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战争的内在联系(第2/5页)

想要遵循这样的原则,他只能放弃任何取得成果的绝对必然性,而将那些遥远的可能性抛诸脑后。

在这里,智力活动离开了严格的科学领域,变成了艺术,即变成一种可以迅速地判断从大量事物和关系中找出最为重要和有决定意义的东西的能力。很显然,这种判断多少是对各种因素及关系进行比较,它比进行严格的推断更能快速地找出关系最密切与最重要的东西。

所以,要想判断进行战争究竟要使用多少手段,就必须考虑双方的政治目的,就必须考察双方的力量和各种关系,必须研究双方政府和人民的特性、能力,必须考虑其他国家的政治结合关系和战争可能对它们发生的影响。

考虑上述这些由诸多因素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的事物并不轻松,仅凭呆板的研究是绝对无法从中找出正确的东西,而只有那些天才的真正眼力才可以迅速地做到这点。

从这个意义上讲,拿破仑说得很对:这是一道就连牛顿那样的人也会被吓退的代数难题。

如果说,因为上述这些事物极为复杂,而又没有正确可靠的准则,我们便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那么我们只能说,这些复杂的情况会增加解决这一问题的光荣。

以危险和责任感为例,对普通人来说,它们不仅无法对人们的精神的自由和活动起到增强作用,反而会起到削弱作用。但是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却能够激发他们的潜能,让他们的判断更加迅速,更为准确。毫无疑问,这些人便是世上少有的伟大人物。

所以,首先,我们要承认,只有对各种关系的总的观察(包括了解当时的具体的特点),才能判断即将到来的战争,以及战争可以追求的目标与必要的手段。其次,这种判断和在军事活动中的任何判断一样,不太可能是客观的,它由君主、政治家、统帅的智力特点和感情特点(不论这些特点是否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决定。

在我们观察巨大时代背景和环境所形成的各个国家的总情况时,问题就具备一般性质了,就比较适合作为抽象研究的对象。在这里,我们要大致回顾一下历史。

不管是半开化的鞑靼人、古代共和国、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和商业城市的居民,还是18世纪的国王以及19世纪的君主和人民,他们都有各自的战争方式,他们所使用的手段不尽相同,追求的目标也不尽相同。

鞑靼部族经常需找寻新住地,他们往往携带全族出征,所以,他们人数的众多是其他军队难以比拟的。他们的军事目标是迫使敌人屈服或者赶走敌人。如果他们的文明程度较高,他们利用这种手段将很快地击垮所有敌人。

古代共和国的领土都很小,军事力量非常弱小,原因在于它们将广大的人民群众排除在外。这些国家数量众多且相互毗邻,这就造成了它们在自然形成的均势中经常出现问题,以至于它们不敢轻易发动大规模战争。所以,这个时代的战争往往限于劫掠平原和占领少数城市,其目的是通过这种手段可以在这些地方保持一定的势力。

其中,罗马共和国是个例外,不过这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事情了。为了掠夺物资,为了和邻国建立同盟关系,它曾长期用小部队与邻国进行规模较小的战争。它逐渐强大起来的主要原因并非通过真正的征服,而是通过结盟。在结盟中,邻近的各民族慢慢地与它融为一体。

只有罗马在将自己的势力范围扩大到整个意大利后,它才开始征服运动:迦太基灭亡,西班牙与高卢被征服了,希腊屈服了,罗马的统治范围扩展到亚洲和埃及。

在这段时间里,罗马并没有耗费太多的力量便维持了一支庞大的军队,这是因为它占有丰裕的财富。如此一来,罗马共和国便和其他共和国不一样,与它自己的过去不一样了,它已是首屈一指的强国了。

同样地,亚历山大所进行的一些战争也是非同寻常的,他利用手中那支人数少、但组织完备的军队,征服了亚洲的一些国家。他所向披靡,长驱直入,兵锋直抵北印度。一般的共和国是无法做到这点的。只有国王御驾亲征,亲自指挥部队,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建立庞大的帝国。

在中世纪,各个诸侯国用封建的军队进行战争。不过,一切军事行动都是短暂的。但凡无法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完成的事情,只能被当成无法实现的事情。

封建的军队是由封建从属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每个部分组成的(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半是法定的义务,一半是自愿的同盟)。所以,整体是一个真正的邦联式的集合体。

这个时期,装备和战术是以自己的力量自卫、以个人战斗为基础的,所以它并不适用于庞大的军队。

总而言之,在欧洲历史上,还有哪个时期像这个时期这样,国家结构极为不牢靠,各个成员如此地不受约束。如此一来,这个时期的战争往往进行得异常迅速,军队很少在战场上停留,而战争的目的也几乎是惩罚敌人,而不是击垮敌人,他们往往在掠夺敌人的牲畜、烧毁敌人的城堡后便各自回家了。

大的商业城市与小的共和国往往使用雇佣兵进行战争。由于费用极高,所以,这样的军队人数往往受到严重的限制。从其战斗力上看,价值更小,更别提高度发挥作战力量了。作战时,他们往往只是装模作样罢了。

一句话,仇恨感与敌忾心不再推动交战国直接参加行动,而是变成了交易用的商品。如此一来,战争中的大部分危险不存在了,而战争的性质也彻底发生了改变,人们依据战争的性质而为战争规定的一切,对这种战争完全不适用。

当封建的领地制度成为对整块领土统治的形式时,国家结构比以往更加紧密了,而人身义务则变成物质义务,而这其中的大部分又为金钱支付所代替,领取军饷的军队替代了封建的军队。

在这二者之间存在着雇佣兵这种过渡形式。在一个时期内,它是较为强大国家的工具。不过,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很短,逐渐被领军饷的士兵取代,于是各国军队便成了依靠国库供养的常备军了。

军队在逐步向常备军方向发展的过程中,便出现了上述3种类型的军队并存的现象。比如亨利四世时代,封建军队、雇佣兵与常备军同时存在。雇佣兵存在的时间则较长,甚至到了18世纪还有雇佣兵的身影。

欧洲各国在不同时期,其国家的其他情况也经常各不相同。当时欧洲的主要政治局势是,诸侯并立。其中有些国家是内部极为不稳定的共和国,有些则是权力不稳定的小君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