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医生的回忆录(第3/4页)

“当时差不多已经过了午夜,应该快要到一点了。那是个凄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大,大雨下得也很急。虽然外面景象惨淡,但是我的心里却是欣喜万分,我高兴得差一点要喊出声来。各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了一件事寝食难安,足足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愿望即将成真,那么你们就能体会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吞云吐雾,借此安定我紧张的情绪。但是因为过分激动,我的手开始不停地发抖,太阳穴感觉也乱跳起来。就在我赶着马车前进的时候,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西都在黑暗里向我微笑。我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到你们各位一样。一路之上,他们一直陪在我的身边,一边一个地跟在马车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了布瑞克斯顿路的那座空房子。

“四外一个人影都没有,除了潇潇雨声之外,没有一点儿其他的声音。我隔着车窗向里面一看,只见德雷伯缩成一团,已经睡得和死狗一样。我晃着他的臂膀说:‘到地方了。’

“他说:‘好的。’

“我想,他大概认为是到了他刚才所说的那个旅馆,因为他没有说其他的什么话,就下了车,跟着我走向空屋前的花园。这个时候,他还有点头重脚轻,步子有些凌乱。我不得不扶着他,免得他跌倒。来到门口的时候,我将门打开,把他领进了前屋。我可以发誓,费瑞厄父女一路之上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

“‘里面太黑了。’他一边说,一边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能看清了。’说着我就划着了一根火柴,点亮了我带来的一支蜡烛。我转过脸正对着他,同时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接着说:‘好吧,伊瑙克·J.德雷伯,现在你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矇胧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突然出现的惊恐的神色,他的整个脸居然都痉挛起来,看来他已经认出我是谁了。他顿时吓得面如土色,摇摇晃晃地后退着。我还看到他的额头冒出大粒的汗珠,直滚落到眉毛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敲打,发出咯咯的响声。看见他这副模样,我不禁靠在门上放声大笑。虽然我早就知道,复仇是一件非常痛快的事,但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是这样美妙的感觉。

“我说:‘你这个杂种!为了抓到你,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但是总是让你溜掉。现在你的快活日子已经到头了。因为咱们两个当中,会有一个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在我说话的时候,他向后又退了几步。从他脸上的表情,我可以看出,他认为我疯了。我那时候的确是像疯子一样,只觉得太阳穴上的血管像铁匠用铁锤敲打一样不停地跳动。我深信,那个时候如果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出来让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恐怕就会发作了。

“‘你说,露西·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边叫着,一边锁上了门,然后把钥匙举在他的面前晃了晃,‘这个惩罚来得实在是太慢了,但是现在你到底还是落网了。’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起来,像是想请求我饶命。但是他心里也非常清楚,那是毫无用处的。

“他结结巴巴地问:‘你是想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谋杀。杀掉一只疯狗,怎么能说是谋杀呢?当你将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杀害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将她抢到你那个该死的、肮脏的新房中的时候,你对她可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怜悯?’

“他叫道:‘并不是我杀死他父亲的。’

“‘可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同时将装着毒药的盒子送到了他的面前,‘让上帝为咱们裁决吧。挑一粒吃下去,其中一粒足以致死,而另一粒可以保命。我吃你挑剩下的那粒。让咱们看看,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看看咱们的运气怎么样。’

“他吓得躲到一边,不停地喊叫起来,求我饶命。但是我拔出刀压到他的脖子上,逼着他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将剩下的那粒吃了下去。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等着看到底谁能够活到最后。当过了一两分钟之后,他的脸上终于浮现出痛苦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吃下的那粒是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会忘呢?看见他那副德性,我不觉大笑起来,并且将露西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转眼的事,因为那种生物碱的药性发作得很快。他的面目都已经因为痛苦的痉挛而扭曲变形了,他向前伸着两只手,摇晃着,然后就惨叫一声,一头栽到地板上。我用脚将他翻转过来,摸了摸他的心口,没有心跳了,他终于死了!

“这个时候,我的鼻子一直不停地往外流血,但是我并不在意。不知为什么,我灵机一动,就用血在墙上写下一个词。或许这是出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想要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我当时的心情确实是十分愉快的。当时我想起一件事,在纽约,曾经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RACHE’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经为此引发过争论,认为这是秘密党所为。我当时以为,这个曾经让纽约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字,可能也会让伦敦人感到困惑,于是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把这个字写了上去。之后我就回到自己的马车那里去了。我看了一下,周围没有一个人,深夜之中依然是狂风暴雨。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之后,我伸手往经常放着露西戒指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戒指不见了。我大吃了一惊,因为那枚戒指是她留下的唯一一件纪念物了。我想那大概是我在俯身察看德雷伯尸体的时候掉下去的。于是我又掉转马车往回走。我将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愿冒着一切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一走到那所房子,我就和一个刚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一个酩酊大醉的酒鬼,以避免引起他的怀疑。

“这就是我杀死伊瑙克·J.德雷伯的经过。之后要做的事,就是再用这种手段去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能够为约翰·费瑞厄报仇了,我已经得知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之中。我在旅馆附近等了整整一天,但是一直没有见到他露面。我猜大概是因为德雷伯一去不返,他开始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头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的确是非常狡猾,他一直是小心提防着我的。但是他如果以为只要待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躲过我的复仇,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找到了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早上,我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的那张梯子,趁着天还没有完全亮,顺利地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弄醒,对他说,他在很久以前杀了人,现在他该以命抵命了。我又把德雷伯是怎样死的讲给他听,然后让他同样挑一粒药丸吃下去。但是他不想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从床上跳起来,拿着刀直刺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用的是什么办法,都是一样的结果,因为上天是绝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拿起那无毒的一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