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进香(第3/11页)

“可怜的亚齐兹,都是那个该死的马夫害你变成这个样子。”我说。

我不该安慰他。从这一刻开始,他从早到晚喋喋不休,只顾埋怨那个临阵脱逃的马夫。“老爷,您一定要扣他的薪饷!您一定要写封信给‘光光局’的马丹先生,检举这个马夫,要求政府吊销他的执照!”为了补偿他一路徒步走上琵苏·格堤峭壁的辛劳,他骑着马,从这儿一直走到舍施纳格湖。我们叫他下来,让他的助手骑一会儿,歇歇脚,但他装作没听见。我们只好自己下来,把马让给助手骑。这个可怜的助手,爬上琵苏·格堤峭壁后就被亚齐兹当作出气筒。在这座高山上,呼吸很困难,徒步行走更是痛苦,即使爬上一段平缓的山坡,也会让你气喘吁吁。根据合约,我们必须提供亚齐兹一匹坐骑。这会儿,只见他高高地骑坐在马背上,威风凛凛,一路策马前进。他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管家,身上背着一个英国热水瓶,顾盼自如,好不得意。(“这只热水瓶挺美的!”他伸出手来,一面抚摸热水瓶,一面模仿我们说话的口气对我们说。)一路上,他不时停下来等我们。一等我们赶上来,他就央求我:“您一定要向政府检举那个马夫!您一定要请求政府吊销他的执照!”从他那副咬牙切齿的模样,我看得出来,他心里真的恨透了这个马夫,非得好好教训他不可。

在我们身前和身后,进香的队伍绵延成一条细细的、歪歪斜斜的长线,看不到起点,也望不见尽头。人类的渺小,凸显出大自然的壮阔。进香客的行动,衬托出山脉的沉寂。山路上的泥土早已经被人们践踏成灰尘,厚达好几英寸;你一脚踩上去,一团灰尘就跟着飞扬起来。队伍在狭窄的山径上鱼贯而行,缓缓前进。你不能超越别人,可也必须提防别人超越你。灰尘充塞在湿漉漉的岩石底下。灰尘飘散在山沟中凝结的冰雪上。在一条山沟中,伫立着一个头戴瓜皮小帽的克什米尔人。他手里握着一把铲子,不停地挥舞着,铲起地上的积雪,以几文钱的代价,卖给路过的进香客。队伍后面的人不断向前推挤,前面的进香客无法停下脚步来。卖雪的克什米尔人挖起一铲子冰雪,拼命往前冲,追上已经离开的进香客,匆匆讨价还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又慌忙跑回来,挖起另一铲子冰雪,卖给另一群进香客。就这样,一整天他在山径上不停挖掘跑动。他一年只做这一天的生意。

我们已经跨越林木界线,这会儿,正向奶绿色的舍施纳格湖和湖中的冰川一步一步行进。从克什米尔大公卡兰·辛格的那篇文章,我得知,冰冷的舍施纳格湖水具有神奇的疗效。他那个进香团的一些成员,不辞劳苦,徒步走下半英里长的山坡,来到湖畔,就是为了能够在这个神圣的湖泊中浸泡一番。但卡兰·辛格自己却采用一个折中办法:“我必须承认,我使用的是一种非正统但比较便捷的方法——我叫人把湖水挑上来,把它烧热,再让我沐浴。”我很想在这个地方逗留一会,到湖畔走一趟,但后面的进香客不断推挤上来,而亚齐兹也急着扎营,不愿在这儿停留一分一秒。

