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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龙芭智导复仇局》里,梅里美再一次表达了他对拿破仑时代的缅怀和对复辟王朝的反感。他通过英国上校这个人物之口,对拿破仑军队的英勇壮烈做了有声有色、十分动人的描写。他笔下的拿破仑旧部,不论是德拉·雷比亚上校,还是他的儿子奥索以及布兰多拉契奥,都是性格刚烈、光明磊落的男子汉,而在复辟时期得势的巴里契尼则卑劣猥琐、诡诈阴险。梅里美不仅在描写拿破仑与波旁王朝的反复斗争在科西嘉岛所引起的两派纷争时,把同情寄予德拉·雷比亚上校一边,而且通过不止一个人物之口,直接赞美了拿破仑时代。这些描写使作品具有了一定的政治色彩。然而,在复辟王朝已经垮台十年之久,法国社会政治生活又出现了新的课题的条件下,作者这种政治态度不过是属于历史范畴,并不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仅仅从历史的斗争中汲取自己的诗情,正反映出作者并没有随着现实的发展向前进,仍停留在他反封建复辟的民主主义思想的阶段上。

《卡门》(1845)是梅里美最著名的中篇小说,它叙述了文学史上一个极富有特点的爱情悲剧故事,表现了法国文学人物画廊中一个最为鲜明突出的女性形象。

故事以平易而引人入胜的叙述开始:1830年初秋,“我”在西班牙进行考古活动,在旅途中结识了一个剽悍的青年,他是当地著名的大盗唐·何塞。幸亏有了“我”的帮助,唐·何塞在途中得以逃脱了官兵的搜捕。分手九个月以后,“我”再见到唐·何塞时,他已经是一个死囚了:他杀死了自己的情妇卡门,自己也投官自首。在赴死之前,他向“我”讲述了自己与卡门的爱情悲剧。

唐·何塞原是一个有贵族血统的青年,在骑兵团当班长,担任塞维勒城一个工厂的警戒任务。一天,一个名叫卡门的女工在吵架中砍伤了自己的同伴,由唐·何塞押送她进监狱。卡门是一个容貌妖艳、性格泼辣的年轻吉卜赛女人,属于一个走私集团,专事刺探消息、充当耳目,公开的职业和身份从不固定,以巫术和美色行骗是她惯用的手段。在去监狱的路上,她引诱唐·何塞放她逃走。唐·何塞因此受到降级处分,并在监牢里关了一个月。出狱后,唐·何塞又遇见了卡门,卡门为了报答他,成为了他的情妇。但卡门犯罪的职业和她放荡的品性,又使她经常与别的男人勾搭。在一次争风吃醋时,唐·何塞失手杀死了一个军官,成为法律所不容的杀人犯,他在卡门的帮助下参加了她的走私帮。不久,卡门原来的丈夫加西亚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他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棍,在他的带领下,这个走私帮更堕落为杀人越货的强盗帮。唐·何塞因为憎恶加西亚的残酷,也因为要独占卡门,所以在决斗中杀死了这个恶徒,并劝说卡门和他离开西班牙到美洲去过新的生活,但为卡门所拒绝,他只好继续干着走私的行当。不久,卡门又另外爱上了一个斗牛士,这导致她和唐·何塞感情的破裂。唐·何塞哀求卡门继续爱他,被卡门断然拒绝,他盛怒之下把情妇砍死,自己也去自首,准备一死。

