局促不安。她还将心思放在马厩、书本和酒瓶子上。她喜欢在晚饭前,在黄昏时分读书,边读书边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时她已有了几分酒意,再喝上一瓶葡萄酒,通常便醉得能够倒头就睡了。

那是她没有情人时的情形。有了情人以后,她不再喝那么多酒了,因为不必再靠醉酒来入眠。但情人一个个都令她厌倦。她嫁过一个男人,他从来不令她厌倦,这些人却令她非常厌倦。

接下来,两个孩子中有一个在飞机失事中丧生。事情过去后,她不再想要男人,喝酒也已经起不到麻醉作用,她得另外建立起一种生活了。突然之间,她对孤独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感。她需要一个人和她在一起,但她要的是一个让她尊重的人。

事情的开始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作品,她一直羡慕他过的那种生活。她认为他做的正是他自己想做的事。她俘获他的那些个步骤,和她最终爱上他的那种方式,都属于一个常规的进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她为自己建立起了一种新的生活,他则将他的旧生活的残余出卖了。

不可否认,这种出卖是为了换取安全,也是为了换取舒适安逸——还能为了什么呢?他不知道。无论他想要什么,她都会买给他。他知道这一点。她还是一个好得要命的女人。他愿意马上就跟她上床,像跟别的女人一样,但他更愿意选择她。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令人愉快又知情识趣,因为她从不大吵大闹。可是,她重建的这种生活现在要告一个段落了,因为两个礼拜之前,他的膝盖被一根荆棘划破,他没有给伤口上碘酒。当时他们跑到近前去,想拍一群站着不动的非洲水羚;它们站在那儿,仰着头,边窥视边翳动鼻孔嗅着空气,耳朵张得大大的,准备一听到什么声音,就拔腿冲进灌木丛里去。没等他拍下照片,它们已经呼啦一下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