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

十点一刻,诺拉把我摇醒,说道:“电话!赫伯特·麦考利打来的,说有急事。”

我走进卧室——昨夜我睡在客厅里了——拿起电话听筒。多萝西在卧室里睡得香甜,我便对着话筒悄声说:“喂。”

麦考利说:“吃午饭还嫌太早,可我得马上见到你。我现在能来吗?”

“当然可以,来吃早饭吧。”

“已经吃过了。你们预订自己的早餐吧。过十五分钟我就过来。”

“好吧。”

多萝西半睁着眼睛,说:“时间一定很晚了吧。”她睡意蒙眬,翻个身又睡着了。

我用凉水洗洗脸和手,刷了牙,梳理了头发,又回到客厅。“麦考利一会儿就来,”我告诉诺拉,“他吃过早饭了。不过你还是给他叫点咖啡吧。给我要份鸡肝。”

“是邀请我参加你们的聚会呢,还是——”

“当然参加。你还从没见过麦考利,是不是?他是个蛮不错的家伙。当年有一次在沃[1]市时,他的衣着让我羡慕了好几天。战后我们彼此又常来往。他给我介绍了几个活儿,包括魏南特的那起纠纷。先喝点酒化化痰,怎么样?”

“你今天干吗不保持头脑清醒呢?”

“咱们上纽约来不是为了保持头脑清醒。今天晚上要不要去看场冰球赛?”

“倒也想去。”她给我倒杯酒,就去订早餐。

我浏览了一下晨报。上面刊登了波士顿警方逮住了乔根逊以及诺海恩被谋杀的消息,但是通俗小报称之为“地下团伙匪徒之战”[2]一事的进一步发展,“麦克亲王”杰古森[3]被逮捕,林德伯格[4]之幼子被绑架一案的调解人“贾夫希”[5]访问记,占了不少篇幅。酒店服务员把阿斯达送了上来,麦考利也一起进来了。阿斯达挺喜欢麦考利,因为他轻轻拍这条小母狗时一直拿一样什么东西挡它的扑跳:小家伙从来不大喜好温柔。

今天上午,麦考利的嘴周围皱巴巴的,面颊的红润色也消退了。“警方是从哪儿得到这些消息的?”他问道,“你认为——”他顿住了,因为诺拉衣着整洁地走进来了。

“诺拉,这位是赫伯特·麦考利,”我介绍道,“这是我太太。”

他俩握握手,诺拉说:“尼克让我只给您叫点咖啡,要不要也给您——”

“不必了,谢谢,我刚吃过早饭。”

我问道:“警方怎么了?”他有点犹豫。

“我知道的事诺拉差不多全知道,”我让他放心,“除非有什么事你宁可不让——”

“没有,没有,没那种事,”他说,“只是——嗯——替查尔斯太太着想罢了。我不想让她也跟着着急。”

“那就说说吧。她只担心自己不知道的事。警方现在有什么新情况?”

“吉尔德警长今天早晨来找过我,”他说,“他先给我看了一段表链,上面系着一个链坠小刀,问我以前见过没有。我见过那玩艺儿,那是魏南特的。我便对他说好像见过。我认为那看上去像是魏南特的。接着他又问我是否知道那有没有可能落到了别人手中;经过一阵旁敲侧击,我才理解他听谓的别人就是指你或咪咪。我当然就告诉他——魏南特很可能把它给了你们俩任何一个人,你也可能是偷走或者在街上拾到的,要么就是别人偷去或者在街上拾到后给了你,要么就是魏南特给了什么人,你又从那人手中得到的。我还告诉他,你也许还有别的办法可以得到那玩艺儿,可他明白我这是在戏弄他,于是他就不让我说了。”

诺拉脸上的神色不大好看,目光也暗淡了。“这个白痴!”

“算了,算了,”我说,“我原本也许该提醒你——他昨天晚上就是奔那个方向去的。大概是我那老伙伴咪咪刺激了他一两下。他还把他那搜索的探照灯转向何方?”

