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5页)

我让他看了报告。看到暗示会有谋杀案的时候,他抽了一口冷气。

“没错,”我说,“就是谋杀。”努尔・木哈姆德仔细地把文件放回原处,然后又把裤子理平整。

“我不会不把那些毛拉当回事,”努尔・木哈姆德提醒我,“你看,斋月要到了,他们想强化一下自己的势力。也提醒我们他们有这个势力。”

“假如他们怀疑的事情接着出现?假如你刚才看到那位海军陆战队员确实……呃……猥亵了妇女?”我马上接着又说,“你明白,我压根儿不相信任何海军陆战队员猥亵妇女了。”

“您已经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了。”努尔・木哈姆德赶紧说道。

“但是,假如毛拉的想法不是这样怎么办?他们会谋杀谁呢?”

努尔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当然是穿马鞍鞋的人。”

“穿马鞍鞋的人!”我喘着气说。

“当然。我得解释一下,米勒大人。过去,毛拉很乐意谋杀那些弗兰基,但是每杀死一个弗兰基,都会给阿富汗带来很多麻烦。所以他们只好罢休。”

我一听到这个阿富汗语中对应“foreigner”的词汇就觉得糊涂。第一批亚细亚学生看到这个外形难看、词义更丑陋不堪的字眼儿时,发现字母g和n这种不寻常的组合令他们大惑不解,于是就发明了一个富有表达力的读音,把所有的字母都念出来,满嘴都是仇恨、嫉妒和蔑视。有些人把它念作“弗兰基(ferangi)”,“g”音重读,有些人念“法兰基(faranji)”,其他人读成“弗兰金(foreggin)”,意思是一样的。

“毛拉们不会谋杀弗兰基的。”努尔・木哈姆德安慰我。

“我觉得咱们应该马上去集市。”我提议。

“我觉得我不能去,米勒大人。我在场会减少您的影响力,也会减少我的影响力。”

“我同意,但是如果出现危险情况,我想要你在场。”

“喀布尔的集市里能出现什么危险?”努尔・木哈姆德困惑地说。

“我们刚才都看到了。会有谋杀。”

“但是不会谋杀弗兰基呀。”努尔安慰我,他不愿意跟我一路,就回去做他的日常工作去了。

他走后,我打电话给安全部门,要求准许两位海军陆战队员离岗,虽然对方大声嚷着表示抗议,但是我威胁说要把代理大使也叫来,对方就立刻同意了。透过窗子,我看到那两个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的战斗英雄急匆匆地跑到出口处的大门。我把麦克斯维尔小姐唤来,告诉她:“我要去集市。”

“好啊,”她回答,抓起自己的帽子,“我把戏剧打印件送过去。”

我走到出口大门,叫警卫给我叫一辆“候的”,几分钟之后,一位司机开着世界上最不舒适的出租车停在了路边:一辆马拉两轮车,司机自己舒舒服服地高坐在动物毛发制成的坐垫前面,而乘客只能勉强坐在木头做的斜椅子上,面朝着车子的后部。木头车轮上绑着废旧汽车轮胎做成的细条,好帮助“候的”驶过颠簸、结冰的街道。

有人告诉我,外交官和军人对他们服务的第一个海外驻地会产生思乡之情,我也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就我来说,回忆阿富汗的时候之所以带着深情,只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它是地球上最狂野、最怪异的土地,在青春年华来到喀布尔,这本身就是一场奇遇记。眼下,我正坐在“候的”里头,要去执行一项匪夷所思的任务,我又想到了这个野蛮的国家,还有我周围那些激烈的矛盾。

喀布尔城坐落在几条商队路线的交汇点,这些商队路线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喀布尔城西边被约一万七千英尺高的科依巴巴山脉包围,北边的是更加高耸巍峨的亚细亚最高峰之一,兴都库什山脉。冬季,这些崇山峻岭为皑皑白雪所覆盖,那种身处由冰块和花岗岩镶边的碗钵之中的感觉令人终生难忘。

喀布尔,去过的人都把它叫做磕布尔,没去过的叫它喀波尔【4】。这座城市的形状好像一个横躺着的巨型大写字母U,封闭的一端在东面,那里是喀布尔河流过开伯尔山口的地方,开口的一端在西,面朝着科依巴巴山脉。U型的中间一段是一个巨大的山丘,要是放在我的老家马萨诸塞州可称得上是高山大川了。美国大使馆和多数欧洲使馆就坐落在U型北部的那条腿上,眼下我正离开那里,而集市、清真寺和生机勃勃的城市生活则在南部的那条腿上,眼下我正赶往此处。

就在我们奔波在去喀布尔城市中心的路上时,我想到了堪称阿富汗特色的第一个矛盾之处:我在街上看到的男人长得都比我更像犹太人。他们个子很高,深色皮肤,敏捷灵活,黑眼睛闪闪发光,还有着闪族人那种突出的大鼻子。他们自称是以色列失散部落的子孙,其祖先于犹太人大流散时期抵达了这片高原,对此他们深感骄傲。但同时,阿富汗人记起本国的古称叫做雅利安那国,在动荡的20世纪40年代,他们被阿道夫·希特勒收编,被其称为世上最古老的雅利安民族的一支,成为希特勒的特殊子民。骄傲的阿富汗人对这两种身份一视同仁,一概笑纳,所以他们自然可以夸口说,虽然他们源自犹太部落本尼以色列的一支,但是一旦抵达阿富汗,他们就不再是犹太人了,而是建立了雅利安种族。有些阿富汗人的友邦在别处也提出了类似的论调,差不多也说得通。

阿富汗男性的服装非常引人注目。少数受过教育的平民和官员穿戴得跟努尔・木哈姆德一样:都是西式服装,毛领外套和波斯羊皮制成的帽子,闪闪发光,派头十足,其形状不是像美国海外退伍军人协会的帽子,就是像个土耳其毡帽。其他人穿民族服装:让脚趾头垂在雪地里的套鞋,鼓鼓囊囊的白色阿拉伯式裤子,巨大的白衬衫,衣角露在外面,长及膝盖,在微风中轻轻晃动,还有图案丰富的背心,用西式布料做的外套,脏兮兮的头巾,一角耷拉在肩膀上。如果是山里来的部落成员,则会携带步枪,有时候还挎着子弹带,上面满满的都是弹药。我很怀疑是否还能在别处找到这样的国都,在大街上晃着这么多全副武装的人,而且大部分部落成员除了步枪以外还带着匕首。阿富汗的教化程度只有从那些带着土耳其毡帽的官员身上能看出来,文明社会在这里没什么生存空间。

刚到阿富汗的日子里,我注意到这些刚烈的部落成员成双成对地从山上走下来,可能是刚刚完成伏击任务,其中一个人表现出十足的男子气概,而同伴则一定会表现出女性特点。他故意学女人走路,手里总捏着帕子,还用牙齿叼着花。一般这个女气十足的同伴都是涂脂抹粉,或者化着眼妆,而且总握着较为粗壮的那个同伴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