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阳嘉新制

东汉顺帝时期,察举制又出现了一个重大变化,这就是阳嘉元年建立的“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制度。与以德行为标准的“以德取人”和以功能为标准的“以能取人”都不相同,这一制度,把对某种专门知识的程式化考试,作为认定居官资格的手段。对之,我们称之为“以文取人”。

一、阳嘉新制考述

据《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十一月辛卯:

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

此诏之发,源于尚书令左雄之奏请。《后汉书·左雄传》记其上疏之言:

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

这就是阳嘉年间所建立的孝廉考试新制。其要点大略有三:第一,被举者限年四十以上;第二,以儒生、文吏二科取人;第三,建立经术和笺奏的考试制度。第一点目的在于选取老成而练达政事者,无烦深论;第二点反映了汉代察举以儒生、文吏为主要对象的既成事实,已见前说;第三点,即考试制度的建立,则是阳嘉制的中心内容。

阳嘉新制的考试内容,章句家法是儒学经术,“笺奏”则为行政文书。《后汉书·胡广传》又记为“文吏试章奏”,是文吏所试有笺、奏、章等。又李贤注:“周成《杂字》曰:笺,表也。《汉杂事》曰:凡群臣之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文心雕龙·书记》:“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奏笺。”又《后汉纪·顺帝纪》记阳嘉二年张衡因京师地震对策论阳嘉新制,语有“辛卯诏,以能宣章句、奏案为限”,而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五十四别有张衡《论举孝廉疏》,作“今诏书,一以能诵章句,结奏案为限”。按张衡此《疏》与其阳嘉二年对策实为一事,而《疏》之“结奏案”之“结”字,后者应据增补。“结奏案”为我们透露了更多细节。“结”有断案、判案之意。如《汉书·严延年传》:“事下御史丞按验,有此数事,以结延年,坐怨望非谤政治不道弃市。”又《三国志·陈矫传》:“曲周民父病,以牛祷,县结正弃市。”又如《梁书·武帝纪》大同七年诏:“若不遵承,皆以死罪结正。”那么,“课笺奏”就不止是一般的文书写作,还有提供案例使之依法判断结案之意,所以又称“结奏案”。这种考试源于尚书郎之笺奏考试,对之后面还要讨论。

阳嘉新制中的“先诣公府”,指赴公府考试;而“副之端门”则未得定解。其说有二。一谓端门为御史府。《文献通考·选举一》马端临曰:

先公曰:公府,三公府也。端门,太微垣左右执法所舍,即御史府,犹近世御史台覆试进士之法也。试之公府而覆之端门,此所以牧守不敢轻举而察选清平也。

二谓端门为尚书受理章奏之处。《资治通鉴·汉纪》胡三省注曰:

宫之正南门曰端门,尚书于此受天下章奏。令举者先诣公府课试,以副本纳之端门,尚书审核之。

下面试加考察。

端门为宫之正南门,但御史台与尚书处理章奏之处均不在此。《太平御览》卷二二五引胡广《汉官解诂》:“建武以来,省御史大夫官属入侍兰台。兰台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总之。”是御史台在兰台。又《初学记》卷十一引《汉官仪》:“尚书郎主作文书起草,昼夜更直五日于建礼门内”,“尚书郎入直台,廨中给女侍史二人……奏事明光殿”;又引司马彪《续汉官志》:“尚书省在神仙门内”;又卷二四引《洛阳故宫名》,有建礼门及神仙门,又《唐六典》卷一记汉尚书省:“建礼门内得神仙门,神仙门内得明光殿(1),因得省中”。是尚书省在建礼门、神仙门,奏事则在明光殿。尚书郎处理文书在建礼门,不在端门。

实际上,端门是一个经常举行察举对策的地方。《后汉书·马融传》:

阳嘉二年,诏举敦朴,城门校尉岑起举融,征诣公车对策,拜议郎。

注引《续汉书》:

融对策于北宫端门。

又《续汉书·五行志》六注引《马融集》载其上书:

臣前得敦朴之征,后三年二月,对策北宫端门。

汉代察举经常于公车对策,如光武建武七年诏举贤良,“遣诣公车,朕将览试焉”;和帝永元六年诏举贤良,“遣诣公车,朕将悉听焉”(均见《后汉书》)。《续汉书·百官志》:“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此处“宫”当指洛阳北宫,“阙门”指朱雀阙、司马门等。宫南阙门属公车令,故端门对策可记为公车对策。汉之宫门有屋宇可供各种活动,如灵帝于鸿都门设学,又于盛化门课第之,即是。

言“端门”为御史台者,本据古天象学的说法。《史记·天官书》:“南四星,执法,中,端门。”又《隋书·天文志》:“南蕃中二星间曰端门。东曰左执法,廷尉之象也;西曰右执法,御史大夫之象也。”但东汉权归尚书,“端右”、“执法”反而是尚书台之别称。可参阅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之“端右与执法”条。又《后汉书·左雄传》记阳嘉新制实施之后:

有广陵孝廉徐淑,年未及举,台郎疑而诘之。对曰:“诏书曰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雄诘之曰:“昔颜回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谴却郡。

这大约就是端门考核之实情。而诘问孝廉者为台郎及尚书令。看来端门审察覆试,由尚书省官员到此主持。

又胡三省谓“副之端门”是“以副本纳之端门”,就是说孝廉本人并不到场。这还涉及“副”字的考订。《后汉书·黄琼传》:

又雄前议举吏先试之于公府,又覆之于端门。后尚书张盛奏除此科。琼复上言:“覆试之作,将以澄洗清浊,覆实虚滥,不宜改革。”帝乃止。

此《传》中均作“覆之”、“覆试”、“覆实”,不曰“副”。以上引徐淑之例看,台官应亲赴端门。端门本即公车令接纳贡士及对策之处,如台官仅仅审核副本,那自可在尚书省内完成。徐淑覆试,正与《黄琼传》“澄洗清浊,覆实虚滥”之语相合。“覆”有再次考察之意,如“覆狱”、“覆校”等;而“副”字并无此义。推测《左雄传》“副之端门”之“副”为传写之讹,本应作“覆之端门”,同于《黄琼传》。《后汉纪·顺帝纪》正作“覆之端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