“他还想知道——他是这样问的:‘你认为查尔斯跟沃尔夫那个女人还一直混在一块儿吗?或者早已断绝关系?’”

“那是咪咪的腔调,没错,”我说,“你怎么对他说的?”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你们过去是不是‘还’混在一块儿,因为我压根儿不知道你跟她混过;我还提醒他你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住在纽约了。”

诺拉问我:“你真是那样吗?”

我说:“别试想让麦克说瞎话。他对这一点又怎么说呢?”

“没说什么。他又问我乔根逊知不知道你和咪咪之间的事。我问他你跟咪咪怎么了。他怪我‘装蒜’——这是他的原话——所以我们没再谈下去。他对我跟你见面的次数也特感兴趣,而且问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问得相当具体。”

“挺好,”我说,“那我就有了很多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一名服务员进来送早餐。我们便东拉西扯地闲谈,等他把餐桌摆好离开后,麦考利说:“你没有什么可害怕的。我会把魏南特交给警方。”他的话音颤颤悠悠,而且有点吞吞吐吐。

“你敢肯定那是他干的吗?”我问道,“我可不敢肯定。”

他简单地答道:“我知道。”他清清嗓子,“我没搞对的可能性即使有千分之一——这不会的——反正他也是个疯子,查尔斯。不应该轻易放过他。”

“这倒也可能对,”我说,“如果你知道——”

“我知道,”他重复道,“在他杀死她那天下午,我见到他了,可能是在他杀死她之后的半小时里,尽管当时我并不知情,并不知道她已经被害。我——嗯——我现在明白了。”

“你是在赫曼办公室里见到他了吗?”

“什么?”

“那天下午大约三点钟到四点钟之间,你应该是在第五十七号街一个叫赫曼的人的办公室里。至少警方是这么对我说的。”

“没错,”他说,“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是那么认为的。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的:我当时在广场饭店没找到魏南特,也没得到他什么消息,就打电话给我的办公室,也打电话给朱丽娅,可是没得到什么更好的答复。我就不管他了,独自散步去赫曼办公室。他是一名采矿工程师,是我的一位雇主。我刚给他的公司草拟完一份章程,其中还有几处得作些小的改动。我走到第五十七号街时,忽然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你理解那种感觉。我想不出为什么会有人跟踪我,可我毕竟是一名律师,心想这种事可能会发生的。反正我想把这事搞清楚,就从第五十七号街向东一直走到麦迪逊大道,可是仍然拿不准。我觉得我在广场饭店附近见到了一个瘦小的家伙,但是——看来弄清这事最快的办法就是乘出租车,我便叫了一辆,告诉司机朝东开去。交通非常拥挤,我没法弄清那个瘦个子或别人是否也叫了出租车在跟随我,于是我叫司机在第三大道向南转,由第五十六号街又向东转,到第二大道再向南转,这时我已经十分肯定有辆黄色出租车在跟踪我。我当然看不清那个瘦个子是不是在里面,因为两辆车没有靠得很近。到了下一个拐角的地方,红灯亮了,车停了下来,这时我看见了魏南特。他在第五十五号街上,正坐在—辆出租车里朝西去。当然我并不感到十分惊讶:我们离朱丽娅的住处只两个街区远,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方才给朱丽娅打电话时,她不想让我知道魏南特在她那里,而眼下他正去广场饭店跟我会面。魏南特一向不太守时。所以我就叫司机向西转,可是到了列克星敦大道——我那辆车距离他那辆车只有半个街区远——魏南特那辆车却向南转了。那不是去广场饭店的方向,甚至也不是去我的办公室那条路,所以我心想,去他的吧,又把注意力转回到跟踪我的那辆出租车——可它却没影了。随后我便去赫曼那里,一路上一直注意车后面,但再也没见到有人跟踪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