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内战的世界(第6/8页)

2006年9月,斯坦福的政治学者詹姆斯·费伦(James Fearon)作为证人,在美国国会上表示,毫无疑问“可以把发生在伊拉克的杀戮——在三年之中轻松地超过三万人——置于与其他少有人会质疑其内战属性的战争比肩的地位(比如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危地马拉、秘鲁、哥伦比亚的内战)”。费伦将内战定义为“一场发生在有组织的团体之间的暴力冲突,目的在于获取中心权力或者对一个地区的控制权,或者改变政府的政策”。他认为发生在伊拉克的暴力冲突,符合这个模式。而且它的伤亡人数超过了一个非常高的门槛,让它可以与世界上1945年以后发生的那些内战相比较,例如发生在黎巴嫩、土耳其和波斯尼亚的内战。[61]这种比较有助于人们去想象,伊拉克的未来和那些驻扎在那里的联盟部队的未来将何去何从。结果是不乐观的:内战持续的时间比其他战争更长,平均有10年;它们的结束通常是因为一方或另一方的决定性军事胜利;在干预后仓促地撤离可能让情况更加恶化;当促成协议的外部力量离开之后,分享权力的协议通常转变为暴力。

费伦后来修正了伤亡的人数,将其增加到了6万人,使得“伊拉克成为1945年以来世界上年伤亡人数排名第九的内战”,并且表明,一切我们可以从之前的内战中学到的知识都表明,布什政府对伊拉克的作战计划是深刻地被误导了,并且非常有可能一败涂地。[62]这些是非常不乐观的预言,然而还有一个将其归为内战带来的负面效果。比较容易预见的是,有人同样坚定地认为这不符合伊拉克的实际情况[2]。2006年12月,伊拉克总理努里·马利基(Nouri al-Maliki)毫不犹豫地拒绝将这场冲突视为内战,并且指责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将萨达姆·侯赛因视为一个有资格的交战对手是“往他脸上贴金”。费伦和其他人认为是清楚明白的,恰恰是对方极力否认的。[63]

如果想要反驳那些试图证明伊拉克存在内战的人,最有效的方法是用长期历史来证明。在2006年3月,保守派的伊朗记者阿米尔·塔赫里(Amir Taheri)发表了一篇短小但是涉及范围极广的文章,通篇都是历史上的反例。他否认修昔底德写了关于内战的内容,并且认为西塞罗是让该词流行起来的第一人。他将罗马关于内战的定义总结为几个主要特征:“内战是一伙罗马公民与另一伙罗马公民的斗争,没有涉及外国的武力干涉。”这一定义符合苏拉和马略、恺撒和庞培的战争,但是不符合罗马历史上的其他诸多动乱,比如斯巴达克斯起义。塔赫里从罗马的例子中推断出,内战“必须是因为政治原因而战,而不是宗教或者种族的原因”,并且“冲突必须是有关对国家整体的控制,而不是企图将其分裂成为更小的单位”。这种严格的标准几乎否定了每一场被称为内战的战争作为内战的属性,包括美国的南北战争和阿尔及利亚内战(1992—2002),除了俄罗斯、西班牙和黎巴嫩的战争之外。他的结论呢?“伊拉克不是在内战中”并且将一直保持这一状态,除非伊拉克国内的多个重合冲突集合成为两股对立的势力,展开争夺伊拉克国家的控制权斗争,并且没有外国的帮助和干预。[64]

同年的晚些时候,著名英国军事历史学家和记者约翰·契甘爵士(Sir John Keegan)和美国评论家巴特尔·布尔(Bartle Bull)也提供了一个类似的但是更加全面一点的解释,来否定伊拉克的冲突作为内战的性质。要称任何一场冲突为“内战”,他们认为:“其必须是‘国内的’,且必须是‘战争’,而它的目标必须要么是获得要么是行使国家权力。”这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在一个国家之内,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人口形成的有组织的战斗团体,使用武力要么去获取要么去保留对国境内整体上的政治权威。和塔赫里一样,契甘和布尔发现历史中内战是“非常罕见”的,并且他们只举出五例:英国内战(1642—1649)、美国内战(1861—1865)、俄国内战(1918—1921)、西班牙内战(1936—1939)以及黎巴嫩内战(1975—1990)。因为在伊拉克冲突中的各方力量都是零碎的,部分是由非伊拉克人组成,战斗的目标也具有矛盾性和模糊性,不像获取国家权力那样简单明了。契甘和布尔得出结论,伊拉克的问题并不能让它成为现代世界中的“第六个”内战。相反,他们建议:“伊拉克的动乱……更接近于一次政治军事方面的权力斗争。”他们也同意埃尔多安对逊尼派和什叶派的派系分歧的分析,说道:“还不如说伊斯兰教处在永久的内战中。”[65]

伊拉克政府和布什政府的代表们正式否认了伊拉克处于内战的说法。对于伊拉克政府来说,如果承认内战即意味着暗示它已失去权力。对于美国及其盟友来说,这一认定将会包括一系列战略上的可能后果。这可能意味着要决定哪一方,逊尼派或是什叶派,应该获得联盟的支持,就如同在一次寻求主导地位的内部冲突中选择押注哪一方一样。这也可能暗示着入侵者释放了派系间的敌意,之前找不到出口的敌意现在不断升级而失去控制。如果这样的不稳定状态持续下去,那么就需要更高级别的军队介入,以避免冲突扩散到伊拉克境外。另一种选择是,一个快速却无尊严的撤军也许是必要的,以免在当地的泥淖中越陷越深,因为外国力量的存在可能恶化形势,而非解决问题。

大卫·派顿(David Patten),一位来自美国驻巴格达第三步兵师的中士,他有哲学博士学位,曾在2007年夏天警告说:“提前撤军可能导致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造成一次原本并不存在的内战爆发。”他批评随意地谈论内战,除了装模作样之外,既不准确也少有助益。彼时正值民主党代表约翰·穆尔沙(John Murtha)于2006年1月宣布“我们正在伊拉克打一场内战”。还有伊拉克的前临时总理伊亚德·阿拉维(Ayad Allawi),在同年3月痛惜“如果这都不是内战,那只有上帝才知道内战是什么样”。然而,派顿警告说:“争论不应该关乎政治。准确性很重要。”[66]

派顿引用美国陆军1990年作战手册关于低强度冲突的部分:

内战:一场发生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部分之间的战争;有5个标准让国际社会来认可这一状态——交战方必须控制着领土,有可以运转的政府,得到一定的国际认可,有可识别的常规武装力量,并且处于重大的军事行动中。[67]

这一定义用来区分内战与其他冲突的依据是,它们都比一般的非常规战争更有组织性、规模更大。然而,近期的内战中却很少双方控制着领土并且存有一个“可以运转的政府”,更不用说被国际认可了。这种分类只符合特定的并且相当罕见的内战情况,它更符合工业时代的州际战争的特点,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南北战争,而它很难算作20、21世纪大部分内战的典型范本。这一定义的用处因此也就相当具有局限性,更多地是为了观察家们,而不是美国陆军;即使对前者来说,在目前不对称的战争条件下,也不是很清楚该如何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