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焚烧“大王田”

蒂凡尼知道,这一晚上她准睡不着,所以干脆取消了睡觉的计划。人们三五成群地坐着聊天,桌上还摆着吃的、喝的。也许是因为喝了酒,脑子不怎么清醒,大家都没太注意到食物和酒水正在以多么快的速度消失,但是蒂凡尼敢肯定,她能听到高高的房梁上传来了隐隐的声响。当然了,众所周知,女巫很善于把吃的藏进口袋,以备稍后享用。但噼啪菲戈人可能更胜一筹,因为他们能以数量取胜。

蒂凡尼漫无目的地从一群人那里游逛到另一群人那里,等到公爵夫人最后离开大厅上楼去的时候,蒂凡尼并没有继续跟上她。是的,蒂凡尼对自己着重强调的一点是:自己并没有跟踪公爵夫人,自己只是碰巧走了同样的方向罢了。然后,当她跑过石头地板,来到公爵夫人门前(门刚刚被公爵夫人在身后关上)时,她也不是为了偷听什么。肯定不是。

她来的正是时候,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尖叫,然后就是普劳斯特太太的声音:“嗨,戴德蕾·帕斯莉!很久不见你登台表演了。你还能高抬腿把别人的礼帽从他头上踢掉吗?”然后就是一片沉寂了。蒂凡尼也匆匆跑开了。因为房门不算很厚,如果她继续站在那里,把耳朵贴在门上,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她及时回到了大厅,和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还有她的老师哈本斯坦斯太太攀谈起来。现在她才意识到这位太太是双目失明的。这当然有些不幸,但是对于一个女巫来说,还不算太悲惨。因为女巫们总会有几套备用感官。

接下来,她就去地下室了。

老男爵的棺椁周围散落着花朵,但没有花朵落在大理石棺盖上。因为它雕刻得太精美,就算用玫瑰把它覆盖,对它也是一种折辱。石匠在盖子上雕刻了男爵的形象:身穿铠甲,手握宝剑。这雕像是如此栩栩如生,就好像他随时都会站起身来走开一样。石台的四个角上都点着蜡烛。

蒂凡尼在地下室里走来走去,路过历代已故男爵的石棺。偶尔可见棺盖上雕刻的是一位男爵夫人,双手平静地合拢着。看着这些,感觉真是……很奇怪。白垩地的人不用墓碑,因为石料是很宝贵的。山坡上倒是有几片墓地,而城堡里不知什么地方应该有一本古书,里面有一幅幅褪色的地图,标示出逝者都被埋葬在什么地方。唯一的一个拥有纪念碑的普通人,是蒂凡尼的奶奶(其实在很多方面她都一点也不普通)。她从前牧羊时住过的小棚屋里的东西,现在只剩下几个铸铁轮子和一个大肚铁炉,它们肯定还能再留存一百年。它们本来都是好铁造的,再加上绵羊无休止地啃啊,啃啊,铁炉子周围的地面都被啃得光光的了,像桌面一般。除此之外,绵羊在铁轮子上蹭痒痒的时候,羊毛上的油脂也像上好的保养剂,让铸铁能够始终保持完好的原貌。

据说,从前在一个人成为骑士之前,他会带着武器在大厅里过一夜,不论哪一位神明在聆听,他都会祈求他赐予自己力量和智慧。

她敢肯定她听到了往昔的那些祈祷声,就算不是耳朵听到的,也是在脑海里有那些声音在萦绕。她转过脸去,看着那些沉睡的骑士,心里不禁猜想,也许普劳斯特太太说的是对的,石头确实有记忆。

我的武器又是什么呢?她这样一想,答案就蹦了出来:是骄傲。哦,可是别忘了你听别人说过,骄傲是一种罪过,骄傲的人准会沦落。不过不会真的是这样吧。铁匠不是因为铁器上的完美焊缝而骄傲吗?车夫不是因为他的马侍弄得好,皮毛像新鲜的毛栗子一样在太阳下油光闪亮而骄傲吗?牧羊人不是因为自己保护了羊群,让它们不受狼的侵害而骄傲吗?厨娘不是为她的蛋糕而骄傲吗?如果我们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好,让生活成为一部精彩的故事,我们就会感到骄傲。

当然,我也有害怕的东西——害怕我会辜负大家——不过正因为有这份恐惧,我才会努力想要克服它。我不能对不起那些教导过我的人。

我也有信念,即便我还不是很清楚这信念源自何处。

“骄傲、恐惧和信念。”蒂凡尼大声说着。在她的面前,四根蜡烛上的火焰飘扬起来,好像被风吹动着一样,有一瞬间她确信,在倏忽腾起的光焰中,有个老巫婆的身影融进了黑色的石头里。“哦,对啊,”蒂凡尼说,“我还有火。”

然后,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就开口说道:“等我老了,我也要穿上午夜一样漆黑的长袍。不过现在还不到时候。”

蒂凡尼举起了手里的灯笼,影子们跟着移动了位置,其中有一个影子,看着很像一个身穿黑袍的老妇人,完全消散了,没留下一点痕迹。我知道野兔为什么冲进火焰,等到明天……不,今天,我也要冲进火焰里去。她微笑了起来。

蒂凡尼回到大厅时,其他女巫都站在台阶上望着她。蒂凡尼一开始还担心威得韦克斯奶奶和普劳斯特太太会关系不好,因为她们俩的个性都那么强。但现在看起来,她们相处得还可以,她们会聊一聊天气呀,如今的年轻人呀,价格高得离谱的奶酪呀什么的。可是,一旁的奥格奶奶还是一副忧虑不安的样子。看到她不安,会让你也变得很不安的。时间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也就是严格意义上所说的那个“有魔力的钟点”。当然了,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钟点女巫都是可以施魔法的,都是魔力钟点,但是不管怎么说,十二点的时候,钟表的两根指针并在一起,竖得直直的,确实格外诡异。

“我听说小伙子们的雄鹿晚会搞完了,”奥格奶奶说,“但是我看,他们好像忘了自己把新郎留在哪里了。不过不管是哪里,他都只能乖乖在那儿待着。因为他们把他的裤子给拽走了,还把他绑了起来。”她咳嗽了两声,“这都是按规矩办事罢了。按道理说,伴郎应该记得他们把新郎绑在了哪里,可是大家找到伴郎的时候,他醉得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了。”

大厅里的大钟响了十二下:这只笨钟,从来都不准。它每敲一下,都好像砸在蒂凡尼的脊梁骨上。

现在,有人大步朝她走过来了,是普莱斯顿。蒂凡尼感觉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不论她往哪儿看,看到的都是普莱斯顿。他外观整洁、仪容俊朗,而且还满怀期望的样子。

“听我说,普莱斯顿,”她说,“我没时间跟你详细解释,我也担心你不相信我的话——呃,如果我详细跟你说了,可能你也会相信。但是我现在必须出动了,我要赶在那个鬼魅人对我出手之前先把他消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