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杨一的逃亡(第3/4页)

有一天,杨一扔下游戏机手柄,跟着他爸爸去农药厂报到了。

在那个破烂、陈旧、散发着古怪气味的化工厂,他再次看到了曾经有人自杀的水塔,想起那一年,他爬上去,路小路在下面看着他。他在半空中感到世界像一块集成电路板,滚烫的阳光和滚烫的铁架子,几乎让他把持不住,那只拖鞋代替了他坠落在草丛里。

这时他不再愤怒了,进了农药厂就没什么好愤怒的,拿西瓜刀砍过人又有什么用?这里有很多人都用过这种兵器,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顿悟了,进了工厂就下车间倒三班,第一年在昏天黑地中度过。他用甜言蜜语征服了车间里的阿姨和车间外面的领导,第二年调到供销科,开始贩卖农药。很多人都认为,他很适合去做销售,大概世界上只有路小路知道他其实是个忧郁的人。

在盛夏的时候,他去外省,那些名字听上去都差不多的县城。从城市再到乡村,滚烫的阳光和滚烫的中巴车,车子里有人,有鸡鸭,有散发着膻味的山羊。他没有歧视山羊,因为他本人身上也散发着膻味。夜里住在县城的招待所里,被子好像是被山羊睡过的,他也无所谓,因为这条被子比他大学时代的还略微舒服一点。

也不知道走过多少县城,卖掉多少农药,他像一个古代的货郎,游走于乡村之间,陪农科站的人喝酒,在麦田里和农民聊天,把宣传横幅挂在县城的商店门口,给生病的农作物开处方,甚至在卫生所帮忙抢救那些喝药自杀的妇女。渐渐地,他对于丰收有了一种感情,他憎恨大水,因为庄稼都死了,农药就卖不出去了。他喜欢看到农民丰收的神情,在他的故乡戴城,人们把拥有这种表情的人统称为乡逼。

他在县城里遇到过流氓,那不是戴城拿着西瓜刀和铁管斗殴的小混混,而是乡下的黑帮,用杀猪刀抵住他的腰,说着他完全听不懂的方言,把他洗劫一空。这让他回忆起初中时代,和路小路一起被人打劫的事情,很相似,但是更恐怖。他曾经变成一个同样凶暴的人,抡着西瓜刀把少年时代所受的屈辱都报复回去,但是,这没用,这仍然只是噩梦的一部分。

他在某个县城和一个老板做生意,货到付款,一卡车的农药运到老板哪里,钱却迟迟不给他。一百万啊。他蹲在老板家门口,苦苦央求。老板说,你再等一个月。他打电话回厂,厂里说,要不到钱,你就提着脑袋回来。他在那个县城呆了两个月,打电话给大学同学,学习了制造汽油弹的方法,拎了两个土炸弹去找老板。后来他全身回到厂里,钱也要回来了,成了全厂的英雄、当年的楷模,连他爸爸都要向他学习,这种为了集体不怕坐牢不怕炸死的精神。

揣过了汽油弹,他又有点恢复自信了,他没想到自己也会变成个讨债队的,但这感觉还不错。有一次跟着科长去某个县城讨债,十万块。对面坐着个乡下土老板,杨一拍着桌子说:“我会造汽油弹,你想想清楚。”乡下土老板怕了他,给了他们十万块的现金,让他们写收条。科长揣着那包钱出门的时候非常害怕,杨一不明所以。走出去五百米,后面走过来一个蒙面大汉,手拿一杆猎枪,对着科长的后脑勺轰了一枪,抢了钱就走。杨一站在街上,看见科长直挺挺倒下,脑浆和鲜血向着正前方甩出去。他不敢回头,他怕一回头就变成盐柱,他只能看着科长的死尸。有一只苍蝇轻快地飞来,落在杨一的头上,苍蝇脑子也有病,放着满地的脑浆和鲜血不去舔,为什么要爬到活人头上?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在某个深夜他把这件事讲给路小路听,说着说着就哭了。这是路小路想起老丁:在你们年轻的时候,并不是只有逃命这一条路。路小路想,老丁的意思是要我们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假如有人用枪指着你的脑袋,或者指着你身边的人的脑袋,这时,选择逃命也不那么丢人吧。我愿意自己的奔跑是一种追寻,而不是逃命,但这仅仅是我愿意。

那一年杨一走到了不知道什么地方,揣着他的农药宣传单,带着他的《害虫防治指南》。他住在一个小旅馆里,不知有谁扔了几份过期杂志在茶几上,他拎起来看,其中有一份是《诗刊》。旅馆的茶几上居然有《诗刊》,也真见鬼了。他翻开杂志,用一种嘲笑的表情浏览着,后来他看见有一个名字,他曾经非常熟悉,为之念念不忘。可那女孩儿的名字前面印着:四川。她明明是戴城人,怎么会跑四川去了呢?她是他从前遇到的那个人吗?

夜里他半躺在旅馆的床上,像路小路十七岁那年一样,就着昏暗的灯光读女孩儿的诗,内心的迷惘就像杂志上的字。这个陌生的县城,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她的诗?

后来有人敲门,他以为是查房的,拉开门,外面闪进来一个女的,爆炸头,红衬衫,一对大胸将他逼退三步。女的说,一百块,好不好。杨一看着这种装束,多年前的恐惧感忽然当头砸下来。然而,与此同时,他感到下面起了一种反应,这是他少年时代经常体会到的,同桌的你,幽幽的香味飘到鼻子里,简直就像条件反射。

杨一给了她一百块,女的说,先生你真爽气,我还第一次遇到先付钱的呢。杨一就把钱塞到她衬衫里。女的返身锁门。做事的时候,女的骑在他身上,问,先生你有多久不近女色了。杨一想了想说,五六年吧。

后来他说,我认识你的,你叫黄莺,你还认识我吗,我叫杨一。女的说,先生你真会说笑话,我不叫黄莺,我叫飘飘,不过你要是把我当成那个黄莺,我也无所谓。杨一说,公判大会的时候我见过你的,现在放出来了。女的说,奥哇,亲爱的,温柔点。

还是就着昏暗的灯光,杨一仔细端详她的脸,他不能确定这个人是否就是当年的黄莺,在她的头颅一侧,是一本摊开的《诗刊》,他又去看那些字,觉得自己很可笑,就闭上眼睛专心地消费。

做完这些事情,女的坐在床上,要了根烟。杨一陪着她抽烟。女的捞起床头的《诗刊》说,你是文化人啊,还读诗。杨一说,你他妈的别去碰,放下。后来他又说,我真的认识你的,不过呢,有可能你患上了失忆症,也有可能我精神分裂。女的穿上她的红衬衫,说,亲爱的你真有意思,我给你留个拷机号码,下次你还找我。

那女的走了以后,夜晚还没有结束。时间真是漫长啊,除了衰老特别迅速,其他一切都是慢悠悠的,好像 永远都过不去。他想,在我们的一生中,难道就是用这种方式与往事干杯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