亚齐兹的焦急并不是多余的。我们抵达时,整个营地已经挤满了进香客。山中,水流湍急。乱石满布的河岸上早就蹲着长长一排进香客,一个个脱下裤子,开始大解。我们若晚到几分钟,也许就找不到一个比较干净的地点,洗去身上的灰尘。数以百计的马,卸脱了身上驮载的行李,这会儿正蹒跚踯躅在山坡上寻找青草。这些马,肯定会有好几匹死在旅途中。晚霞金灿灿的,洒照在舍施纳格湖畔三座雪峰上。夕阳中,只见整个营地炊烟袅袅,四处弥漫,把那一座座帐篷转变成群峰林立,在暮霭中缥缈的小山脉。印度教的苦行高僧接受克什米尔政府供养,分成两排,坐在一个空旷而不受污染的地点,正在用餐。落日照射下,他们身上的橘黄和猩红袈裟显得格外灿烂夺目。这些高僧是克什米尔观光局从印度各地邀请来的上宾。我猜,这是一种公关手段,目的在于推动克什米尔的旅游业。在官方用语上,我们全都是“观光客兼进香客”。

亚齐兹依旧喋喋不休,要求我惩治那个半路落跑的马夫。我知道他把我当成报仇的工具,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不抗拒,乖乖任由他摆布。在他苦苦哀求下,我终于屈服。晚餐后,我让他带领我穿过冷飕飕暗沉沉的营地,钻过一根根四处悬挂的绳索,跨过一条条闪闪发光的沟渠,经历重重险阻,来到进香团随行官员的帐篷。昨天傍晚,我在昌丹瓦里村见过这位官员,今天晚上他看见我,显得非常高兴,亲切地跟我打招呼,把我迎进帐篷里。我也感到很欣慰。为了亚齐兹,也为了我自己,因为我发现自己在这个营地中还拥有一点影响力。这一切都看在亚齐兹眼里。显然,他感到很满意。如今,他不再是高高在上、作威作福的管家,他只是我手下一个卑躬屈膝、亦步亦趋的仆从。在他操纵下,我变成了一个受骗的观光客,是权利遭到侵害的一方。陈诉完毕后,亚齐兹悄悄退出帐篷,留下我一个人单独面对这位官员。我强打起精神向官员说明事情的原委。官员煞有介事地掏出笔记本,逐项记下我的控诉。然后,我们谈起组织这么一个进香团会遭遇到的种种困难。他请我喝杯咖啡——印度政府咖啡委员会赠送的。

我坐在咖啡委员会营帐里喝咖啡。就在这当口,一个身材高挑、容貌秀丽的白种女孩走了进来。

“嗨!”她打个招呼,一屁股在我身旁坐下来,“我叫乐琳。”

原来是个美国妞。她说,参加“雅特拉”(印地语,进香团之意),她感到非常兴奋。这个女孩说起英文来总爱夹杂着几个印地语。

乐琳长相还挺吸引人。但这种年轻貌美、四处浪荡的美国妞,我遇得太多了。把她们当作美国中情局或其他情报机构的间谍,倒是挺有趣的。但这种美国女孩实在太多了,不可能全都是特工人员。事实上,她们是一种新型的美国人。这种美国人男女都有。他们云游四海,混吃混喝。我在埃及就曾经碰到一个。她来探访英国小说家劳伦斯·德雷尔笔下的亚历山大港,每天只靠几个披亚斯德过活,成天吃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愿意接受任何东方形式的资助。在希腊,我曾经请一个厚颜无耻、公然伸手向人乞讨的美国佬吃饭,把他喂饱。据说他还是个“教师”!他说他不曾上过餐馆,也不曾住过饭店:“看到门,我就敲。”(这家伙肯定是中情局的间谍。有趣的是,他也把我当成一个间谍。他问我:“为什么不管我到什么地方,即使是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都会碰到印度人呢?”)在新德里,我遇到这类美国人中最老练的典型。他是个“研究生”,举止言谈却十分粗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参加一场婚宴,结识一个陌生人,于是就毫不客气地搬进他家,一住就是六个星期。对这帮美国佬来说,印度(全世界最大的贫民窟)具有异常的吸引力:“文化”的卑微固然甜美,但“精神”的卑微却要甜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