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二十三章 论习惯及不要轻易改变一种根深蒂固的习俗(第2/5页)

奇迹的存在是因为我们对大自然所知无几,而不是出于大自然的状态。习惯使我们的判断力驽钝不敏。蛮人于我们一点也不比我们于他们更怪诞,也没有理由更怪诞。假如读一读下面的例子,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同这些事例作一正确的比较,我们都会承认这一点。人的理性是一种天赋的染料,其重量几乎等于我们所有观念和习俗的总和,不管什么形式的观念和习俗,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理性: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无穷无尽。下面我就来举些例子。在有些国家里,同国王说话,要用传声筒,唯国王的妻子和儿女除外。在某个国家中,处女露出阴部,但已婚妇女却把阴部小心遮住;另一个地方的一种习俗与此相仿,那里,贞洁只对婚姻有价值,因为女孩子可以随便委身于男人,倘若怀孕,只要她们愿意,可以用专门的药堕胎。还有个地方,如果是商人结婚,所有应邀来参加婚礼的商人先于新郎和新娘睡觉,和她睡觉的人越多,她就越光彩,越被认为坚强能耐;官吏、贵族或其他人结婚也一样,但农民或下等人除外,只有老爷才能这样做;然而,在婚礼上,人们仍一本正经地嘱咐新郎新娘要忠贞不贰。有的地方有男妓院,男人之间甚至可以结婚;妻子随夫出征,不仅参与打仗,还指挥作战。有的地方,不仅将戒指戴在鼻子、嘴唇、脸颊和脚趾头上,而且还将沉甸甸的金环串在奶头和屁股上。有些地方的人吃饭时,在大腿、阴囊和脚掌上擦指头。有的地方继承权不传子女,而传兄弟和侄儿;还有的地方侄子才有继承权,但不能继承王位。有的地方规定某些高级法官管理共同财产,全权负责耕神土地,按需给大家分配果实。有的地方孩子死了人们痛哭流涕,老人死了却额手称庆。有的地方十来对夫妇同卧一间屋里。有的地方丈夫若是猝死,妻子可以再婚,其他情况下妻子不能改嫁。有的地方女性极受歧视,女的一出生就被杀死,需要时,就从邻国买来妇女。有的地方丈夫可无端休妻。有的地方若妻子不育,丈夫有权将她们卖掉。有的地方人死后尸体煮熟再被捣成粥状,掺在酒中喝掉。有的地方人死后让狗吃掉是最理想的归宿,还有的地方是让鸟吃掉。有些地方的人相信幸运的灵魂自由自在,生活在安乐舒适的旷野,我们能听到他们的回声。有的地方在水中打仗,边游泳边准确地拉弓射箭。有的地方以耸肩和低头表示服从,进国王的住所得胶鞋。有的地方看管修女的太监没有鼻子和嘴巴,以免修女爱上他们;神甫为了同神灵交往和获得神谕而把双目戳瞎。有的地方,各人把自己喜爱之物奉为神明,猎手信奉的神是狮子和狐狸,渔夫则是某一种鱼,人类的每个行动或嗜好都有偶像;太阳、月亮、大地是最重要的神祇;发誓时就看看太阳,在地上跺踩脚;那里的人吃生肉和生鱼。有的地方作重大宣誓时,就用一位生前德高望重的死者的名字,把手放在死者的坟墓上。有的地方国王送给封臣们的新年礼物是火。送火的使者来到时,各家各户的火都要熄灭。封臣的子民们都得来取新火回家,否则就是犯渎君罪。有的地方如果国王自行退位,以便把自己全部献给宗教(这是常有的事),他的第一继承人也必须这样做,而把王位传给第三继承者。有的国家的统治形式根据事务的要求而灵活多变,必要时可以废黜国王,让德高望重者取而代之管理国家,有时把政权交给公社。有的地方不论男女都行割礼,都起教名。有的地方,如果士兵在一次或几次战斗中取下七名敌人的首级奉献给国王,就可以封为贵族。有的地方相信灵魂会死亡,这种看法绝无仅有,愚昧无知。有的地方女人分娩神色不惧,一声不哼。有的地方女人套铜护腿,若被虱子咬了,把虱子咬死是她们的崇高职责;在把自己的童贞献给国王之前(如果国王要她们的话),她们不敢嫁人。有的地方向人致意时先用手指头触一触地,然后再举向天空。有的地方男人用头顶重负,女人则用肩膀;女人站着小便,男人却蹲着。有的地方如要向人表示友谊,便送去自己的血,如表示尊敬,就给他们焚香,有如敬奉神祇。有的地方亲戚之间不能通婚,哪怕隔了四代,甚至更远。有的地方孩子吃奶到四岁,每每到十二岁,第一天就给孩子吃奶被认为有生命危险。有的地方父亲管惩罚男孩,母亲管惩罚女孩,惩罚的方式是把他们倒吊着用烟熏。有的地方女人行割礼。有的地方什么草都食用,除非有些草气味大,这是鉴别草能不能吃的惟一办法。有的地方屋里什么都敞开着,房屋再富丽堂皇也没有门窗,箱子不锁,但对小偷的惩罚很严厉。有些地方的人像无尾猕猴那样,用牙齿咬死虱子,看见用指甲掐虱子感到很吓人。有的地方的人一生不剪头发不修指甲;还有的地方只剪右手的指甲,而左手的指甲任其生长。有的地方,右边的头发任其生长,左边的头发则要剃光;而在周围的省份,有的前面留发,有的后面留发,不留发的地方全剃光。有的地方父亲把子女,丈夫把妻子租给客人作乐。有的地方儿子可以光明正大地和自己的母亲生孩子,父亲可以同他们的女儿甚至儿子纠缠不清,聚会狂欢时,可以互相出借孩子。

这里,人们以人肉为食,那里,把上了一定年岁的父亲杀死则是尽孝道;这里,孩子尚在娘胎里时,父亲就已作好安排,或留下来喂养大,或抛弃和杀死,那里,年老的丈夫把妻子借给年轻人享用;还有的地方女人为男人们共有,却不视为罪孽,甚至在有的国家,女人同多少个男人发生过关系,就在她们的裙子上戴多少根漂亮的缨子,作为荣誉的标志。习惯不是还创造了一个女儿国[9],让她们拿起武器,训练军队,同敌人打仗吗?整个哲学都无法让最睿智者装进脑袋的东西,习惯不是靠自己独家的法令,就让最粗俗的人掌握了吗?我们知道,在有些国家,死亡不仅受到蔑视,还受到欢迎;在那里,孩子们到了七岁就要受鞭笞之苦,直到被打死,却要脸不变色心不跳;在那里,人们对财富视如敝屣,最贫穷的人也不屑伸手去捡装满金币的钱包。有些地区丰饶富足,可是最美味可口的家常饭菜却是面包、蔬菜和水。

习惯不是还在希腊的希俄斯岛上创造了奇迹吗?那里七百年内,不曾有一个已婚和未婚的女子做出伤风败俗之事。

总而言之,照我的想象,习惯无所不做,无所不能。据说,品达罗斯[10]称习惯为世界的王后和皇后,我看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