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你真是个天使(第4/11页)

“没救了。”埃尔梅德说。

开车去办公室之前,艾伯丝在手机里找到了瑞秋·格罗斯曼的电话。瑞秋·格罗斯曼,也叫“有史以来最差劲的邻居”。没错,这个小女孩——鬼知道她究竟是谁——绝对应该由瑞秋·格罗斯曼处理,而不是艾伯丝。

艾伯丝拨打了号码,但那个号码已经无人使用。她发动了汽车。

办公室里,电话铃声接连不断。有些铃声由热情洋溢的声音应答,有些铃声好几个星期都没有应答,以后也不会有人应答。一个穿连衣裙的女生写了一条推特,另一个女生穿着那条裙子的低价翻版写下一张便条——“回复:在任政治候选人开通聊天账号的利与弊”——并得出结论,即:在竞选的这个阶段加入其中,对议员先生来说为时已晚。每个人对自己在邮件和短信中写下的字句都不敢掉以轻心,因为谁也不能确定有没有人在监视通信或入侵电脑系统,你的本意或许是想开个玩笑,然而一旦脱离了上下文,搞错了用词的细微差别,还有,别提了,语气的变化,任何内容就都不好笑了。尽管如此,手机短信还是比电子邮件要好些,邮件比通话要好些,通话比直接见面要好些,直接见面则是人们不遗余力想要规避的状况。不过,倘若你非和人见面不可,喝一杯比吃午饭好,午饭比晚饭好。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手机恨之入骨,却又无法想象摆脱手机后工作该如何运转。一个穿牛仔裤的女生向穿连衣裙的两个女生白了一眼,对穿牛仔裤的男生说,穿裙子的女生根本没做什么要紧的事(可每个人都知道,穿连衣裙的两个女生才是真正管事的人)。一个穿短裙的女生和一个穿运动服的男生正在讨论今年高层选举的局势对低层选举是否有利。不知是谁把一个印着“莱文 2006”字样的软橄榄球随手一扔,有人大声喊:“大家安静,C-SPAN正在播放投票过程!”另一个人大喊:“没人在乎!”又一个人大喊:“我在乎!”两个穿夹克的男生在帮大家点外卖,一个穿连衣裙的女生说她绝对不会替大家买咖啡的,所以连问都别想问她。一个系领带的男生在修改简历(不过每个人都经常修改简历),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说:“有没有人能给议员先生解释一下,如果推文开头是‘@’的话,要在前面加个句点?”接着她低声嘟囔了句“跟老古董一起工作”。另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给CNN的熟人发了一封邮件:“纯粹好奇问一句,怎么才能成为代理人?”一个系领带的男生跟另一个系领带的男生打情骂俏,一个穿卡其色衣服的男生偷偷拿走了办公用品,并且自我安慰这是在为自己未来的竞选作储备。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向电话另一头的母亲哭诉,然后低声哀叹:“我必须坚持到底,不然就前功尽弃了!”每个人都很重要,每个人都没有得到应得的重视,每个人都没有得到足够的薪水,而且,像所有竞选办公室一样,每个人都非常、非常年轻。

在过去,艾伯丝认识许多这些男生女生的翻版,不过现在的这些版本她一个都不认识,因此也没人察觉她的到来。多年来不温不火的名流身份让艾伯丝学会了登堂入室的技巧。她希望被人注意到的时候,总能被人注意到;当她不想有人注意她时,她几乎从未被人发现过。诀窍就在于摆出一副很清楚自己要到哪里去的架势,并且换上一副温和而乏味、略带一丝厌烦的神色。她有时会用手机做道具,配上熟稔的专注神情,这是她(也是其他所有人)用来隔绝外界的壁垒。道具也可以是一顶不起眼的帽子,但是绝不能用太阳镜。无论她采用什么办法,年龄越大,那个隐身的开关就越容易开启。她猜测,那一天过不了多久就会到来,开关永远卡在隐身那一档,永远也不会有人再看见艾伯丝。

艾伯丝来到塔莎的办公桌前,桌子位于她丈夫的私人办公室门口,是一个单独的接待区。那女孩就坐在桌对面。她身穿绉布夹克和蓝色牛仔裤,裤子上有鲜艳的图案(一道彩虹、一颗心、太阳和云彩),还穿着一件写有“女权即人权”字样的T恤和粉色的运动鞋。由于气候潮湿,她的头发蓬成了乱糟糟的小卷,在脑后扎成一根不成形的马尾辫。她戴着圆框眼镜,脸型显得愈发滚圆。镜片后面是一双柔和的绿眼睛,透过这双眼睛,艾伯丝看得出学校——不,是生活——对她来说一定很艰难,她似乎缺乏生存在世应有的戒备心。她让艾伯丝想到了四脚朝天的海龟,想到了生来就没有刺的豪猪。母亲对她的教育要么非常优秀,要么非常糟糕。说非常优秀,是因为这个女孩对旁人的看法似乎毫不在意;说非常糟糕,是因为她母亲没有教会她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在艾伯丝看来,这个女孩跟亚伦的确有些相像——卷发、浅色的眼睛,不过亚伦的眼睛要偏蓝一些。可是话说回来,阿维娃·格罗斯曼的外表也跟亚伦十分相像,所以谁知道呢?那个女孩长得很像是犹太人,艾伯丝心想。女孩神情淡然,带些书呆子气,头戴耳机,捧着平板电脑,正在认真地阅读。

假如她真的是亚伦的女儿,阿维娃·格罗斯曼能把这个秘密保守这么多年?实在是太不像她了。那个女孩是艾伯丝见过的最没城府的人。你非要和我丈夫搞婚外情也就罢了,可是拜托你不要把这事写在网上!而且看在上帝的份上,更不要写你和他的亲密行为。即便你换了名字,被人发现也是迟早的事。

“莱文太太,”塔莎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我和他们说过,你来了让他们告诉我。”

“我没想惊动大家。”艾伯丝说。

“就是她。”塔莎说。

“是的,我猜这里也没有第二个小女孩了。”艾伯丝说。

“我没找到橱柜,所以就让她待在这儿了。”塔莎说。

“我想和她说会儿话,你能离开一下吗?还有,塔莎,拜托了,我希望你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塔莎离开了办公室,艾伯丝走到双人沙发前,在小女孩身边坐了下来。

“我们俩的运动鞋是一样的。”艾伯丝说。

女孩摘下了耳机。“什么?”她说。

“我们俩的运动鞋是一样的。”艾伯丝说。

“你的是黑色的,”她说,“我的是粉色的,我多等了两个星期才买到它。我认识的一些人很不喜欢粉色。”

“我就不太喜欢粉色。”艾伯丝如实说道。比方说,她就是死,也不想再见到任何象征乳腺癌的粉丝带了。

“粉色也不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她说,“是我第二喜欢的颜色。摩根夫人说,不喜欢粉色,就是变着法子说你不喜欢女性,因为女性总是和粉色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