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第3/7页)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强调:“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有两种辨认方式。第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第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圆形”、“欧洲”、“木头”、“有毒物质”等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归纳起来便是,事实说:“请你核实。”看法说:“我说对,就没错。”事实陈述是谦虚的、协商的;而看法陈述则是傲慢的、独语的。

七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的要求是:“评估作者在支持结论和立场时所用的论据是否适当、确切、相关,并注意有偏见和成见的例子。”其中“注意‘偏见’和‘成见’”是新要求,也是从形式逻辑向社会公正内容过渡。八年级要求复习六、七年级的“说理评估”,重点在“评估文本的统一性、连贯性、逻辑,以及内部的一致性和结构”。5

七年级和八年级读物的内容比六年级要深,分析的不当推理和谬误论述也更复杂。例如,八年级课本中已经有美国经典作家的作品。在阅读作家埃德加·爱伦·坡作品的时候,课本中有一篇含有说理谬误的评论,评论写道:“爱伦·坡的小说、诗歌写的全是心智不宁,甚至疯狂的人物。”教师会告诉学生:这里的“全是”犯了“普遍泛论”的谬误,常见的泛论表述法包括“每个……”、“所有的……”、“大家都……”、“总是……”这一类用词。评论还写道:“自己精神没有问题的作家是写不出这种故事的,不然爱伦·坡又如何能体会什么是疯狂。”这里犯的是“虚假对立”的逻辑谬误(要么“疯”,要么“不疯”)。其实,作家写疯子可以运用想象,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疯子不可。评论再写道:“我们知道,作家都有些怪,特别是那些写恐怖故事的作家。”“我们知道”类似“毋庸置疑”、“众所周知”、“大家都知道……”,犯的是“本来就有问题”的逻辑谬误,因为“所知道”的恰恰是有待证明的。6

高中对学生的“说理评估”能力要求比初中有所提高。高中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九到十年级,“说理评估”要求是在说理中必须有对方意识,说理是“对话”,不是“独语”。说理文写作除了形式逻辑,还要讲究结构逻辑(例如,文章不同部分的顺序、逻辑过渡)、能够预先估计和避免读者可能会有的误解。此外,还要求学生注意概说和论据之间的关系,正确理解论据(不望文生义、不曲解、不断章取义),弄清不同文本的结构、语气、读者(如学术刊物、报纸评论、政治演说的不同受众等等)。7

高中第二阶段是十一到十二年级。这个阶段的说理评估对象是“公共文本”(public documents),例如:政府的文告、政策说明、政党文宣、公共服务部门的宗旨、规章、条例、商贸和招聘信息等等。当然,一切发表了的东西,只要议及公共话题,都是公共文本,这就涵盖了很大一部分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既然都是公共文本,就必须接受公众的说理评估。凡是印成铅字的,并不一定就在道理上说得通,这是反复进行的说理评估要告诉学生的基本道理。

在许多大学里,不管是文科还是理科,公共说理都是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中小学的写作是英文课的一部分,但大学不同,大学里开设的是专门的写作课。许多大学写作课有一学年的内容,第一学期注重于基本写作技巧,如描写、叙述、比较、说服、辩诘、评述;第二学期则完全是说理写作,称“论证与说服”或“分析与研究”。大学生修各种课程,基本上都要写“论文”。“说理写作”是为了帮助学生提高普遍的论述能力,不仅是专业写作,而且也是社会生活中的公共说理。

在美国学校里,从高小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有一个不断持续的说理教育过程,从小学四年级算起,光必修课就有10年,可见培养说理的习惯不容易。尤其重要的是初中3年,这个时期的学生,教育可塑性最强,有自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能很快将学到的知识吸纳并转化成为习惯。美国之所以能有比较高的公民素质、国民独立思考能力和公民社会理性,除了这个国家的民主传统之外,重视公民教育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说理的民主秩序与高素质的理性公民是相辅相成的。

三吵架越成功,说理越失败

我就《中国不高兴》说理谬误所举的例子都是从美国加州初一教科书中取来的,这个标准确实是很有限的。我在大学里教说理和论证写作已经20多年,用过许多种大学课本,程度当然要深得多,但道理是一样的。大学生作文中还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逻辑、说理谬误,但只要给他们指出,他们都能明白那些为什么是谬误,没有不认账的,因为逻辑犹如数学,是可以论证其真实性的。老师也会犯逻辑和说理的错误,就像医生也会生病一样,重要的是犯了错,要知道是错,就像得了病,不要硬说自己是健康的。老师和学生讨论逻辑和说理,这本身就是一个说理过程。老师不能只是对学生说,你这句话的逻辑错了。老师必须告诉学生为什么是错的。学生只有在接受老师所说的理由时,才会同意老师的看法。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不仅是平等的,而且一定不能是对抗的。不然就会像王小东一样,你说他文章有逻辑问题,他就说你自己根本不懂逻辑。9

《中国不高兴》话语的非理性,在它的作者那里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与说理相反的思维定式和话语习惯。它的思维定式是“对抗”,不管对方说得对不对,都一律要予以“反击”,决不认账。与此相应的话语习惯就是“吵架”,在最大程度上用语言暴力(嘲笑、谩骂、挖苦)给对方造成伤害。这样的思维定式和话语习惯本身之所以非理性,是因为它不想讲理。不想讲理的人,你又怎么对他说理呢?

我在写短评时,其实还是低估了《中国不高兴》作者非理性话语的非理性程度。我以为,只要用实例指出了逻辑谬误的问题,就能引起《中国不高兴》作者的同感,但是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作者之一的王小东给出了一个拒不认账的答复:“坦率地说,《中国不高兴》一书中的语言逻辑是非常严密的。”王小东在此陈述的是他的看法,而看法是否在理,是需要说明或证明的。就在王小东为自己“逻辑严密”辩护时,他又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他给了自己一个百分之百的称赞(“非常”),而这是最难证明正确的。这就像一个人说,我从来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对方只要找到一个反证,就能驳倒这样的全称命题(逻辑上叫“过度一般化谬论”,overgeneralization)。在这种情况下,他正确、有力的说理方式应该是一一驳斥我所列举的逻辑谬误。如果他能够证明我举的例子不是他的谬误,那就足以证明我是在无理指控,而他则是逻辑严密的了,可惜他并没有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