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新领地 6(第2/7页)

马赫什的商店和凡·德尔·魏登旅馆对门,中间只隔一条马路,旅馆里人来人往,全落在马赫什眼中。激动之下,他和旅馆里的人做起了生意。马赫什这人有些奇怪,脑子里总想着做一笔惊天动地的大生意,但遇到不值一提的小买卖,他也肯花力气,甚至耗上好几周的时间。

有一次,他买了一台用来雕刻字母和数字的机器,同时还买了一大堆硬塑料牌子以备刻字之用。他想刻一些标志牌在镇上卖。他在家练起了这门手艺,舒芭说那机器吵得不得了。马赫什无论在家还是在店里,逢人就拿出他练习用的标志牌,仿佛牌子上漂亮的字母是他本人而不是机器刻出来的。刻字机既现代又准确,更主要的是刻出来的东西确实有“工业生产”的味道,这让马赫什激动不已。他以为其他人也会像他一样激动。

刻字机是马赫什从住在凡·德尔·魏登旅馆的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他做生意的方法一贯随意,到了考虑刻字订单的时候,他只想着穿过马路去凡·德尔·魏登旅馆——卖机器给他的商人就是从马路对面走到他店里的。他寄希望于凡·德尔·魏登旅馆,他希望把所有房间号码都重做一遍,把洗手间等处的所有“男”、“女”标志牌换掉,还想给楼下每个房间门上都贴上解说牌。真要做成了凡·德尔·魏登旅馆的生意,足以让他忙上几周,这样完全可以收回买机器的成本。但是旅馆的主人(一对意大利中年夫妇,平时总躲着,凡事由他们的非洲总管出面)对马赫什的想法根本不买账。我们也没几个人想在三角形牌子上刻自己的名字,摆在自己的桌子上。马赫什的想法最终成了泡影。刻字机也渐渐被遗忘了。

马赫什每次提出新点子,总是神神秘秘。有一次,他想从日本进口一种机器,用来刻吃冰激凌用的木铲和木勺,一开始他没有把他的想法和我直说,只是把商人送他的样品给了我一个,是用纸包着的小木勺。我看了看那小小的船形勺子。有什么可说的?他叫我用鼻子闻闻这勺子,然后叫我用舌头舔舔。我按他的话做了,见他看着我的样子,我觉得可能会有什么让我吃惊的东西。不过并没有什么好吃惊的,他只是要告诉我冰激凌勺子和铲子不应该有气味,也不应该有味道——这倒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

他想知道本地有没有那种日本良木。要是在进口机器的同时也从日本进口木头,免不了会有很多麻烦,且会把勺子、铲子的价格抬得比冰激凌还要高。所以那几周我们心里想的嘴里说的都是木头。马赫什的想法勾起了我的兴趣,我为之着迷,开始换了一种眼光来打量各种树木。我们找机会在一起闻木头,舔木头,我们尝过很多种木头,包括开运输公司的道莱特从东部给我们捎来的品种。但到后来,我突然想到,本地人的口味比较独特,在制造木勺子的机器到来之前,我们是不是要先了解一下他们喜不喜欢冰激凌?有可能他们不喜欢呢?否则为什么别的人没有想到冰激凌的主意?镇上毕竟还有意大利人。还有,怎么制造冰激凌呢?到哪里去找牛奶和鸡蛋?

马赫什问我:“做冰激凌还要用鸡蛋吗?”

我说:“我不知道。我在问你啊。”

令马赫什心醉神迷的不是冰激凌,而是造冰激凌勺的那种简单的机器,更准确地说,最吸引他的是成为镇上唯一拥有这种机器的人。当初舒芭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个修摩托车的,舒芭对他的钟情使他超越不了当初那个他。所以他一直对小型机器或者电动工具这些东西情有独钟,觉得这些东西是神奇的谋生手段。

在海岸的时候,我认识我们那个群体中一些像马赫什这样的人。我想只要某些机器还没有在本地生产出来,就会有这种人存在。他们善于动手,有自己独特的禀赋。他们对进口的机器总是很着迷。这是他们才智的一部分。但进口到这些机器后,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有些变味了,让人感觉他们不仅拥有机器本身,甚至还拥有机器的专利。他们希望自己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这些神奇工具的人。马赫什总是在寻找可以独家代理的小型进口机器,巴不得通过这些小东西走上权势和财富的捷径。从这方面说,马赫什并不比把现代商品贩卖到村里的商贩强多少。

我有时在想,镇上发生了这么多事,马赫什一直都在,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无疑,这说明他心态平和,聪明或者说精明。但我觉得,另外一个原因是他这人很随意,没有疑惑或深沉的焦虑。此外,别看他总是在说要搬到一个更好的国家去(这里人人都这样说),其实他并没有远大的志向。他在这地方很合适,换个地方很难混得好。

舒芭就是他的生命。她总是告诉他,或者通过自己的钟情向他表明他的出色。我敢说他对自己的看法和舒芭对他的看法一样。除此之外,他都不是太在乎,凡事随波逐流。他现在的态度随意得无以复加,往常还稍稍藏着掖着,现在竟放胆做一些让人心惊肉跳的所谓“生意”。不管什么业务,他一概来者不拒。现在他的业务多半来自军队。

新的军队我不太喜欢。武士部落的那些人虽然野蛮一些,但我还是更喜欢他们。我能理解他们的部落自豪感,并对此持宽容态度,我也喜欢他们的直率。新军队的军官们属于另一类人。他们没有武士的规矩,根本没有规矩可言。他们在许多方面和费迪南很像,年岁也和他差不多:一样咄咄逼人,但没有费迪南那种潜藏在内心的温和。

他们穿军装的样子和费迪南穿运动校服的样子很相似:他们也把自己看成非洲的新人,同时也是新非洲的人。他们大肆显摆国旗和总统肖像(这两样东西现在总是形影不离)。一开始我还以为这代表了一种新型的、建设性的自豪感,后来才发现没有这么复杂。国旗和总统肖像只是他们的神物,是壮声势用的。这班年轻人看不到自己的国家需要建设什么。对他们来说,该有的都有,伸手索取便是。他们相信凭自己的身份,索取是名正言顺的事。军官们级别越高,就越腐败——如果“腐败”一词用在他们身上还有意义的话。

这些人带着枪,开着吉普,四处偷象牙,偷黄金。象牙、黄金——再加上奴隶就齐了,和过去的非洲没什么两样。要是有奴隶市场,我敢说他们一定会涉足。偷到了黄金等物,特别是象牙,他们总是找当地的商人脱手。整个非洲大陆的各国政府和官员明着宣布象牙交易非法,自己却暗中在做这种买卖,造成走私猖獗的局面。我很谨慎,不想蹚这池浑水。我担心的是当地政府。他们连自己的法律都能破坏,就别说毁个人了。他们今天可能还是你的业务伙伴,明天就有可能成为你的监狱看守,甚至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