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莫尔传 第一部(第4/6页)

“‘耕地的大规模减少,使粮食产量急剧下降,粮价剧增。贵族又肆意哄抬羊毛价格,一向靠着编织毛呢为生的手艺人买不起羊毛,因此失去工作。牧场扩大,却有无数头羊死于瘟疫。这好像是上帝对贪婪者的惩罚,故意将瘟疫制造在羊群中———其实将瘟疫直接降临在圈地中的贵族土豪中才更加公道。虽然羊群的繁殖量大大提高了,但是羊毛的价格依然居高不下。因为出售羊毛的人毕竟是少数,他们互相勾结,垄断市场,共同哄抬羊毛的价格。他们本来就很富有,卖与不卖都是他们所决定的。

“‘同样地,其他牲畜也变本加厉地涨价。因为贵族圈占土地,庄园遭到毁灭,农业趋于荒废,无人饲养牲畜。贵族们更加热爱饲养小牛,而不是产毛的牛。于是他们低价从国外买进小牛崽,在牧场上放养一段时间后,再高价卖出。可是人们还没有觉察到这种方式带来的全部危害。因为这些贵族们哄抬肥牛的价格,并且在国外采购频繁,甚至超过了小牛饲养的速度,最终造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这样一来,由于少数人贪婪地圈地,本来使你们国家盛产牲畜与粮食的土地遭到了严重毁灭。粮价剧增使得种粮的人们最大限度减少雇佣。这些被解雇的可怜人,除了乞讨或者是抢劫(胆子大的人更容易走的一条路),还有什么路可以走呢?

“‘并且,这些人一面穷困潦倒,另一面又纸醉金迷。不仅仅是贵族的随从,还有手艺人,甚至种田的农民,各类人无一例外,都非常讲究吃穿,纵情玩乐。他们喜爱出入于风月场所,妓院、赌厅、声名狼藉的酒楼餐馆,并且迷恋一些伤风败俗的游戏,诸如骰子、纸牌、双陆、玩球、掷铁圈等。所有这一切不正使那些人很快输完所有,走上偷盗之路吗?

“‘用律法来消除这些害人的东西吧。规定凡是破坏农庄与城镇者须亲自加以修复,并且主动将土地转给愿意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严格控制商贩们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市场。让游手好闲的人自力更生。恢复纺织业,振兴农业,让它成为自豪的事业。雇佣那些没有饭碗的无业游民吧,他们很多因为贫困而沦为盗窃犯,还有些流浪汉,最终也会走上盗窃之路。如果你们不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光是一味地严惩盗窃犯是毫无意义的。这样的法令条文,表面上可以抑制盗窃,实际上是不公正的,收效甚微。你们这样让老百姓从小就习惯了堕落,长大之后犯下了罪行,又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你们干的事情就是纵容盗窃行为的酝酿,同时对已经产生的盗窃行为加以残酷的惩罚。’

“我在发表个人看法的时候,那个教外人正在组织语言,并打算采用习惯的辩论方式对我进行答复。他直接回避我的理由,并且重述我的理由,以显示自己有出色的记忆力。

“‘当然,’他说,‘你说得很好。不过你不是我们国家的人,自然对这一类事情听得很多,却不是真正的了解,这一点我要说明白。我先把你说的论点一一列举,然后指出你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下产生的错误认识。最后我将扳倒你所有的观点。先从第一点开始吧,我认为你在这四点上……’

“红衣主教打断他说:‘等等,你这样说下去,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说完的。所以你现在可以不作答复,等到下次见面,你再作答吧,我会保留你答复的权利。假如你和拉斐尔肯赏光,我打算就明天再来长谈。’

“红衣主教又对我说:‘亲爱的拉斐尔,我很想听你的意见,为什么你认为对盗窃罪不应处以极刑?换句话说,你觉得应该怎样用刑才对社会更有好处呢?我知道你的意思不是要盗窃犯逍遥法外。可是现在律法规定将盗窃罪处以极刑,还是依旧盗窃之风盛行。如果盗窃罪不再被处死,那么还有什么方法能够抑制住盗窃行为的发生呢?他们会认为国家是有意纵容盗窃行为的。’

“我说:‘尊敬的红衣主教先生,一个人因为偷了别人的钱财就要丧命,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在我看来,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比不上人的生命珍贵。如果人们说,对盗窃罪处以极刑,不是因为本身的盗窃行为,而是因为触犯了律法权威,那么还不如说这样的惩罚是违法的。我们不赞成曼利阿斯的执法手段,稍微犯法就要被判处死刑;也反对斯多葛派12的法令,把所有的犯罪行为处以相同的刑罚,杀人和抢钱竟被看成一样的罪。说实在的,如果仔细斟酌一番,不难发现杀人与劫钱是两个不相干的案例,无法等同。上帝告诉我们要珍爱生命,可是我们却为了一点点钱财就要夺去一条鲜活的生命。如果有人狡辩说,上帝要我们珍惜生命,戒杀戮,并不意味着律法规定应该被杀时也不杀,那么律法也可以容许奸淫掳掠的行为发生了。上帝没有赐予我们杀人的权力和自杀的权力。而人们却在一起协议什么情况下可以杀人,他们竟然可以漠视上帝的威严,而拥有更高的权力,根据人主观所规定的准则,想杀谁就杀谁。这样一来,上帝的权威与戒律就不是上帝给人们的了,而是人们来决定是否遵行。就算是严酷的摩西立法,对盗窃犯也没有处以极刑,而是以罚金论处。我们不能认为,像父亲一样教育子女的上帝在他慈悲的戒律中,赐予了我们随便残杀他人的权力。

“‘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这种惩罚不合法的原因。况且一个国家将盗窃与杀人等同于同一性质的犯罪,大家都看得出是多么不可理喻的危险事情。所以假如一个小偷知道了盗窃与杀人受到的惩处是相同的,他还不如索性直接把被盗的人杀掉。这样可以杀人灭口,掩盖罪行,就算是被抓住了反正都会被处以极刑,还不会担心被受害者反击或者抓获,这样反而比较安全。所以,表面上我们是用酷刑抑制盗窃,实际上我们却让更多的盗窃犯去危害生命。

“‘至于什么样的惩罚方式才是更合适的问题,我认为发现一个恰当的方式比发现一个荒谬的方式要容易得多。非常善于统治国家的罗马人有很恰当的惩罚罪犯的方式,为什么我们要对其表示出怀疑呢?他们把被判罪的重犯用锁链锁住,终身去开矿采石。

“‘不过在我看来,没有任何国家制度比得上我游历波斯的时候波利来赖塔人的治国制度。他们人数很多,国家很大,但是他们在自己的律法下生活得自由自在,并且每年还主动向波斯国王进贡年税。他们的国土,四面环山,离海很远,他们躬耕自种,自给自足,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因此他们很少与别的国家互通有无。四面环山的天然屏障,更容易守护国土不被侵犯,并且他们年年向强国进献,更加不必担心会有战事的发生。他们生活得简单平静,算不上富足却很快乐。其实他们国家的人很低调,除了邻国外,大都无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