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内战的世界

20世纪

“伏尔泰曾说:‘所有的欧洲战争都是内战。’在20世纪,他的这个公式可以套用到全世界。在我们这个世界,因为通信的便利使世界变得越来越小,所有的战争都是内战,所有的战斗都是公民间的战斗,不仅如此,还是兄弟间的战争。”[1]这些话来自海梅·托雷斯·博德(Jaime Torres Bodet,1902—1974),他是墨西哥学者、诗人和外交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曾经担任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第二任总干事。他于1949年说了上面这些话,当时,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刚成立不久,紧随1947—1948年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其中包括印度独立和分治,以色列国的建立和第一次阿以冲突,还有《世界人权宣言》的公布,加上中国的革命,以及中东和东南亚地区涌现的反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运动——这是一个关键性时期,与他同时代的德国流亡政治学学者西格蒙德·纽曼(Sigmund Neumann,1904—1962)称之为“革命的时代”和“国际的内战”。[2]

1949年10月24日,托雷斯·博德在巴黎的联合国日庆典上做的演讲,标题和内容都是“我们为什么而战”,这并非指4年前结束的全球军事战斗,而是另外的斗争——为和平而战。在这个场合,博德对于内战的情感要比他的学问更加饱满。尽管伏尔泰曾有过著名的论断,说欧洲“是一个伟大的共和国,被分割成了几个国家”,“它们都有共同的公共法律和政治上的原则,并且这些原则不为世界其他地方所知”,但是他并没有将此观点引申开来,认为欧洲发生的战争是内战。[3]这一步是由伏尔泰的前人、温文儒雅的法国大主教和政治评论家弗朗索瓦·芬奈伦(François de Salignac de la Mothe Fénelon,1651—1715)迈出的。在他给一位年轻王子的著名建议《死亡对话》(Dialogues of the Dead,1712)中,他借书中角色苏格拉底之口,提出了一个有说服力的和平主义论点,建立在普遍人性的世界性原则之上:

所有的战争都是内战,是人类互相残杀,互相伤害;一场战争耗时越久,就越有杀伤力;因此,一个民族反对另一个民族的斗争,要比一些家庭反抗共和国要糟糕得多。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参与到战争中去,除非是最不得已的极端情况,那么我们只有起来击退敌人。[4]

这类战争不仅仅是内战,而可能像卢坎所说的,它们比内战还要更糟,因为更多人陷入其中。[5]这是内战的认识史中的众多悖论之一,随着整个世界对普遍人性有着更加相似的理解,那么国际战争甚至是全球性的战争就会变得更内部化。随着全世界同情心和相互联系的增长,世界变得越来越小,可能会造成更多的伤痛,而不是更多有保障的和平,这将会是一个无人料到的意外结果。[6]启蒙思想家,比如芬奈伦,相信欧洲文化的同质性,害怕所有发生在欧洲的战争都会变成内战,因为它们发生在一个共同体的边界内,而且共同体内的居民彼此都认可对方的居民身份。在伊曼努尔·康德后来的“走向永久和平”的世界性权利概念中,互相认可的范围变成世界性的了,因为“(或窄或宽的)国家社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任何对权利的侵犯发生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被所有人感同身受”。[7]

欧洲在超过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几乎不断地处于战争状态,即“第二次百年战争”(1688—1815)。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管是在欧洲大陆还是在其帝国的殖民地,欧洲内战都表现得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同质性,且和世界其他地区的文明有所差异。让——雅克·卢梭在他的《永久和平计划》(Project for Perpetual Peace,1761)中判断,欧洲大国间的战争是“更可悲的,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更亲密……它们之间频繁的争执几乎和内战一样残酷”。[8]40年之后的1802年,在英法《亚眠和约》(Anglo-French Treaty of Amiens)的谈判过程中,传闻拿破仑曾对英国大臣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说:“欧洲,不包括土耳其,只不过是世界的一个省;当我们打仗,只不过是一场内战罢了。”[9]1866年,法国历史学家亨利·马丁(Henri Martin)认为欧洲内战没有结束的终点,对他来说,这些战争包括了当时的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因为他将俄国也视为欧洲文明的一部分。[10]关于所有的欧洲战争都是内战的说法,在20世纪的两场世界大战中重新变得流行起来,通常认为这是源自拿破仑,人们在回忆他1802年的名言时就会提起来。[11]

20世纪下半叶,我们则会真正见识到内战的全球化,但不完全以托雷斯·博德和他在启蒙时期的前人所预见的那种形式。这个内战的新世界带着三种重叠的特征而出现。首先,内战现在被政府的智囊团重新包装成为“不具备国际特征的国家间冲突”(international conflict of a non-international character)而逐渐被纳入到国际组织的司法权限内,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被纳入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范围内;但是在去殖民地化的进程中以及在20世纪90年代的内部冲突中,又有一些修改。第二,和第一条密切相关,内战变得越来越普遍,在世界大部分地区都可以见到(尤其是非洲和亚洲,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原本平静的欧洲也可以见到),并且逐渐替代国家之间的战争,而成为世界上最普遍和广泛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暴力形式。第三,内战爆发的社区——政体、城市或者人类共同性的领域——变得更宽泛了,直到“欧洲的内战”这一观念在本世纪被各种“全球内战”的概念取代。

与此同时,这个时代重大的跨国性冲突,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冷战”,再到21世纪初期的“全球反恐战争”,在政治和法律领域内通常都被视为内战。但是,正如我们可以看到的,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社会科学家和哲学家开始集中关注内战,对它进行分析、推断和定义。内战的观念中这些争论的细节从过去延续到现在,也很可能会延续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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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雷斯·博德于1949年10月的演讲之前不久,一个旨在改变战争不断扩大的影响的人道主义会议,在1949年8月的日内瓦结束了其讨论。外交会议,如人们所知的那样,从各国选取代表集聚一堂,讨论修正1907年的《海牙第四公约》和1929年的《日内瓦公约》,具体讨论的是战时平民的地位。许多与会代表想到的最紧迫问题是,如何将传统国际战争中对战斗人员的保护,延伸到“不具备国际特征的冲突中的受害者”身上;并不是所有代表一致认可这一做法。包括英国代表团在内的一些人认为,将国际法运用到国内争端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1864年的《日内瓦公约》不适用于内战。)其他人则成功地反驳说“国家的权利并不能置于所有人道主义的考量之上”,因为“内战要比国际战争还要残酷”。这些商讨的结果就是《日内瓦公约》的共同条款第三条(1949),终于可以应用到准确地说叫“不具备国际特征的武装冲突”[后来被缩略为“非国际性武装冲突”(noninternational armed conflict,NIAC)]中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