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注一掷

坐在电视机前,布莱克看着橄榄球赛,身边还放着一杯啤酒。

看似悠闲,但实际却不是这样。没办法,布莱克是个警察,他时刻都记得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因此可以说,布莱克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并且很久以来一直如此,以至养成了习惯。即使像今天这样的休息日,布莱克也会一边看着球赛,一边仍下意识地工作。

忽然,屏幕上现出一张脸……

以前,繁忙的工作令布莱克错过了很多职业橄榄球比赛,不想今天决赛,他却刚好能够休息——真是好运!其实,布莱克不知道,后面还有好事在等着他。

决赛总是格外精彩,对冠军的向往始终是促使队员激烈竞争的动力,比分交替上升,平局更加令观众兴奋不已。镜头扫过观众席,正如解说员说的那样,观众看得如醉如痴,电视机前的布莱克一样看得津津有味。

那张面孔,似曾相识……

布莱克高中时就魁梧高大,体魄健壮,擅长打橄榄球。他很想上大学,然后在大学里打橄榄球,再当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不管橄榄球奖学金有多少。可惜,事情并没像他希望的那样发展,他没有上成大学,并且后来还当了一名警察。

他是个出色的警察。起初他被分在交通科的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之前,他都要看一看失窃汽车的“名单”——车牌号。

多年来记住失窃汽车的型号和车牌号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个习惯帮助他比别人发现更多失窃汽车,尽管他只是个新手。

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名字、号码和面孔,无一不是过目不忘。

直到现在,他还能记得初恋女友的电话,记得自己每次任务中的一系列编号,记得抓到的第一个犯人的那张脸。离开交通科后,他每每去警察局里的照片室,专程去看通缉犯们的照片。每年,他都会从街上的人群中、游艺场的电梯中,甚至是在买热狗时,发现几个通缉犯。他从未失手过,所以他这次也很自信。

脸色苍白的布莱克,过着简单的生活——单身的生活,他没有结过婚。他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提升,但以他受到的教育和他的能力来说,他现在的职务已算是顶峰了。

布莱克站了起来。他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所在画面中的出口,以此可以判断那人所在的区域,那是FF区。如果赶在比赛结束之前,那么他只要从那个口进去左拐,便可以找到那人——而现在,比赛就快结束了。

布莱克一边穿上鞋,并把枪套挂到肩膀上,一边考虑着这个难题。比赛要是按时结束,他就赶不上在那人离开之前到达体育馆。只有出现平局需要加时赛,他才能赶上。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里的警察,告诉他们体育馆里有一个通缉犯,需要封锁体育馆,以便把犯人搜出来。

布莱克抿紧嘴唇。他了解那个犯人,了解他过去的全部经历——虽然他只看过一张望远镜拍的照片。但他愿意冒这个险,赌注无疑便是加时赛。

这个通缉犯属于布莱克,不属于警察局。一向单枪匹马的布莱克,这次也要单枪匹马。可是比赛会不会按时结束,那个人会不会逃脱……他耸耸肩。还是那句话,他愿意冒这个险,何况,既然他还在城里,还是有机会的。

想到这里,他连电视也没有关,走出自己的两居室公寓。下楼一钻进汽车,便马上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的实况转播,然后把车开到大街上,开向橄榄球比赛的体育馆。

他不停地超车,尽力要在比赛结束前赶到体育馆。以他对城市交通线路的了解,布莱克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上行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还在继续。时间就要到了,仍然是平局的结果。他不知道,收音机里观众的叫喊声中,有没有那个人的声音。他会不会不安,已经提前离开赛场了?不会的,他应该是个狂热的橄榄球迷,他会在比赛结束后随着人群一起离开,不会独自先走的。

恼人的红灯,布莱克不得不停下车来。

这时,收音机传来可怕的声音——观众的吼叫声和解说员激昂的声音。平局打破了,一支球队领先了一分,但那不是布莱克喜欢的球队。他气得咬牙切齿,在心里呐喊:加把劲,小伙子们,扳回一分,打成平局,进行加时赛。

红灯变了,他重又飞快地开起车来,耳中倾听着观众的吼叫。他喜爱的球队发起进攻,他默默地祈祷他们能扳平,但可惜的是,这次进攻失败了。布莱克骂了一句。此时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他看来赶不上了……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喜爱的球队再次发起了进攻。布莱克紧张至极,两只手紧握着方向盘。他觉得自己的决定是错误的,刚才应该打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去。分心的他,差一点就闯了红灯。

突然,他喜欢的球队进攻得分了!比赛平局!就在这时,结束的哨音也吹响了。

布莱克向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注定是他布莱克的囊中之物。他虽然只见过那人照片一次,但刚才在电视上一看到他的脸,就已断定,这个人是属于他的。

他松了一口气,继续驶向体育馆。

现在不用着急了,加时赛开始之前,他肯定能够到达。

于是他开始考虑到达之后该怎么办,怎么对付他。六个星期了,整个美国的东海岸都在寻找他,警察唯一的依据就只有那张模糊的照片。也难怪他会这么大胆、自信,竟然还敢跑来看橄榄球的决赛。

从布莱克第一眼看到那张模糊的照片,就断定警察局的照片室,没有那人的其他照片。他是那种最难抓获的罪犯——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前科,没有坐过牢,没有被拍过照,没有留下过指纹。要么是他运气好,要么就是他精心筹划,做第一次同时也是最后一次的大买卖。

布莱克不得不佩服那次绑架行动。

被绑架的人十分富有,而且不愿跟警察合作,不想让警察或联邦调查局深入了解他做的那些事,因为他自己也在违法的边缘。绑架非常顺利,赎金也很快落实,在一个偏远的森林,赎金支付之前被绑架的人便被释放了。绑架者拿到赎金后,立刻溜之大吉。警察唯一得到的,就只有付钱时用望远镜照相机拍出的一张模糊照片。

布莱克始终都很欣赏干净利落的绑架,无疑这是最出色的一次。绑架者带着钱逃跑了,交钱后的六个星期,连他的影子也没找到,全东海岸的警察对他束手无策。但是绑架者却没有料到一点,就是布莱克拥有着出色的记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