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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阳光洒下来,弄堂里热热闹闹的,很有生气。路边有很多小吃摊,还有穿着厚棉袄的小贩,推着小车卖吃的。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刚好一锅生煎熟了,摊主掀开巨大的平底锅盖,一股热气裹着香气扑鼻而来。“跟我说说国王乐队吧,”托马斯说,“乐手们都是从哪里来的?”

阿隆佐点点头:“嗯,第一批乐手来自于堪萨斯城的雷诺俱乐部,是和本尼.莫顿他们一伙的。去年,本尼因为做扁桃体切除手术而猝死,于是,这个俱乐部由比尔.贝西接手。你肯定听说过贝西吧,大家都叫他贝西伯爵,因为他不管走到哪儿,手里总是拿着名片,嘴里说着:‘小心小心,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来了。’你知道他吧?”他们走到了弄堂的尽头,阿隆佐招手叫车。

“他从东边招了一些新人,像赫塞尔.伊文思,所以他也得踢掉一些老家伙,”阿隆佐说道,“那些人于是就找到了我们,加上两个从沃尔特.佩吉的旧部蓝色妖魔乐队出来的,这就组成了国王乐队。我们一起在堪萨斯城表演了六个月,林先生就来了,于是,他把我们都带到了这里。”

“我可不知道他跑了那么远,还往东部跑到了堪萨斯城去招人。”

“告诉你吧,幸好他跑得远啊,这可是我们的福气,这个地儿没话说啦!那么,他是从哪儿把你找来的?”

“西雅图。”托马斯回答道。这个简单的回答后面,掩藏着什么,只有托马斯自己知道。当抵达那个笼罩在雾气之中的城市时,身无分文的他已经饥寒交迫。所以,当耶斯乐大道上的蓝玫瑰俱乐部收留了他,给了他一份清洁工的活计时,他感激得只差跪地磕头了。这是一家爵士俱乐部,每天晚上,在地下室对外开放。他白天在那里打扫卫生,换得一日三餐,并且,他在俱乐部后面还有了一个小小的栖身之地。

下午,干完活之后,他会走进地下室。那个时候的地下室,安安静静,有一台三角钢琴。太阳落山之前的最后时分,微弱的夕阳斜斜地透进来,灰尘在光柱里舞蹈,他开始了一个人的钢琴演奏。不久,琴声吸引了俱乐部的老板,大路易斯.理查德森,也吸引了任何一个刚好在这栋房子里的人,他们会停下手中的活,下楼来听他弹奏。

他知道,在这栋房子里,他们是不会听到这种音乐的,这是一种高贵的音乐,它来自于伟大的音乐家的天才大脑。它需要高超的演奏技巧,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是难以表现这种音乐的。“这是一种信仰。”妈妈总是这样对她说,说这话的时候,她表情肃穆,仿佛音乐高于一切。可是,这种信仰带给了他什么呢?两美元,如果是个黑人;五美元,如果不是。

她并不在乎他能不能蒙混过关,但是,她总是担心他会被别的声音分心,比如,时髦的迪克西兰乐。“你不会去演奏那些礼拜六晚上的夜店音乐,对吧?”她会说,“把那些声音从你的心里赶出去吧。”她也不喜欢他在古典音乐上动手脚,比如添加额外的装饰音,或者改变节奏的长短,这些都会让她很生气。“不要去篡改,”她会说,“难道你以为自己比门德尔松还厉害吗?”

不过,至于爵士乐,她倒不必担心,因为他演奏不了。这种音乐,他当然是听到过的,不过,因为当时颁布的禁酒令,只能在地下俱乐部和非法小酒吧里偷偷摸摸演奏。这种音乐情绪饱满,节奏变化多端,调子轻快,切分音丰富,韵律俏皮,十分适合小型而隐秘的演奏空间。如今,饮酒又合法了,音乐以及夜生活本身都随之发生了变化。时髦的俱乐部和舞厅渐次开放,配备了更大规模的、类似于大型舞会的乐队。在单簧管和铜管之外,增添了更多样化的乐器,在这种情况下,对曲目的安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由经验丰富、乐感敏锐的乐队领班做周密灵活的协调。这意味着对领班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对于迪克西兰那种二十年代随意的演奏风格,托马斯的角色,显然更加符合这种大乐队的要求。不过,依然还有距离。

这一点,他心里很清楚,尤其是领教了像汉德森和艾灵顿等顶尖大乐队领班的能量之后。他知道,他们是巨人,他们能够把一支由十多个乐手组成的乐队玩得如同一把乐器那么随心所欲。托马斯不是不能玩,但是,他无时无刻不会忘记他和他们之间的差距。

大路易斯当然也知道。“你弹得很好,”在西雅图的第一个礼拜,他就说了,“可是,你这样的弹法,上哪儿去找工作呢?”

“这的确是个问题。”托马斯回答道。

“你需要的是学会一些大乐队的标配乐曲,还要加上一些慢摇。”说着,大路易斯就唱起了《九点差一刻》,那是电影《第四十二街》里的一首插曲,非常受人欢迎。“来吧,弹起来。”他打起了节拍。

托马斯畏缩了,他羞愧地说:“我不会这样凭空弹奏,我只会照着乐谱弹。”

“真的?你只会那样弹?”

“是的。如果能写下来,我就能演奏。我去把那首歌的乐谱找来,看着弹吧。”于是,大路易斯借给了他五分钱,托马斯拿上这五分钱,去了杰克森大街。找到乐谱后,他买回来读了起来,等他读完,才发现这支曲子太简单了,这让他感到很尴尬。于是,当他给大路易斯演奏的时候,他尽自己所能加入了大量的装饰音,让这支简单的乐曲更能显示得出他的弹奏技巧。

可是,那个老男人并不买账,“让旋律摆动起来!放开手,让音乐流淌起来!”

托马斯又弹奏了一遍。

“不行!你的重音又错位了。你以为自己在哪里?是在教堂里吗?”大路易斯一掌拍在离他最近的一张桌子上,蹒跚地拖着老腿走了。

每个晚上,托马斯都很专心地听着地下室传来的爵士乐,尤其是朱力耶.汉森演奏的钢琴曲。即使是即兴之作,那乐曲也完全在他的精准掌控之中。那是一种克制,带有一种玻璃般干脆的硬度。如果我能弹爵士乐,我就要弹得像这个家伙。可是,当他第二天在钢琴上试弹的时候,那种感觉又溜走了,他抓不到。

大路易斯听到了。“你太用力了。这只是一首歌的变奏,你就这样想,这只是一首歌而已。”他演示给托马斯看,如何用布鲁斯的音阶去表现那些被他称为伤感的音符,尤其是在一个大型和弦中的降七音。当托马斯听不出如何用反节奏来表现层次感,或者试图将一个不和谐插入音融入乐曲的时候,老人就会唱给他听,用他的歌声来做示范,教他怎样用即兴的方式在旋律上跳舞,把那些过渡的音符轻松地处理为装饰音。一个星期过去后,托马斯至少能弹几支时下流行的舞曲了,比如《身体和灵魂》、《我不能开始》等,他的演奏,也许不算很准确,但至少已经相当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