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二天早晨,天气晴朗,凯瑟琳真有点儿觉得,聚在一块儿的那几个人又会来攻击她。现在有艾伦先生的支持,她也不怕这样的事发生;不过,假如得胜本身是令人痛苦的话,那么她倒情愿不参加竞争;所以,她从心底里感到高兴,既没有看到他们的人影,也没有听说有关他们的消息。到了预先约定的时候,蒂尔尼兄妹就来叫她了,由于并没有新产生的麻烦,没有突然想起来的事,没有突然冒出来的召见,也没有冒冒失失闯进来的客人打乱他们的计划安排,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我的女主人公就可以一反常情地[1]实现她与朋友的约会,尽管这是与男主人公本人之间的约会。他们决定去游览那座壮丽的小山,即山毛榉崖,山上青葱欲滴的草木矮林实在引人注目,几乎巴思每一座建筑的窗户,都能望见山上的草木。

“我一看到这座山崖,”他们在河边散步的时候,凯瑟琳这样说,“就会想起法国的南方。”

“这么说,你到过国外?”亨利有些惊讶地问道。

“哦!没有,我只是想说,我在书上看到的。它老让我想起《尤道尔弗之谜》中艾米莉和她的父亲游历过的乡间。你从不看小说,是吗?”

“为什么就不看小说呢?”

“因为小说于你还欠妥,男人们是读正经书的。”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要是对一本优秀的小说没有兴趣,那必定就是一个极愚蠢的人。我把拉德克利夫夫人的书都看了,大部分都很喜欢。《尤道尔弗之谜》这本书,我拿起来就再也放不下;我记得两天就读完了,自始至终都叫人毛发倒竖。”

“对,”蒂尔尼小姐补充说,“我记得你答应读给我听的,后来我被叫去回一封信,仅仅五分钟,你也不肯等一等我,拿着书躲到隐士居里,害得我只好等你看完了再看。”

“谢谢你,艾丽诺;一个非常诚实的证言。莫兰小姐,你知道了自己不公正的怀疑了。你看,我如饥似渴,为妹妹连五分钟也不愿等候;我答应给她朗读,但没有信守诺言,读到引人入胜的章节,却拿着书溜走了,而那本书,请注意,就是她的书,是她自己的书。想着这件事我就觉得自豪,我想你听了这番话,一定可以纠正你对我的看法了。”

“我听了真的非常高兴,现在我也不会因自己喜欢《尤道尔弗之谜》而难为情了。不过我以前真的以为,男人们瞧不起小说的态度令人惊讶。”

“是令人惊讶;要是男人们瞧不起小说的话,那的确让人觉得惊讶——因为他们跟女人一样看很多小说。我本人就读了许多许多。说到什么朱莉娅啰、路易莎啰,关于这些人物的知识,你别以为我不是你的对手。假如我再深入一步,再没完没了地问‘这本你看过吗?’和‘那本你看过吗?’那我很快就会把你远远地甩在后头,就像——我该说像什么呢——我想找一个贴切的比喻——就像你的朋友艾米莉跟她姨妈进入意大利,把可怜的瓦伦科特甩了一样。你想想我出道要比你早许多年。我当年在牛津大学开始做学问时,你还只是个在家里描绣花花样的听话的小姑娘呢!”

“恐怕并不很听话。不过说正经的,你不以为《尤道尔弗》是最好的[2]书吗?”

“最好的,我以为你这么说的意思是最精美的。那还要看书的装帧如何了。”

“亨利,”蒂尔尼小姐说,“你真太不讲礼了。莫兰小姐,他是完完全全拿你当我一样来对待了。他老是在挑我的毛病,说我遣词造句有些不妥帖。现在也同样挑起你的毛病来了。‘最好的’这个词像你这样用法是不合他的规范的。你还是尽快换个说法吧,要不然他一路上会没完没了地搬出约翰逊[3]和布莱尔[4]来教训我们了。”

“说真的,”凯瑟琳说道,“我并没有要说与事实不相符的话。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好书,我为什么不能说好呢?”

“很正确,”亨利说,“今天天气非常好,我们的徒步旅游很好,你们是两个很好的小姐。哦!这真是一个很好的字眼!哪里都可以用得上。这个词原来也许只是用来表达精美、贴切、雅致、高雅等意思的,人们在衣着、见解或选择方面好挑剔、讲究。可是,如今随便就什么话题说任何称道的话,都可以用这个词表达。”

“而实际上,”他妹妹说,“这只应该适用于你,但我这话没有一点称赞的意思。你是好吹毛求疵,但一点也不明智。莫兰小姐,别去理他,让他去尽情斟酌用词的贴切与否,挑我们的毛病吧,我们只管挑我们最喜欢的词语来赞扬《尤道尔弗之谜》,管它什么贴切不贴切。这是一部很有意思的作品。你喜欢这一类书吗?”

“说句老实话,我喜欢这类书,别的就不怎么喜欢了。”

“真的呀!”

“就是说,我也读读诗歌呀、剧本呀那一类书。游记也看些。可是说到历史,那种真正严肃的历史,就引不起兴趣。你呢?”

“喜欢,我喜欢历史。”

“我希望自己也喜欢。历史是读过一点,那是当一门功课,但是书上说的都是些我觉得厌烦、毫不感兴趣的事。主教与国王的争吵呀,还有战争、瘟疫呀,一页一页都说的是这些。男人都是无用之辈,几乎不提女人,真叫人乏味。但我常常觉得很奇怪,怎么会这么乏味,因为历史书上好多东西一定都是虚构的。英雄嘴里说出来的话,他们的思想,他们的宏图计划,这些方面的主要内容必定是虚构的,而读别的书那些虚构的内容我倒很爱看。”

“你认为那些历史学家,”蒂尔尼小姐说,“在驱使他们的想象力方面是很不走运的。他们表现出了想象力,但又没法子激发人们的兴趣。我喜欢历史,无论真假我都兼收并蓄,非常乐于接受。在主要的史实方面,他们都参考过去的历史著作及记载,而那些历史著作与记载,我认为,是可以相信的,就像那些实际上并非自己亲历的事物一样。至于你所说的虚构的细节,也不过是细节而已,而我就喜欢这样的历史故事。如果一篇演说写得好,我就很爱读,不管是谁写的。假如出自休谟先生[5]或罗伯逊先生[6]之手,而不是卡拉克塔克斯[7]、阿格里科拉[8]或阿尔弗烈德大王[9]的原话,可能我就会更加爱读。”

“你这么喜欢历史!我爸爸,还有艾伦先生,也很喜欢。我有两个弟弟也不讨厌历史。真了不起,我这么几个亲友中就有这么多喜欢历史的人!这样说起来,我也就不再把写历史故事的人看作是可怜的人了。要是人们喜欢读他们的书,那当然也是好事;不过,花这么多精力去写大本大本我过去认为谁也不愿翻一翻的书,辛辛苦苦伏案写作只不过是要来折磨那些男孩女孩,我老觉得这真是命运的冷酷。现在我知道这完全是非常正确、非常必要的,但是人竟会坐下来立志完成这样的一件工作,我常常惊叹他的勇气。”