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第2/2页)

“后来我就开始对这间屋子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搜查。搜查之后,我就可以断定凶手个子很高,另外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的细节:比如说印度雪茄烟,凶手留着长指甲等等。因为现场并没有打斗的迹象,所以当时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地板上发现的那些血迹应该是凶手在情绪激动时流出的鼻血。我发现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迹。如果不是个血气旺盛的人,一般很少会有人在激动的时候流这么多血的。所以,我就大胆地猜测,罪犯或许是个高大强壮的红脸汉子。后来的事实可以证明,我的判断没有错。

“离开屋子之后,我就去做葛莱森因为疏忽而没有做的事了。我拍了一个电报给克利夫兰警察局局长,只是询问了一下关于伊瑙克·J.德雷伯婚姻的问题,回电非常明确。电报上说,德雷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做杰弗逊·侯波的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而这个侯波现在正在欧洲。当时我就明白了,我已经找到了这个秘密案件的关键。剩下需要做的就是稳稳地捉住凶手了。

“当时我的心里早就断定:那个和德雷伯一同走进屋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车的车夫。

“因为从街道上的那些痕迹看来,拉车的马当时应该随便走动过,如果车夫还在的话,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车夫如果没有进到屋中,那么他又能去哪呢?另外还有一点,如果认为任何一个神经健全的人,会这样在一个必然会泄露自己秘密的第三者面前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谋杀,那不是太荒谬了吗?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要想在伦敦城中随心所欲地跟踪着另外一个人而不被发现,那么除了做一个车夫之外,还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了吗?综合分析了以上这些问题之后,我就得出了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杰弗逊·侯波这个人,必须要到伦敦城中出租马车车夫中间去寻找。

“如果他曾经是个马车夫,就没理由让人相信他会就此洗手不干。恰好相反,如果从他那方面着想,突然辞去工作反而会引起周围人们对他的注意。所以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之内,继续着他的这份工作。如果认为他使用的是个化名,那也是没道理的:在一个根本没人知道他真实姓名的国家里,他干吗还要隐姓埋名呢?于是,我就将那些街头流浪儿组成了我的贝克街小分队,有步骤地派遣他们到伦敦城各家马车厂去打探情况,直到他们找到我所要找的那个人为止。他们干得真是漂亮,这支队伍领导起来是那么的迅速方便,这些你应该还记得很清楚吧。至于谋杀斯坦节逊那件事,确实是完全在预料之外的。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这种意外事件几乎都是无法避免的。你知道,我在这个事件中找到了两粒药丸。我在最初就推想到一定会有这种东西的存在。你看,这件案子完全就是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毫无间断的链条。”

“真是太神奇了!”我不禁叫道,“这些本领你应当都公布出来,好让大家都了解一下。你应当把这个案件发表出来。如果你不想这么做的话,我来替你写。”

“你想怎样就怎样办吧,医生,”他答道,“不过你先看看这个!”他一边说着,一边递给我一张报纸,“看看这个!”

那是今天的一份《回声报》,他指给我的那段报道的正是我们所说的那个案件。

报上这么说:

因为侯波这个人突然死去,社会各界因此失去了一件耸人听闻的事件的谈资。侯波是杀害伊瑙克·J.德雷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的嫌疑犯。虽然我们从相关部门获悉,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案,其中牵涉到了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但是关于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或许永远都不可能揭晓了。据悉,两个被害者年轻时都曾经是摩门教徒。已死的嫌疑人侯波,也是来自盐湖城。如果这个案件没有其他用处的话,它至少还能够非常突出地体现出我国警探破案之神速,并且足以使一切外籍不法分子引以为戒:他们最好还是在本国境内解决他们的纠纷为好,最好不要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解决这些争斗。这件案子能够被如此神速地破获,完全要归功于苏格兰场的两位著名官员:雷斯垂德先生和葛莱森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叫做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先生家中被捉获的。作为一名私家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在侦破案件方面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才能,他在上述两位导师的教导之下,想必在将来会获得一定的成就。据正常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于他们辛劳工作的表彰。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道:“我在开始不是已经对你说过了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的研究的全部成果——给他们赚来了褒奖!”

我说:“没关系,全部的事实经过我已经都记在笔记本上了,我一定会让社会知道实情的。既然这个案子已经告破,你也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就像罗马的守财奴说的那样:笑骂由你我不管;家财万贯自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