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第3/5页)

“你怎么能确定是他杀了其他那些女孩?”妈妈问道,她盯着爸爸手上的宾州石,小小的饰品在爸爸手中闪闪发光。

“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赖恩说。

他以前也是这么说的,那些话依然回荡在她耳边。赖恩说话有些口头禅,爸爸也曾借这句话来安慰家人,这句话暗示着无谓的希望,但其实是最残酷的托辞。

“我想请你现在就离开。”她说。

“阿比盖尔。”爸爸低声抗议。

“我听不下去了。”

“赖恩,我很高兴拿到了这个小东西。”爸爸说。

赖恩对爸爸做了个脱帽致意的手势,然后转身离去。妈妈离家之前,他曾用身体对妈妈表达了某种特殊的爱意。人们常借着性爱来刻意忘掉一切,现在他也是一样,所以他才越来越常去理发店楼上,找那个请他喝咖啡的女人。

我朝南走,本来想去找露丝和雷,途中却看到了哈维先生。他开着一辆橙色的老爷车,车子由同一车型不同车辆的零件拼装而成,看起来像是弗兰肯斯坦造的怪物装了轮子一样。一条松紧绳钩住车子的引擎盖,车子一动,空气就涌进去,引擎盖一路拍动着啪啪作响。

可不管他怎么用力地踩油门,引擎就是不听话,他始终无法加速。头一天晚上,他睡在一个空荡荡的墓穴旁边,梦中还看到“5!5!5!”的球衣号码,不到天亮他就醒来,开车直奔宾州。

哈维先生远去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这些年来,他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想那些死在他手下的女人,但现在,她们似乎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在他眼前。

他第一次对女孩做那种事纯属意外,当时他发狂一般,控制不了自己。不管事实是否如此,最起码后来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他和那个女孩上同一所高中,事发后,女孩再没有去学校上课,但他也并不觉得奇怪——从小到大他搬了太多次家,以为女孩也和他一样居无定所。他闷声不响地强暴了那个女孩,虽然后来想想有点后悔,但他觉得此事不会在两人心中留下永久的伤疤。那天下午他仿佛是受到了什么外力的驱使,才会发生这种事情,完事之后,女孩呆呆地望着前方,眼神一片空洞。过了一会儿,她穿上被撕裂的内裤,并用裙子的腰带把它固定住。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然后她就走了。他用小刀在手背上划了一道口子,这样一来,如果爸爸问起他身上的血迹,他就可以指着手背辩解说:“你看,我不小心割伤了手。”

但他爸爸问都没问,也没有人找他兴师问罪,女孩的爸爸、兄弟或警员都没有出现。

开到半路,他隐约觉得身旁有个人,我则清楚地看到正是那个被他强暴的女孩。几年之后,有天晚上她哥哥抽烟抽到一半睡着了,她因而葬身火海。看到她坐在车子前座,我心里想,不知道哈维先生什么时候才会想到我。

哈维先生把我的尸体丢弃在斐纳更家附近之后,这一带唯一明显的改变就是四周多了一些橙色的高压电塔。落水洞变得越来越大,斐纳更家房子的东南角和前庭都已经塌陷。

为了安全起见,雷把车子停在了大路另一侧繁茂的灌木丛下,车身抵到了马路的边缘。“斐纳更一家怎么样了?”雷边下车边问。

“爸爸说建筑公司买下了这块地,他们拿了钱之后就走了。”

“露丝,这里感觉阴森森的。”雷说。

他们穿过空旷的马路,淡蓝色的天际飘着几片烟雾般的云朵,从他们站着的地方往前看,他们只认得出铁道另一侧是霍尔的修车厂。

“嗯,不知道霍尔·汉克尔还是不是修车厂的老板?”露丝说,“我以前喜欢过他。”

她说完就转身看着工地,两人都默不作声。露丝绕着越来越小的圈子,朝着模糊的洞口前进,雷紧随其后。远远看去,落水洞好像一个刚要开始变干的大泥潭,洞口周围长了一些杂草,看起来并不可怕。可一旦走近,你就会发现土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淡巧克力色的大洞,软绵绵的,中央部分略微突起,好似有生命一般,东西一放上去,就会马上被吸进去。

“你说落水洞会不会把我们吞进去?”雷问道。

“我们体重还不够重。”露丝说。

“小心点儿,一旦觉得脚往下沉,就马上停下来。”

我看着他们,不禁想起那天爸爸带我们来这里丢冰箱。他和斐纳更先生在一边说话,而我紧紧拉着巴克利的小手,一起走到落水洞的边缘。那里的地面有些坡度,软绵绵的,我发誓我感觉到脚下在轻微地颤动,就好像有一次我走在教堂的墓园里,忽然间陷进了鼹鼠挖的小洞一样。

我曾在书上见过鼹鼠的照片,它们是些视力不佳、嗅来嗅去、爱磨牙的小家伙,这让我渐渐接受了自己被埋在落水洞的事实。至少,我现在躺在一个厚重的金属保险箱里,鼹鼠想咬也咬不到我。

露丝蹑手蹑脚地走到洞边,我想起那天丢完冰箱回家,爸爸途中发出的笑声。当时,我编了个故事讲给弟弟听,说落水洞底下其实住了一整村的人,只是没有人知道他们住在那里,村民们非常喜欢那些被丢进落水洞的家电用品,他们把这些东西视为来自“地面天堂”的礼物。“我们家的冰箱一到村里,”我说,“他们可高兴了。那些小矮人喜欢修东西,最喜欢把支离破碎的东西恢复成原来的样子。”爸爸听了放声大笑。

“露丝,”雷说,“行了,不要再往前走了。”

露丝的脚尖踏在柔软的洞里,脚跟踩在坚硬的洞口,我看着她,忽然觉得她好像打算伸出双臂,纵身一跃,跳进洞里和我做伴。但雷上前一步,站到了她的身后。

“你看,”雷说,“地球打了个饱嗝。”

我们三人同时看到角落里浮出一样金属物品。

“啊,一九六九年的梅塔格牌洗衣机。”雷说。

但那不是洗衣机,当然也不是保险箱,而是一个陈旧的红色煤气炉,正缓缓地在洞边移动。

“你有没有想过苏茜·萨蒙的尸体会被埋在哪里?”露丝问道。

灌木丛隐约遮住了他们的蓝色汽车,我真想从车旁的地面现身,穿过马路,走下落水洞,然后再走上来拍拍露丝的肩膀说:“是我啊!你找到了!得分!”

“没有,”雷说,“我把这个问题留给你。”

“这里变化好快,每次我回来都发现有些东西不见了,我们这里和其他地方越来越像了。”她说。

“你要不要到房子里去看看?”雷嘴里这么问着,心里却想着我,十三岁那年,他莫名其妙地就迷上了我。有一次从学校走路回家,我走在他前面,穿着一条古怪的方格裙,外套上沾着“假日”的毛,我甩动头发,自以为下午的阳光会在我金棕色的头发上投映出一圈圈光影——让他喜欢上我的,都是一些简单的细节。几天之后,他在社会学课上站起来朗读报告,他应该念“一八一二年战争”的报告,一不留神却念成了《简·爱》的读书心得,我看了他一眼,而他觉得我看他的样子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