这样一个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混杂着罪恶的情杀案。主人公卡门不属于文学史上那种窈窕淑女或高贵命妇的人物体系。她是一个邪恶的人物。她的职业就是犯罪,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人,只要是有钱财可以偷可以抢,就成为她狩猎的对象。任何道德原则对她都是不存在的,唯一的原则就是有利可图。“在西班牙,一支雪茄的授受可以建立起一种友谊”,但在她身上也是行不通的,小说中“我”对她的善意,并没有妨碍她使这个外国考古学家怀里的金表不翼而飞。她进行抢劫和偷盗惯用的“武器”是她的色相,她为了走私帮某一笔大买卖,可以以卖身为代价。在这方面,她与娼妓没有多少区别,甚至比娼妓更为可怕,她的卖身本身就是一个可怕的陷阱,不仅要夺去对方的全部钱财,而且还有对方的生命。邪恶的生涯带来了她身上邪恶的特点:狡诈、欺骗以及某种程度的残忍和厚颜无耻,即使是对她如醉如痴的唐·何塞也称她为“妖精”,她也承认自己就是“魔鬼”,会害得唐·何塞“上绞架”。但是,卡门并不单纯是一个邪恶的形象。她的复杂性在于,尽管她具有一些“恶”的特点,梅里美却力图把她表现为一朵“恶之花”,赋予了她某些闪闪发光的东西,让她与周围的环境鲜明地对照起来。她自觉地站在社会的对立面,声称自己“不属于这些恶棍的专卖烂橘子的商人国家”。她对这个异己的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规范表示公开的轻蔑,往往以触犯它们为乐事,还经常对那些不敢越出这些规范的庸人作风加以嘲笑。唐·何塞在还没有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化外之民”的时候,就被她揶揄地称为“金丝鸟”。她对这个青年的循规蹈矩表示轻视,说:“你是一个黑奴,愿意让别人随便拿一根棍子来驱使你吗?”她是一个社会的叛逆者的形象,她以“恶”的方式来蔑视和反抗这个社会。她又是独立不羁性格的典型,不能忍受社会的任何束缚,她身上最突出的特点是热爱自由和忠于自己。在她看来,“自由比什么都重要”,她说:“宁可把整个城市烧掉而不愿去坐一天的监牢。”她力图保持自己个性的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道德原则、习俗偏见的限制。她经常声称自己以吉卜赛人的方式来行动,也就是按自己的本性来行动。因此,忠于自己成为她特有的道德原则,当她爱唐·何塞的时候,她情愿在危急的关头与他共患难,一步也不离开;但当她对唐·何塞的爱情终止后,任何劝说和威逼都改变不了她的决定,即使是在死亡的威胁面前,她也始终不让步。于是,以整个生命为代价来坚持个性自由和忠于自己的原则,就成为卡门这个人物最突出也最吸引人的标志。这是她在精神上优越于很多爱情作品中女主人公的所在,也是她成为文学史上最吸引人的一个艺术形象的原因。

《卡门》作为一篇爱情小说,在文学史上之所以特别有名,一方面在于它打破了当时资产阶级文学中爱情故事的俗套,竟然把一对情人的感情风暴描写得那么强烈可怕,以致双方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明显地赞赏了资产阶级作家经常向往的那种粗犷强烈的“激情”,别开生面地为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爱情描写提供了另一种类型的典范,因而引起资产阶级文艺家的广泛重视。

但在我们看来,小说的价值却在于作者赋予了这个爱情故事以较深的社会意义,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冲突表现了一定的社会矛盾。男主人公唐·何塞本来和卡门是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的,他从和卡门相对立的社会阶层中出来,他的思想和愿望都打上了这个阶层的烙印。虽然他已经破落,但他以自己的贵族血统自豪。他本来要通过教会的道路向上爬,只不过因为游乐成性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他当上了班长,一心想逢迎上司以获得警长的臂章,还幻想当上军官。他循规蹈矩,从不敢越出自己作为国家机器一个小部件的职守和规范,他之所以改变了自己原来的生活道路,成为社会的逃犯,并不由于他具有反抗性,而只因为他更爱美色,在美色之前身不由己,不仅再没有意志力去坚持他的功名打算,而且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与卡门串通一气,卷入了她的非法活动,最后成为了杀人犯。虽然他从原来和卡门处于对立状态的社会营垒中走了出来,与她为伍,然而身上毕竟还带着社会和传统的羁绊,这种羁绊始终和他的处境发生矛盾冲突,使他不甘心于这种非法的生活,念念不忘自己成了“坏蛋”,想要“重新做人”,而不像卡门那样认为这种生活本身就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的。因此,在卡门与唐·何塞之间一直存在着两种生活理想、两种生活态度、两种是非标准的矛盾。唐·何塞在迷恋之中又经常对卡门看不惯。他像那个社会里有攒财习惯的庸人一样,看卡门把金钱视为身外之物,任意挥霍,就不免有些诧异。他身上还有道德廉耻的影子,对卡门在行劫和行骗中不择手段,不时感到愤怒。卡门声称“自己永远是自由的”,这条原则他当然不能理解,也绝不承认卡门那种独立自由的生活态度,而要实行阶级社会中形成的那种男子对妇女的专横。卡门早就看出了自己和唐·何塞之间深刻的矛盾,也了解他们双方都是各自的原则和观念的固执的坚持者,因而也早就预感到他们会同归于尽。事实上,这一对男女最后悲惨的结局,正是两种观念、两种生活态度激烈冲突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