袪魅(第2/17页)

晚上,她把一盏大大的灯泡吊在头顶,然后趴在桌子上写信、写诗、看书,灯泡从她身上兀自拓出了一个青色的阴森的影子,落在地上,长长地拉过了半个房间,使她看上去像个困在古堡里的囚徒。深夜,她捧着莎士比亚、捧着巴尔扎克,一本一本地往下看。在白天捡到的落叶上写满诗,一片一片夹进厚厚的书里做书签。她在一方白色的确良手帕上用钢笔写了一首词,题上自己的款,盖上自己的印章。末了觉得还不过瘾,还缺点什么,便蘸上水往手帕上抖,水滴沾到墨迹便晕开了一片,斑斑点点的,有点像黛玉葬花的样子了。她把手帕整整齐齐叠好,和那些准备寄出去的信放在一起。

有时候她会在灯下呆呆地坐一会儿,什么都不做,坐着坐着会突然和自己对话,她自问自答几句,有时候会突然悄悄叫自己“我的女孩”。叫完了,她又脸红起来,连忙拿起镜子,不好意思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像看陌生人一样坐在灯下久久地端详着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她又像打了鸡血一样从床上蹦起来,到宿舍外面背诗词。她真的像个旅客一样,好像她一直坐在火车上赶路,即使是打个盹也不影响她赶路,就是睡着了她其实也是在赶路,没有一分钟可以停留。她像是时时刻刻都准备着,准备着身上会突然长出翅膀,会从这方山中学突然飞走。当然在没有长出翅膀之前,她还是过着人过的日子。她把老南瓜剁碎了,拌上酱和香油,和成细细的馅儿,给自己包饺子吃,每只饺子都包成吊挂金兰的样子。她把后山的野果子摘回来熬成鲜红的果酱,蘸着馒头吃。她会不厌其烦地用很长时间给自己做一顿捞饭吃,先把小米煮到八成熟,捞出来滗掉水,把酸菜细细地切成丝、辣椒和葱切成丝、土豆切成丝,然后炸了辣椒和葱,把小米、酸菜和土豆丝炒在一起,炒好的捞饭颜色一定得是金黄色的,在里面必得看到四种及以上的颜色——红、绿、黄、白。

她知道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人窥视着,她事无巨细地应付着每一个细节,就像是在帮助别人解剖自己。

周末她去县邮局寄信,那个地理老师陪她去的。地理老师自从做了流言的源头之后,更是觉得有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接近李林燕。两个人到了邮局,李林燕要寄的是航空信,营业员问她寄往哪里,她目若无人却口齿清晰地说了两个字:“美国。”地理老师听得清楚,心下窃喜,仿佛李林燕要飞走的证据已经确确实实被她捏在手里了,尽管这件事于她其实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回学校的路上,李林燕一边兴奋地抱怨着这航空信花了她多少钱,一边心情很好地东张西望,看见什么都想买,连十字路口每天卖的炒碗托,她都想吃一碗。两人每人吃了一碗碗托,李林燕请的客。两人吃饱了,打着蒜味的饱嗝继续往回走。路上,趁着碗托还没消化,地理老师小心翼翼地问:“信是写给谁的啊?”李林燕心情很好,再加上她也亟须有个人能分享她的喜悦,喜悦和悲伤一样,多到溢出来的时候,都需要有人接着才好。只要有人能接着,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知音。李林燕把地理老师当成了临时的闺密,对她讲起了这信的另一头系着的那个人。她不能不骄傲,不能不往出讲,因为她隔着半个地球系住了信对面的那个男人。

李林燕刚上大学就开始发表诗歌,发表一些豆腐块大小的文章,这在80年代已经够特别了,她便成了中文系有名的才女,大学四年里崇拜者不断,但她只是兀自清高着,不肯和男生多说一句话。上大四的时候,她被一家诗歌杂志邀请去参加一次笔会,据说参加笔会的有很多著名作家。李林燕自然是去了。一行人在广西桂林游山玩水了几天,一路上一名四十多岁的旅美作家一直绅士般地跟在李林燕左右。两个人一直落在人群最后悄悄地交谈着。据说他这次正好回国,是被特邀回来的。两个人一路上谈文学谈诗歌,一直谈到了最后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就要各奔东西了,大家几天下来刚刚有了熟悉感就要道别,都有些不舍,便都喝了不少酒。李林燕也喝了好几杯。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喝酒,几杯下去其实已经不胜酒力,只是被气氛裹挟着,不能自已,别人喝,她也跟着喝。裹在人群中,她昏昏沉沉地听着周围的说话声和女人们发出的低低的啜泣声。她已经辨别不出是谁的声音了,她只是呆头呆脑地坐在那里,胃里燃烧着,眼睛里却越来越湿润。

折腾到半夜,所有的人都醉得差不多了,这才起身跌跌撞撞地回房间休息。李林燕回到自己房间就倒在了床上,脑子里似乎是空的,又似乎太满了,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只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还没做完。这种感觉就像在她咽喉里卡了什么东西,她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她像尾鱼一样烦躁地翻着身。

那时正是夏天,他们住的是疗养所的二层小洋楼。李林燕住在二楼,阳台上的门大开着,窗前的紫薇和合欢影影绰绰的,枝叶几乎要探进阳台里来,花香在幽静的夜色里像水一样涌进来,流了一屋子。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涨得满满的。李林燕伏在床上,脑袋昏昏沉沉,被晚风和花香吹着,感觉自己正乘在一只涨满了风的帆船上,不知道漂在哪里。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轻微地响了一声,窗帘忽然被挑了起来,一个男人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

李林燕大吃一惊,居然有人翻窗进来了。再看去时,才发现进来的人原来是那个旅美作家。他就住在她楼下,这最后一晚,他踩着窗前的合欢树爬上了她的阳台,来到了她身边。在那一瞬间,李林燕觉得这简直是个梦境,像极了莎士比亚戏剧里的情境,一个男人为他深爱的女人夜不能寐,佩着短剑,深夜从高高的城堡爬进她的闺房。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直到他一步一步走到了她的身边,把她揽在了怀中。她连半点挣扎都没有,他吻她的时候,她也热烈地回应他,好像她对接吻早已驾轻就熟了一样,她不能让他小看了,她好歹也是会写诗的,一个女诗人应该做什么?在这样一个夜晚应该做什么?

他的嘴一边吻她,一边居然还能空出缝隙来说话,他像是在用打字机敲打一些残缺不全的词句:“我的女孩……我是如此爱你……我不舍得离开你……”李林燕彻彻底底地融化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在逼真的背景下,她临时变成了里面的一个女主人公。这个时候,她像一粒被树叶托起的早晨的露珠,全心全意活在那一个瞬间里,完全忘记了下一个瞬间随时可能会来的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