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永不负我的航班

出差就像做梦,梦开始的时候你不知道自己会经历些什么。有时是难忘的好事,有时可怕得让人不想回忆。

我经历过一次比较重口味的出差,那是还在出版公司工作的时候,去济南书展为一个当时的大牌作者开新书发布会。书展期间,发布会场地很难找,公司预算又紧巴巴的,用不起展厅里的地方,我们只好提前在书展附近订了一个酒店的餐厅,60个人,课桌式布置,易拉宝、路引、签到台、背景板、音响、茶歇、饮料,全部订好,万事俱备,只等活动开始。

活动正式开始的时候,我们发现酒店拉了个屏风,把餐厅剩下的部分,租办了一场婚宴,并且居然没有提前跟我们说一声。记者们到了,开始群访作者,忽然隔壁就响起了司仪的声音,一通“各位亲友各位来宾”的吉祥话之后,人家新郎新娘就入场了。这边我们在讨论小说的现实意义,那边人家读誓词倒香槟切蛋糕并且好像还接了个完全不必如此被大声起哄的吻,参加婚礼的孩子们开始在我们的发布会里疯狂地跑来跑去,大牌作者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看了我一眼说:“你牛×。”我徒劳地想要赶走那些奔来奔去、大声尖叫着的小孩儿,联络酒店管理人员,还努力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地继续鼓励大家问大牌作者问题,继续发布会的流程。

回到上海以后,作者发了一封长长的邮件投诉我,写了28条意见,我确实也没什么好反驳的。

我一直就不太喜欢出差,舟车劳顿,办事辛苦之外,一个彻头彻尾的路盲,想要努力在外地知道哪里是北,整件事听上去就让有点控制狂的我觉得紧张。很多人觉得出差还可以顺便旅游看看不一样的风景之类的,可我去的那些城市,似乎长得越来越像:热闹的地方,都有一个星巴克、一个麦当劳、一个Zara或者H&M,附近还有一个肯德基。

几年后我辞职了,辗转一番后去了一家新进中国的美国公司。新公司总部在北京,干着干着,我就变成了每周必须要去北京出差;再后来,随着业务的拓展,除了去北京,还要坐火车、汽车去各种二至五线城市(偏五线),就这样,开始了整整3年每周例行出差的生活。

办公室在三里屯热闹的地方,公司贴心地给我们这几个每周需要去出差的人在附近的高级公寓弄了套三室两厅的宿舍,楼下有健身房、游泳池,听上去十分完美。

每周一早上,我5点多起床,带上所有100毫升以内的保养品瓶瓶罐罐,拎着行李箱坐7点起飞的航班从上海虹桥直奔北京首都机场(MU5137,永不负我!)。8点40分一般就能降落,公司司机在机场到达9号门接上我一路飞驰,先在公寓放下行李,接着去办公室,等我买好咖啡走进办公楼,正好是9点30分。一般周一总是最忙的一天,开完这个会、那个会,晚上参加完各种各样的饭局,回到公寓,还有一个跟美国同事的电话会,被各种口音的同事盘问、敲打、“Challenge(质疑)”之后,差不多是12点。

当时常住在北京那个公寓的,还有同事婷婷(她几乎相当于把家搬到了北京那个公寓里)。这时候,我俩会坐在客厅里,分别敷上一张面膜,倒上一杯酒,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各种八卦,一边在手提电脑上继续干活儿。有时我们一个在iPad上看网剧,另一个去扒女明星的衣服牌子,完全像是在女生宿舍。

这个公寓其实还不错,但不知是什么原因,每年夏天都在修水管,总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没有热水供应。可神奇的是,楼下的健身房里,就总能有热水。于是那两三个月里,每天早上,我们拎着毛巾、内裤和洗发水,像小时候进大人单位的浴室一样,去洗个澡;再上楼换衣服打车,拎着电脑人模狗样地去上班。

我最喜欢婷婷,是因为她跟我一样毫无生活能力,这样,谁也不必嫌弃谁——有一天晚上我走进公寓,说婷婷你发现没,这公寓怎么这么暗啊。第二天公司张师傅来看了一眼,然后他给我们换了13个坏了的灯泡。我俩都不做饭,冰箱里除了啤酒、薯片之外空空如也,特别好,不招蟑螂等,当时我们为什么要把薯片放在冰箱里……

我是在北京开始喜欢上喝威士忌的。公寓说起来很近,但北京人民的所谓近,大概就是要步行30分钟的样子吧。冬天的下班高峰很难打到车,我常绝望地,像孙悟空喊唐僧一样地对着每辆路过的空车大叫“师父(师傅)”,也依然没有谁愿意接这么近的活儿。我和婷婷就拎着电脑在寒冬中哼哧哼哧走回家,进门就迫不及待地给自己倒上一杯威士忌,一口下去,暖到心里。

刚开始的时候,只和婷婷喝。后来,跟公司同事们熟了,下班一起去喝酒的姑娘越来越多。三里屯怎么会缺酒吧,今天这家女士香槟买一赠一,明天那家出了新口味的热红酒,我们就一家一家试过来,喝着喝着,我们成了彼此的好朋友,见证对方恋爱、结婚或者辞职、创业。

渐渐地,我又发现了有一群像我这样的人,每周都需要来北京出差,在周末回家。于是,我们这些人常常混在一起吃吃喝喝,成为一个行走的试吃团。当时还没有微信,我们这个出差团常在短信或MSN上吼对方一声,说走就走地去簋街排队吃小龙虾,上花家怡园吃麻辣烫。他们偷偷告诉我在哪个城市用谁家的员工证可以住到便宜酒店,嘲笑不懂东西南北的我在北京连问路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你的左腿现在是在你右腿的南边还是北边,他们常这样问),飞机误点的时候,还互相通通消息,说现在哪些航班延误了,快退机票,直奔高铁站,不然这周回不了家了。

除了那班永不负我的早班飞机之外,班机延误,是“出差”这道人生题中的应有之义,尤其是到了雨季,延误的航班是如此之多——多得让我能追上每部在播的韩剧,看完每本乱七八糟的杂志,背得出来很多机场书店的陈列。

周一到周三在北京出差,周三晚上去一个其他城市,周四晚上办完事回上海,周五进上海办公室,中国放假的时候就去美国总部出一次长差,这样的日子我过了差不多3年。每个航班都在误点,每家酒店都差不多(昏黄得无法化妆的镜前灯,藏在各种奇怪地方的插座,要翻箱倒柜甚至给前台打电话才能找到的吹风机),每个周末,我都需要有整整一天躺在家里,一动不动地躺着,不停地告诉自己,这是躺在家里床上的感觉。

辞职的时候,我特别高兴,决心从此以后,除了旅行,再也不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